曾祈殷指Omicron传播力强促政府收紧外防输入
世卫列新变种病毒Omicron为「需要关注」级别,医学会传染病顾问委员会联席主席曾祈殷今日(29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Omicron变种病毒的传播力迅速,有机会降低疫苗效用,必须加强外防输入,避免新变种病毒流入社区。
曾祈殷建议当局安排所有由南非及有Omicron变种病毒爆发地区抵港人士,在竹篙湾检疫中心完成21日隔离检疫,亦要收紧机组人员检疫安排,实施闭环管理或取消豁免,认为政府要果断决定。
世卫列新变种病毒Omicron为「需要关注」级别,医学会传染病顾问委员会联席主席曾祈殷今日(29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Omicron变种病毒的传播力迅速,有机会降低疫苗效用,必须加强外防输入,避免新变种病毒流入社区。
曾祈殷建议当局安排所有由南非及有Omicron变种病毒爆发地区抵港人士,在竹篙湾检疫中心完成21日隔离检疫,亦要收紧机组人员检疫安排,实施闭环管理或取消豁免,认为政府要果断决定。
本港第5波疫情逐渐受控,有社区隔离设施暂停或停止运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今日(25日)回覆议员质询时表示,现时专供来港外籍家庭佣工进行检疫的设施,截至本月23日,5月及6月整体的订房率分别约为65%及70%,会因应供求适时调整;她又指,政府现阶段集中使用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及1间社区隔离酒店,位于青衣、新田、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粉岭、洪水桥及元朗的社区隔离设施,现处于备用状态。 立法会议员陈家珮提出质询,指现时专供来港外籍家庭佣工进行检疫的设施的数目,及使用率及有否计划更改已停止运作设施的用途。陈指,政府已将指定检疫酒店房间的数目由3月底时约6,000间,逐步增加至现时约2.2万间,而过半数的指定检疫酒店有提供标准房价每晚800港元以下的房间。 她又称,由海外入境并在机场或指定检疫酒店检测中确诊的人士,现阶段集中使用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及一间社区隔离酒店,其余分别位于青衣、新田、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粉岭、洪水桥及元朗的社区隔离设施,则处于备用状态,仍需保留这些社区隔离设施应对新一波疫情。 read more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实施后,只有以下人士会被视为符合接种要求,可以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1. 一般人士:已接种三剂疫苗;或接种第二剂疫苗6个月内; 2. 康复人士:已接种三剂或两剂疫苗;康复后6个月内;康复后接种第一剂疫苗6个月内;或12至17岁已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 3. 外地来港人士:抵港6个月内并持有“临时疫苗通行证”; 4. 获医生证明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并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 政府提醒,市民可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网站、“医健通”或“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下载最新版本的疫苗接种纪录(含接种或康复状况),并将有关二维码储存于最新版本的“安心出行”,以进入“疫苗通行证”指明处所。 助理政府资讯科技总监(特别职务)张宜伟昨日(30日)提醒市民,留意电子针卡上是否已包括所有疫苗接种纪录的资料,指现行版本的安心出行会按相关阶段,查核用家的疫苗通行证是否符合要求,若针卡显示蓝色框,便代表合乎相关要求。张又指,若市民未能确定纪录是否齐全,可透过“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网站evt.gov.hk”,填写简单的资料后便能下载针卡,并即时储存于“安心出行”。 read more
未来一年三场重要选举中的首场,即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身兼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的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在《紫荆》杂志9月号撰文,谈如何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关。李家超表示,审查并非搞「清一色」,参选人可以反对政府,但不能够做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的事,包括负面清单的行为等。他强调,拥护基本法是在意图上和言行上,真心地和真诚地遵守、支持、维护和信奉。资审会不会让假扮拥护基本法,伪装效忠特区的人进入管治体制。 在未来七个月,香港特区将举行三场重要选举,包括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立法会换届选举及行政长官选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相关本地法例的要求,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已在7月6日成立,审查候选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确保“爱国者治港”。 