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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美国队长」煽动分裂罪成判囚5年9个月

绰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示威常客马俊文,多次在街头及媒体访问时公开宣扬涉及分裂国家的口号,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他否认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经审讯后上月于区院被裁定罪成,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今天(11日)将他判监5年9个月。辩方今早求情指,被告并没有任可暴力冲击行为,他大多只独自呼叫口号,没有实在的意义及组织,认为案件的严重性未达条例所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刑期的情况。 30岁被告马俊文,被控于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该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由于这宗案件在区院审讯,法庭最多可判监7年。控方于辩方求情前,提交一个英国案例,并指有关条例订明于情节较严重的情况下,法庭不应判处条例所订的最低刑期以下的刑罚,辩方则力陈本案情节的严重性未达此情况。 辩方续求情,指出被告成长历程令人心酸,他自小与家人疏离,读书及工作亦颇不顺利,生活亦比较孤独,没有特别个人兴趣、嗜好或理想。在2019年,被告仍不甚参与,但及后如他自撰的求情信中所言,在参与一些「和你sing」等活动后,感觉可与他人有接触及聚会,这亦或许促使他参与本案。而被告并非鼓吹暴力行为者,他在信中亦反对市民抱持仇恨,及无法接受私了行为,另心理报告指被告没有问题。 法官陈广池留意到被告在开审第一天便写下求情信,更「好似好自豪咁写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敬启」,而心理报告指被告对自己有良好认知,惟他却有兴趣接受心理辅导介入,质疑他没有问题又何需接受心理介入。辩方则回应指心理学家见被告以往较孤单,或认为辅导的介入或会对被告有好处,并强调被告的行为对他人构成的危害非常少,本案的严重性较《港区国安法》首案的唐英杰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