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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持气枪打劫店铺判监8年8个月

去年2月一名无业男子在4日内分别闯进2间商店,用气枪威吓店员及东主打劫,又以索带绑事主手脚,共劫去接近3万港元财物。被告上月于高院原讼庭承认2项抢劫罪,今天(16日)被判监8年8个月。法官杜丽冰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是有计划行事。法官又指明白被告因财政压力犯案,但很多人均面对压力故并非犯案原因。 今天代表53岁无业被告陶奇石的大律师求情时指,明白当时2名女事主确受到惊吓,但她们均没有身体创伤。被告虽曾有案底,但均属较轻微的控罪。此外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承受财政压力,又要照顾伤残的女儿,在首次犯案前3天,才将其结婚戒指典当,之后才决定犯案。大律师又指被告坦白认罪,免却事主出庭作供,故望法官尽量轻判。 法官指虽然2名事主没有受伤,但她们遭手枪状物体指吓,可以想像到她们受到的惊吓。而且被告带备索带,并戴上口罩及假发遮住面容才犯案,明显是有一定的计划。法官又认为被告的财政压力并非犯案原因,考虑到被告当时是独自行事及认罪,决定每项控罪判监6年8个月,当中有2年刑期分期执行,即总刑期为8年8个月。 据案情披露,被告陶奇石在2020年2月4日下午5时许,戴太阳眼镜、黑色口罩及黑色假发,前往新蒲岗大有街一间时装店,用气枪指着57岁女店员的太阳穴并表示打劫,劫去约2700港元财物、并以胶索带绑起女员工手腕及足踝然后离去。3日后被告又到葵涌广场一间鞋店,同样用气枪状物体指向41岁女东主前额,又用索带把她绑起,劫走约2.6万港元财物。警方接报后透过闭路电视掌握被告行踪,得知被告居于葵涌葵联村,在同年2月8日将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