文: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7月16日的全国港澳研究会专题研讨会上发表讲话,要求香港必须严格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即将到来的三场选举顺利进行,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掌握在爱国爱港人士手中,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 李家超 完善选举制度 保爱国者治港 在过去期间,反中乱港势力在立法会制造混乱、瘫痪特区政府运作,甚至勾结外部势力损害香港的安全和利益,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对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坐视不理。过去一年多,中央施展“组合拳”,首先制定香港国安法,之后完善选举制度。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立竿见影,发挥了强而有效的震慑力,扭转了过去肆意鼓吹“港独”、社会严重暴力和外部势力破坏香港的乱局,筑起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护城墙,令香港回复稳定。 国家安全和政权安全是不可分割的,要真正达致国家安全,管治权必须牢牢掌握在爱国者的手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3月11日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目的是让香港重回“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轨,从制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并有利于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资格审查制度化、严密化、一致化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3月30日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资审会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资审会在判断过程中可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国安委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书。上述要求已在5月27日经立法会三读通过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中体现。 7月14日,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对参选政治公职人士进行包括国家安全在内的审查是不同国家选举制度的惯常做法,是对从政者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和法律要求 一直以来,香港的选举制度都要求参选人在参选时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以往由选举主任决定候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包括是否信纳参选人是真心诚意“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选举主任一般是由地区民政事务专员等公务员出任,而选举主任的职责之一是确认候选人资格。 资审会的成立是优化过往由选举主任作资格审查工作的制度,将审查工作由个别公务员负责,提升到一个由多人组成、成员有司局长高级官员的委员会负责,再加入独立人士,以彰显公正性,避免以往选举主任承受政治压力、被“起底”的不当攻击。 资审会的设立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化、严密化,确保每一位参选人均是真诚拥护基本法和真诚效忠香港特区,而其资格也符合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以及其他本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爱国者治港”的原则。相较于原有制度下由个别公务员独力承担责任,新制度下由资审会负责就资格审查作出集体决定,更能从制度上确保每项决定的严密性及一致性,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区管治架构之外,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严格认真审查 稳守铁的底线 要求有管治权的人士爱国是理所当然,也是国际通例。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的人,不论其政治立场,均可依法参选、依法当选,服务香港特区。 夏宝龙主任在7月16日讲话时说明,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区,人们无论持何种政治立场或观点,都可以自由地生活、工作,都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进入特区管治架构的人都必须是爱国爱港者,绝不容许任何一个反中乱港分子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混进特区管治架构,变成管治者。这是一条铁的底线。 为此,香港特区坚决落实新选举制度有关规定,资审会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做到全流程监督审查,堵住任何可能出现的漏洞。 “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是候选人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为使相关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更加明确,《释义及通则条例》(香港法例第1章)已加入了“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提述的涵意,订明“拥护”应包括意图上及言行上均真心地及真诚地遵守、支持、维护及信奉,并详列多项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行为,有关法律条文已在5月21日刊宪生效。 