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涉限时内无申注册吴霭仪等6人拒认罪押8.9审前覆核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艺人何韵诗、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于本月初被捕。他们与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各被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案件今早(24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案中6人今天均有到庭,他们不认罪,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排期8月9日作审前覆核,9月19日审讯,预计审期5天,控方有17名证人,并依赖8小时的影片。传票控罪指称,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施城威,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151章社团条例5(1)的规定。 6名被告今天由彭耀鸿资深大律师及管致行大律师代表。辩方指,本宗传票案件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港元,如果控方用这么多证据、时间去处理,「似乎有少少过分」,但辩方也强调自己并非教律政司办事。辩方续称,他们主要就法律议题作争议,包括争议基金是否属于社团,亦会就小量事实议题作争议,例如6人是否属于干事。裁判官批准本案以中文审讯,并容许辩方作法律陈词时使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