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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卫:现行问责官员惩处机制行之有效

施政报告提出加强公务员奖罚制度,以及引入政策指标供社会监督施政进展,而问责官员的奖罚就按原有机制处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9日)在立法会表示,问责官员本身已有相关守则,违反守则的官员可被谴责甚至报请中央停职或免职,指现有惩处机制行之有效。 曾国卫表示,政治委任官员受《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规管,如涉嫌违反职责或守则内的条文,行政长官会按适当程序,决定个案是否属实,如属实会合适处理,包括警告、公开谴责、停职或免职,如涉及主要官员,行政长官可按基本法向中央建议将有关官员停职或免职,当局认为现时制度行之有效。他强调,政治委任官员须就其施政成效承担责任,最终向行政长官负责。 曾国卫又说,设立包括关键职效指标KPI在内的各种指标,是回应社会的诉求,制定时经过科学计算,考虑各种因素,相信政府各部门都会努力达成,亦不会因此有大压力。假如指标未能达成,政府会审视是否受客观因素影响等,并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