其中,负面清单订明任何人当作出或意图作出以下任何行为时,皆不属“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一)作出或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包括——(1)作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的行为;(2)犯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罪行;及(3)犯成文法则或普通法规定的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二)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包括反对中央政权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或香港国安法履行职务和职能;(三)拒绝承认香港特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四)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包括——(1)主张、推动或实施香港“独立建国”;(2)参与以“香港独立”为宗旨的组织;(3)主张、推动或实施“自决主权或治权”、“全民公投”、“全民制宪”等活动,或参与以“自决”为宗旨的组织;及(4)主张或推动香港转归外国统治;(五)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香港特区的事务;(六)作出损害或有倾向损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长官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秩序的行为,包括——(1)以非法手段强迫或威吓行政长官改变某项政策或提交立法会审议的议案;(2)无差别地反对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并意图以此要胁特区政府、使特区政府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和职能,或逼使行政长官下台及推翻特区政府;及(3)利用特区政府举行的选举,组织或实施(或煽动他人组织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对抗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变相公投”;(七)作出损害或倾向损害香港特区的整体利益的行为;(八)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或区旗或区徽;及(九)侮辱或贬损国歌或国家主权的任何其他象征和标志。 上述清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资审会以上述清单作为基础,但不限于清单上的行为,综合考虑每宗个案的事实、证据和情况之后,作出决定。若有需要,资审会可咨询国安委。 资审会组成具公信力 根据相关法律,资审会的组成包括一名主席、二至四名官守成员及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主席和官守成员由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员担任;而非官守成员须由非公职人员出任。资审会在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中承担重要职能,其组成包括爱国、独立和德高望重的社会人士作为非官守成员,增加资审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行政长官已根据法律要求,为7月6日成立资审会委任本人为主席,另委任三名官守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和三名非官守成员(梁爱诗女士、范徐丽泰女士及刘遵义教授)。获委任的三位非官守成员均是熟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的爱国者。 体现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 不搞“清一色” 未来三场重要选举中的首场,即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而有关提名期由8月6日展开,并已于8月12日结束。由选举产生委员的界别分组的选举主任在提名期内共接获1,016份候选人提名表格,而由提名产生委员的界别分组的选举主任在提名期内则共接获40份指定团体提名表格(涉及共231名获提名人士)。另外,当局早前已接获共326份选举委员会当然委员登记申请。 8月26日,香港特区政府宪报刊登公告,公布2021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获有效提名的1,015名候选人的姓名,以及经抽签决定,在需竞逐的界别分组的选票上候选人的号码。图为李家超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 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包括当然委员、经提名产生的委员和界别分组选举的候选人。资审会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 资审会于8月26日公布审查结果。资审会审查了共1,498人的资格,当中326位是当然委员的登记人、156位获提名人,以及1,016位候选人。被裁定资格有效的有1,496人,包括325位当然委员、156位经提名产生的委员,以及1,015位界别分组选举候选人。 被裁定资格无效的有两人,一名是界别分组选举候选人,因为未有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的基本条件,不符合资格。