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同等市民待遇逾 1.5万港澳居民在穗参加养老保险

广东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今年以来积极参与推动穗港澳社保经办规则衔接,实施同等政策标准,支持港澳居民在穗就业,保障在穗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等方面享受社会保险同等市民待遇。截至上月底,港澳居民在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者)共有15,568人。 据内媒周三(10日)引述广州市社保中心称,除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外,港澳居民在穗参加失业保险有8,500人,参加工伤保险8,542人,领取养老待遇5,852人。近年,广州市社保中心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下放街镇,将67项区(县)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业务下沉范围,港澳参保民众可就近在广州市174个街镇及南沙村居任何网点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社保业务。 同时,广州市社保中心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等4个澳门机构签署「湾区社保服务通」合作意向书,开展社保业务跨境「代受理」,推动穗澳两地实现资格认证「跨境办」。此外,通过推动社保数据互联互通,目前「广东人社」App已上线15个社保服务事项,对接「穗好办」App服务事项12个,已实现港澳各类业务查询打印及受理经办100%全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