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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布电影检查员指引影片触及危害国安情节拒接受

立法会上月通过《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政府发布《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下称指引﹚,当中列举检查员在检查影片时,注意与《港区国安法》有牴触的事项,如削弱观众的国家安全意识、鼓励观众以身试法,干犯《港区国安法》或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等,检查员不应接受。 指引指出,检查员需依据三项法律原则检查,包括该影片的描绘、 酷刑及性事等;该影片是否提及某一类公众人士的肤色、种族、原属国籍或性别等,而以此污蔑或侮辱该类人士;该影片的上映是否会不利于国家安全。 指引提到,为全面落实《港区国安法》,检查员在履行条例下的职务时,对有效防范或制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因其他原因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所以,检查员应小心留意影片中会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内容,包括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损害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所作的描绘或表现,及被视作认同、美化或煽动该等行为或活动的内容;顾及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活动的职责,及香港居民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共同义务;如上映影片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 指引列出检查员应考虑的一些事项,包括考虑影片上映会否削弱观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或对遵守法纪的重视,或扭曲他们对何谓合法的观念,因而导致或鼓励观众以身试法,干犯《港区国安法》或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被视为与香港的有关的纪录片,检查员在考虑影片内容时须更加审慎,原因是本地观众可能有较强烈的感受,或会导致观众相信和接受影片的全部内容,并应仔细检查影片是否包含任何偏颇、虚假或具误导性;叙述或评论,及该等内容有多大可能导致观众作出或模仿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 如影片中描绘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可能导致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暴力行为,如暴乱、纵火及刑事毁坏,可能鼓励或煽动观众作出类似行为,则有关描绘不得在影片中出现;任何可能或相当可能产生煽动或鼓励干犯《港区国安法》的影片,均不应被接受。 电影检查监督可全权评定某部影片是否属于在三级制中的类别或类型。监督如认为适当,可拒绝给予该影片评级豁免,亦可以合理的方式行使酌情权,及有关决定是在符合条例的目的和根据条例及《港区国安法》所规定的职责和职能而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