另一位是当然委员登记人立法会议员郑松泰,被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资审会在审查他的登记时,要求他就指明的事情提供资料和解释,在收到他的回覆后,资审会就郑松泰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这个法定要求和条件,寻求国安委的意见,在收到国安委就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的审查意见书后,资审会裁定他的登记无效。按照去年11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以及《立法会条例》(香港法例第542章)的规定,郑松泰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席。 审查并非搞“清一色”,参选人可以反对政府,但不能够做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的事,包括负面清单的行为等。拥护基本法是在意图上和言行上,真心地和真诚地遵守、支持、维护和信奉。资审会不会让假扮拥护基本法,伪装效忠特区的人进入管治体制。 这次通过审查的人来自不同党派,包括非建制派及报称独立人士,审查结果证明持反对意见的,只要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要求和条件,可以通过审查。 结语 “爱国者治港”是非常重要的原则,是香港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重要元素。在完善选举制度下设立的资审会,为“爱国者治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让“一国两制”的实践重回正轨、行稳致远,巩固特区宪制基础,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 在新制度下,立法会过往的乱象及意图瘫痪政府的情况不再重现,施政的障碍已被扫除。特区政府可全心致力良政善治,专心改善香港社会的经济、民生及房屋的状况,增加市民的满足感和获得感;把握好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为青少年发展、各界人士及香港企业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资料来源:紫荆 read more
香港政府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指定期间曾身处16个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包括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医科生宿舍。 须强检地点 : 1. 马鞍山新港城4期G座 2. 天水围慧景轩3座 3. 马鞍山富宝花园4座 4. 何文田何文田村逸文楼 5. 旺角弥敦道738-740A号利华大厦 6. 慈云山慈乐村乐旺楼 7. 慈云山慈爱苑爱裕阁 8. 慈云山慈正村正怡楼 9. 慈云山慈正村正明楼 10. 观塘顺安村安逸楼 11.... read more
今日(2日)是大年初二,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发表网志,祝愿香港市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李家超说,第五波疫情肆虐,竹篙湾检疫中心的运作曾出现问题,例如检测安排延迟、查询热线难以接通等。1月17日主持跨局和跨部门会议,检视各项运作流程。已确认问题源于入住人数因短时间倍增,导致人手不足;新增支援人员不熟习程序,导致输入电脑资料出错,致造成一些程序对接延误。会议提出多方面改善措施,包括增加检疫中心的人手、输入电脑资料必须由熟习人员执行、加强与接受检疫人士的沟通机制,及强化中心内各部门的流程对接等。 李家超说,今早到竹篙湾检疫中心,视察最新的运作情况,看见一系列改善措施已落实执行,包括人手增加、支援加强,卫生署、民安队及外判承办商都增加了人手。消防处亦借调人员协助中心的运作。主体人手由上月初约600人增加至约1000人,增加了三分之二;覆核资料、确保准确,由民安队资深熟练人员负责将检疫人士的资料输入电脑,并每晚覆核确保入住及离开人士的记录准确无误;加强资讯发放、新增热线,增加人手处理查询,适时向检疫人士发放最新资讯。卫生署新增了24小时特别热线,让检疫人士查询离营安排;成立跨部门协调小组、增设专人统筹,成员包括民安队、医疗辅助队、卫生署医疗队等,由卫生署领导,增设一位前消防处助理处长作专人统筹,加强联系,应对即时问题。 李家超强调,检疫中心的运作基本畅顺。他提醒部门要继续强化措施,包括优化不同级别的应变计划以及所需人手和资源,为处理大量检疫人士作充分准备;引入智能管理方案,包括优化电脑系统及利用资讯科技(如电脑条码、综合资讯管理软件等),并引入可行的科技手段,简化程序,增加效率,以处理检疫人士的大量查询及支援需求﹔为热线服务制作常用问题集,加快回应检疫人士的查询。 read more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因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刑期上诉得直,被判入狱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他在3月初已完成刑期,转到赤柱监狱还押,等候民主派35+初选案审讯。即是他已经坐完23.5个月监嘞! 黄之锋的Facebook贴文话对于牢房度日慨人嚟讲,阅读好多时仅在于消磨时间,或透过小说让自己慨心思能短暂抽离围墙内慨环境,投入到作者所呈现慨故事世界,而呢个系喺过去一年多以嚟相当真实慨经历,但系渠谂喺狱中阅读慨作用绝不限于此,更系有助一个人喺在独处慨状态里建构自我对话慨空间。 壹传媒黎智英等26人,因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而被起诉。其中4名被告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同梁凯晴,早前喺区院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4至10个月不等。 当中黄之锋同梁凯晴喺上月中向上诉庭提出刑期上诉,黄被裁定上诉得直,就本案由监禁10月减刑至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同他其他案件慨刑期分期执行,令原本因涉及3案共判囚27.5个月慨黄,总刑期被减至监禁23.5个月。 