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倡扑热息痛药每人不多于60粒零售商将参考

政府表示,用于纾缓疼痛及发烧症状含「扑热息痛」的药物,在本港整体供应维持稳定,市民不需要囤积。 政府提醒,服用过量「扑热息痛」可能令肝脏严重损伤,正常成年人在24小时内不应服用超过4000毫克「扑热息痛」(以每粒500毫克计,即不超过8粒),儿童或有特定病况人士,更应减少服用量。药物零售商(包括港九药房总商会成员及各大型连锁药物零售商)供应有关药物予顾客以纾缓症状时,会参考以下每人合理分量: 12岁或以上人士:不多于60粒药片 12岁或以下人士:不多于300毫升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