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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佳:香港只能走有自身特色的民主道路

文/刘兆佳 与世界上很多地方相比,香港作为一个高度现代化的社会无疑拥有不少发展民主政治的优越条件,包括经济发达、人均收入高、国际大都会、交通信息发达、法治健全、市民守法意识强、人权保障完善和族群单一等。所以,长期以来,香港的一些政治人物、不少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士,和西方势力都力主香港应该实行所谓西方式民主政治。 十九世纪中叶,英国人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香港并实施殖民统治后,从来没有在香港推行西方式民主政治,反而对香港华人进行威权统治。事实上,殖民统治与民主政治在本质上水火不容。只有在英国在香港的殖民统治行将结束之际,英国人为了所谓「光荣撤退」才匆匆忙忙在香港搞西方式的「代议政制」「民主」和扶植反中乱港势力,力图让那些势力能够在香港回归祖国后成为一股强大政治力量,从而让香港成为外部势力用以危害中国安全的颠覆基地。然而,英国人的图谋并没有完全得逞,在中国政府的反对和反制、并在不少香港的经济精英和爱国力量的抗拒下,那个对国家和香港都不利的西方式民主政治没有在香港完全实现,但反中乱港势力却仍然得以乘机冒起和壮大。回归后,英国人所扶植的反中乱港势力不断策动各种政治行动,包括斗争对抗手段试图迫使中央通过政制改革来实践西方式民主。尽管西方式民主在香港特区并没有全面铺开,但那个带有一些西方民主元素的特区政治体制却让反中乱港势力得以凭借议会选举而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他们勾结外部势力,在管治架构之内和社会上发动连绵不断、此起彼落的对抗和动乱,严重干扰立法会和区议会的运作,而特区政府的管治也因此而举步维艰、踟蹰不前,无能力推动香港的发展和破解社会矛盾。 西方民主绝对不适合香港 可以这样说,回归后的香港政治制度特别是其选举制度不但带来政治混乱动荡、令「一国两制」难以全面和准确实践,更让国家安全也受到危害。这些威胁又随着近年来外部势力为了遏制中国崛起频频插手香港事务而愈趋严重。与此同时,这个政治制度也导致了香港民主政治的异化和劣质化,难以健康和持续发展。 回归前和回归后的实践证明,西方民主绝对不适合香港,而那些对香港民主发展有利的因素也在能够充分反映香港的历史背景、现实情况和政治地位的「有香港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中才能发挥积极作用。我在2014年写了一本名为《香港的独特民主路》的专著,断言香港只有走一条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道路,香港的民主发展才能对香港和国家有利、对「一国两制」实践有利和具备持续发展的动力。「有香港特色的民主政治」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或要求。 首先,香港不是独立政治实体,更不是独立国家,由始至终是中国主权下不可分割的领土。所以,香港的民主制度的设计必须要考虑到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影响。必须承认:只有中央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享有制定香港政治制度的权力;在香港的民主选举制度下产生的香港领导人必须向中央负责和接受中央的监督;中央可以通过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考核与任免来确保他们对中央忠诚;中央在拥有全面管治权的前提下授权香港高度自治,但在香港治理的过程中仍然保留相当的权力来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全面和准确贯彻。英国人、外部势力和香港的反对派一贯把香港当作「独立政治实体」,否定国家对香港的主权和中央对香港的权力,不承认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责任,甚至试图在香港建立一个让香港真正成为「独立政治实体」的西方式民主制度,这是与香港的政治地位相违背的、对香港和国家都有害的制度安排,也是不可能成功的民主实践。 第二,香港的民主制度必须要为「一国两制」服务,要成为「一国两制」的制度支撑,让「一国两制」能够行稳致远。西方民主强调「程序民主」。在选举中,只要过程符合所谓「民主程序」的要求,则什么样的选举结果都是公正的,都是应该被接受的,哪怕它对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英国的脱欧公投可算是最佳的反面教材。然而,在「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中,选举制度主要是一件能让「一国两制」得以成功实践的「工具」。成功实践的主要标准是国家安全得到维护、「爱国者治港」得以实现、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港人的生活方式得以保留、「行政主导」得以体现、良政善治得到落实、香港的繁荣稳定得到促进、香港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能够发挥独特的贡献等。换句话说,香港的选举结果必须要对「一国两制」的实践有利。如果这个「工具」不利于「一国两制」的实践,则这个「工具」便需要重新设计。回归以来,香港的民主制度越来越不利于达到那些标准,反而产生了不少背离了「一国两制」初心的后果。香港民主制度因此必须做出根本性的改革。 必须确保「爱国者治港」 第三,香港的民主制度必须要确保「爱国者治港」。国家领导人已经多次指出「爱国者治港」对全面和准确贯彻「一国两制」至关重要。回归后,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缺乏对候选人作严格的政治审查,致使大批反中乱港者顺利参选和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对香港的管治、「一国两制」的实践和国家安全造成莫大的损害。在西方国家的选举中,由于不承认该国的宪制架构和拒绝效忠国家的人不多,对候选人的政治审查只对少数人带来影响,不会产生政权变更的后果,所以它们对候选人的政治审查工作比较简单和宽松。然而,因为历史和政治原因,香港存在为数不少的反中乱港分子和他们的支持者。他们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有「另类诠释」、不断挑战国家主权、不时挑战中央的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一国两制」的实施。所以,「把关不严」是香港回归后选举制度的一大漏洞,贻害不可谓不深远。 由于回归后香港的民主制度和实践弊病丛生,对「一国两制」、国家和香港都带来不少祸患,更是香港过去多年动乱不已的根源。中央在别无选择下果断出手,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彻底改革香港的选举制度,把香港的民主政治纳入正轨,为爱国者全面治港打下坚实的基础,让香港的民主制度得以切实为「一国两制」的全面和准确实践服务,也让香港的民主得以健康、稳定和持续的发展。 诚然,西方民主的一大缺失是人民除了可以在选举中投票外,他们参政议政的渠道其实相当有限。今后,在不断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的过程中,选举制度肯定需要在符合「一国两制」的实践要求下越来越完善、开放和包容。 香港过去有一个不错的咨询制度。不过,由于特区政府过去把太多注意力放到立法会、区议会、民意、舆论、媒体和政党之上,致使那个咨询制度有点荒废,没有能够发挥好延揽社会精英和建构政治和政策共识的功能。在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时,不但原有咨询制度需要强化,特区政府需要开拓更多方便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让人们可以在公共政策制定的初期已经可以发挥影响力。与此同时,立法会也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渠道让议员们可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爱国阵营建构扎实和广阔的社会支持基础。在壮大和强化爱国阵营的工作中,行政和立法之间应该存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注:本文是作者在中联办举办的「香港的民主道路」座谈会上的发言 作者刘兆佳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