虽则他所有刑期已完结,但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同案慨部分民主派人士已被还押逾一年。 read more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日)发表网志,指出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必须把自身所长与国家所需有机结合,体现「同发展」、「共繁荣」,展现向心力。律政司会继续在建立国际法律人才库方面发挥所长,助力国家研究不同法系的能力和推动涉外法治工作,为达至203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出一分力。 郑若骅指,国家克服无数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已走向繁荣富强,成就举世瞩目。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国家的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并指国家成功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让科学家精神及爱国精神得以弘扬,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重要一环。早前神舟12号飞船3位航天员顺利完成空间站阶段的首次载人飞行任务,体现国家在航天科技事业上开创先河。 郑若骅又说,香港回归后在法治方面的国际排名一直稳步上扬,就算在2019年经历了一连串的暴乱,香港的法治指标依然获得91.35分;上周刚公布的指标,亦展示香港去年的评分达91.83,再一次证明香港的法治根基雄厚,维护法治的努力亦获得国际社会肯定。 read more
本港近年出现连串示威及暴动,保安局局长今(29日)书面回覆,提到截至今年7月31日弃保潜逃及法庭通缉的个案,其中2016年旺角骚乱的被拘捕人士当中,有3人未出席法庭聆讯而被法庭通缉。至于前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之中,有31人未有出席法庭聆讯而被法庭通缉,另有24人未有按担保条件向警方报到,合共涉及58人。 局方指,港府强烈谴责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为求自保而潜逃海外的人,又形容畏罪潜逃是羞耻的行为;所有被通缉以及检控的人潜离香港均属逃犯,港府必定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另外,就与反修例示威相关的违法事件方面,警方共拘捕10,265人,当中成年有8,511人,1,754人为未成年者。当中4,009人为学生。被检控人数有2,684人,当中2,195人为成年,其余为18岁以下。局方指,被检控者有905人被定罪、282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6人经法庭发出「照顾或保护令」,以及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视法庭」罪成。至于获控方撤销控罪有54人,有276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有25人经警司警诫后被释放。目前尚有1,173人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 至于旺角骚乱事件,警方已拘捕93人,全部为成年人,有65人被检控,当中11人为学生。直至今年7月底,有36人被定罪,20人获控方撤销控罪,6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另外,2014年占中事件,局方指所有调查工作均已完成,共拘捕1,003人;有127人被定罪及42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18人获控方撤销控罪,37人经审讯后无罪释放;另有一人在审讯完结前离世。 另外,保安局指上述社会事件而申请或批准的刑事法援宗数,截至上月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申请有1310宗,而获批有1068宗,涉款约4,900万港元;而旺角骚乱方面,有73宗申请,50宗获批,涉款为4,070万港元。至于占中事件则有24宗申请,15宗获批,涉约761万港元。 read more
教育局明日(8日)推出新一轮「专上课程电子预先报名平台」(E-APP)网上报名服务,让应届文凭试考生预先报读2023/24学年联招以外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当中包括「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下的副学位课程及「为修读香港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提供的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下大部分的合资格课程。新一轮的E-APP有约30所专上院校及其附属学院参与。 E-APP是免费电子报名平台,申请者透过E-APP系统填妥一份申请表,便可报读大部分联招以外的专上课程。有关专上院校会尽早处理申请,并可在文凭试成绩公布前,预先给予合资格的学生有条件取录。E-APP的首轮申请期由明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次轮申请期则由2023年5月25日至7月10日。一般而言,院校会先处理首轮递交的申请。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同学使用E-APP报名前,可在E-APP网站观看报名流程的教学短片和浏览「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Concourse)内有关专上院校的资讯及约430个联招以外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高级文凭、副学士和学士学位课程的资料,包括学费、入学资格、相关专业组织的评审和认可等。Concourse亦会提供2023/24学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全日制高年级学士学位课程资料,以及自资衔接学位课程资料,让副学位毕业生或正修读副学位课程的同学参考,方便计划升学。 read more
