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外访弃保潜逃 许智峰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

牵涉4宗刑事案件、正流亡海外的前议员许智峰于去年10月,被香港律政司入禀高院指他于2020年底涉提供虚假资讯声称到丹麦外访,令警方向其发还护照,但他弃保潜逃没有依时到法庭应讯,涉嫌藐视法庭。高院原讼庭法官陈庆伟今早(2日)颁下判词,裁定许智峰刑事藐视法庭罪成。由于法官表示需时间考虑,故决定押后判刑及颁布判刑书面理由。法官于判词指许向法庭呈交虚假文件及串谋丹麦的政客,声称外访但实际是为其潜逃制造烟幕,明显是有计划行事,且干扰了法庭执行司法公义。 本案申请人是律政司司长,答辩人是许智峰,许于今早续缺席聆讯,亦没有法律代表应讯。在举证方面,律政司一方指许智峰于2020年11月声称要到丹麦外访,在法庭批准下获警方发返护照让他短暂离港。惟协助他离港外访的丹麦政界人士Anders Storgaard于12月在社交媒体披露,许的「外访」属虚假,目的是让他可获发还护照离港。许其后亦于社交媒体宣布流亡海外。当时许面对的4宗案件有一宗区院案件已作排期,代表指许的行为正干扰了司法公义属藐视法庭。 法官于判词指,证据毫无疑问显示许智峰确向警方及法庭提供虚假的外访行程及邀请函。法官指许获保释时有亲自签署并知道其保释条件,及清楚需依时归押的责任,但从其后他在网上发布的言论及安排家人买单程机票离港等,可见他是故意及有计划违反保释条件。法官又批评许智峰离港后曾在Facebook发文,表示收到有关本案需出庭的法庭文件,但仍进一步表达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不满,且蔑视对法庭的诚信,可见他是有计划欺骗法庭及不出席聆讯,且令许原本需面对的法庭程序延误和中断。法官指毫无疑问许的行为确阻碍法庭执行司法公义,且有风险会令公众对香港司法系统的信心受损,故裁定许藐视法庭罪成。 律政司一方就判刑方面陈词指,许的行为严重干扰司法公义的执行,故须向公众发出讯息,不能容忍有关做法,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律政司代表又指许蓄意制造虚假文件误导法庭,故要求法庭须判处许即时入狱,且应以年计算,并要支付惩罚性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