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支联会涉众多犯罪元素 被剔出公司登记册于法律上无矛盾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1)条,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上指,支联会涉及众多犯罪元素,剔出公司登记册在法律上无矛盾。 汤家骅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支联会剔出公司登记册,属于民事程序,只需有合理推断,认为有关组织有机会危害国家安全,并非按刑事诉讼标准要在毫无疑点下才可判入罪。 对于支联会在法庭未有判决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便被剔出公司登记册,汤家骅强调,剔除公司登记地位的条例,不涉惩罚性条文,只是预防性质。他解释,虽然法庭暂时未有判决支联会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但这只是众多犯罪元素之一,当局决定将支联会剔出公司登记册,在法律上无矛盾,亦不会出现尴尬情况。 汤家骅又说,若涉及犯罪的人士去世,不会被检控;同样道理,若一间公司结束了,亦不会被检控,但如个别人士曾触犯《香港国安法》,即使公司已不存在,有关人士仍有机会以个人身份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