民建联妇女事务委员会周二(9月28日)举行「如何打击校园欺凌行为」圆桌会议,表示接到多宗有关子女受校园欺凌的家长求助个案。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在会议上强调,教育局一直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并对行为「零容忍」。香港校园欺凌问题一直相当严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8年公布的《跨国评估学生能力计划》,香港学生在学校遭受欺凌的普遍程度为29.3%,远远高于OECD平均水平。然而,在校园欺凌问题上,政府多年来的态度永远是口号多于实际行动,在预防、处理、通报及问责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缺陷。 两大盲点致「零容忍」变「宁容忍」 校园欺凌背后往往是复杂成因,许多欺凌者或许未曾预料到个人一时兴起行为会对他人造成难以预计的伤害,部分欺凌者甚至曾经也是受害者,因曾经欺凌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理而留下心理阴影,转而投射到其他人身上;而不同个案的结果更是迥异,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受害者不堪重负而自杀。特区政府最早于2005年由时任教育统筹局局长的李国章提出「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的取态,但细看政府所作所为,「零容忍」更像是敷衍公众的口号。 首先,特区政府往往认为,只要增加一定经费、聘请足够驻校社工,而无须强制校方通报欺凌个案,就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价值观教育,从而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然而,这反而促使学校对欺凌事件「诸多容忍」,因为它们大多会为了校誉而淡化事件,尽量避免外力介入。 其次,特区政府常常强调,教育局发布的《学校行政手册》及学校通告已经为处理及预防欺凌事件提供清晰指引,例如《学校行政手册》提到学校须以「教育、辅导和保护学生」角度处理欺凌事件,亦列出「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流程图」,订明学校应该按照程序介入及跟进云云;然而,有关指引并无法律约束力,即使教师与校方处理方法未必适切,但也无须问责。 政府被动,校方保守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副教授陈季康2019年初曾发表研究报告,当中涉及探讨香港欺凌问题,以及事件对学生参与校园生活的影响。同年他接受媒体采访,提到仍没有确切原因解释香港校园欺凌事件高比例的现象。但他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感受到香港学校态度相对较被动且保守,不少学校拒绝接受调查,或不信任学者。究其原因,不过是香港学校竞争激烈,校方担忧欺凌事件曝光后,影响来年收生表现和学校声誉。而教育局十分强调校本管理原则,将责任推卸给学校,如此一来,欺凌现象更难以防止或解决。 陈季康的研究发现,台湾针对校园欺凌有一套更加完善的通报机制。学生如遭遇校园暴力,则可拨通24小时反霸凌通报专线,社工通报学校,并成立调查小组。根据台湾当局制定的《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准则》),校方接获通报后必须立即组成「霸凌因应小组」并在三日内召开会议,成员包括曾参加社会公众或辅导培训的教师代表、学务人员、辅导人员、家长代表及学者,有时学生代表亦会参与处理。而一旦确认属于欺凌事件,便会启动辅导机制;若性质严重,学校需立刻向警方、社政机构或检察机关寻求协助,并依法处理。 《准则》又规定调查期限为三个月,亦订明校园欺凌的定义及类别、处理欺凌事件流程建议,接报后的调查程序必须透明清晰,学校更不能以「校本自主」为由拒绝外间机构介入事件。相比之下,香港教育局几乎将处理责任完全交给学校及非政府机构,而作为最直接接触欺凌事件当事人的学校,则因诸多顾虑难免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 学生有谁可以依靠? 根据立法会文件,在审核2021至22年度开支预算管制人员对财务委员会委员初步书面问题答覆中,教育局局长回覆立法会议员郑泳舜的查询时提及,在2020/21学年,当局采用旧有资助模式及新资助模式学生辅导服务的预算总开支为4.92亿元,超过八成公营小学已聘用驻校注册学位社工;另一方面,社会福利署由2019/20学年起于全港460多间中学实行「一校两社工」的安排,并相应增加督导支援,相关服务涉及修订预算为7.55亿元。 「这个做法值得肯定,但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不能单单只靠社工,社工虽然可以提供情绪支援,但最终如何处理个案,老师和校方的做法也很关键。」香港救助儿童会倡议助理经理吴淦濠表示,驻校社工往往需要耗费更多时间和资源去了解学生情况。 香港救助儿童会早前发布「Young Voices」报告,发现近1/4学生担心被欺凌或曾遭受其他儿童或青少年暴力对待。吴淦濠曾经就此撰写《青少年如何看待校园欺凌?》一文,提到尽管教育局已经透过不同方式去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加强教师在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知识和能力等等,但从他们的研究结果可见,有关措施似乎未能产生更加积极的效果。例如,有学生反映老师和社工都无法有效处理欺凌问题,因为「开玩笑」和「欺凌」之间的差异往往难以区分,校方可能爱莫能助。 吴淦濠建议,政府和学校在检讨和完善防范校园欺凌的政策之前,「不妨先聆听学生的声音和意见,例如可以定期透过问卷调查了解校内情况,以及让学生参与制订和建立校内的欺凌举报机制及处理投诉程序,确保相关机制能够有效地保障私隐和信任程度上都能充分考虑他们的需要。」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