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衷共济爱港联盟”社团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暨香港回归24周年
#中国共产党100周年# 香港“和衷共济爱港联盟”社团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暨 香港回归祖国24周年


和衷共济爱港联盟创会主席李国昌表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伟业的组成部份,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制度优势之一。中央一直心系香港同胞,多方面支持香港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我们祝福祖国、祝福香港,明天会更好!




#中国共产党100周年# 香港“和衷共济爱港联盟”社团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暨 香港回归祖国24周年


和衷共济爱港联盟创会主席李国昌表示: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伟业的组成部份,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制度优势之一。中央一直心系香港同胞,多方面支持香港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我们祝福祖国、祝福香港,明天会更好!




政府将于下个月派发新一轮电子消费券,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日(8日)透露说,八达通消费券计划热线电话开通后已收到约1200宗查询,当中约400宗是查询参考编号以重新提交八达通资料。 王学玲提醒说,若市民的八达通卡曾被盗用消费券金额,建议报警处理,才能补领金额。至于因领取「乐悠咭」而退回原本八达通卡的市民,可致电八达通热线2969 5500,办理更新资料手续。 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会分两期发放,首期4月先领取4000元,5月底达到合资格消费后,则可在6月16日领取余下的1000元消费券;如在10月底才用完首4000元,余下的1000元无使用时限。 read more
香港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将在约两个月后举行,选委会界别分组临时投票人登记册今日(18日)发表。 选委会界别临时投票人登记册载有7800名投票人,五大界别中,第二界别的教育界选民最多,有约1700人,占整体团体选民三成二,多间大学、中小学及幼稚园都有登记;第三界别新增的基层社团,有约400名选民,占该界别中最多,这些团体包括「现代妈咪组」、「开心一族」、「大角咀之友」 、「锦田乒乓球会」、「中国剪纸协会」等;第五界别新增的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有450名个人选民,包括全国青联副主席梁宏正、霍启刚、导演高志森、民建联叶傲冬等。 法律界30个列明团体全部登记成为选民,包括大律师公会、律师会、中律协等;社福界有141名团体选民,包括仁济医院、小童群益会等;由医学界及卫生服务界合并成的医学及卫生服务界有80名团体选民,其中约40间是医院;选民人数最少的是第一界别的香港雇主联合会,只有18个团体选民。 read more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曾承诺赴台自首,惟至今仍未兑现,死者潘晓颖母亲昨日(22日)借中秋时节发录音,要求港府重新考虑将案件在港审理,并以「域外法权」方式,冀案件可在今届政府任内处理。保安局回应指,特区政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尽早赴台承担法律责任,这点由始至今都没有改变,并称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许陈同佳赴台,双方警务单位便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研究,以认真和务实的态度处理事件,案件便能得到了结。 局方表示,案件发生在台湾,当地政府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证据,包括法理鉴证、闭路电视纪录等,并指出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且香港的法律只容许就针对某案件展开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亦用于该香港案件,港府必须依法办事。 由于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往台湾,保安局认为港府亦没权就自首的事,代陈同佳作决定或安排。 另外,对于潘母质疑警方为陈同佳提供保护及安全屋,该局指不会评论任何人是否受警方保护。 read more
反中乱港组织「民阵」昨日(15日)宣布解散,香港各界纷纷拍手庆祝。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解散」闹剧抹不去「民阵」反中乱港累累罪行》的评论文章指出,「民阵」的解散声明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民阵」解散抹不去他们一些人的累累罪行,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在等着他们。以下为全文: 「民阵」的解散声明,选择在《苹果日报》停刊、「教协」垮台等反中乱港组织纷纷作鸟兽散后的8月15日发表,是预料之中的,几个月来,他们还试图继续作无谓的挣扎,散布「不会解散」的假消息,如今面对法律将至的雷霆一击,终于不敢也不能再欺骗迷惑民众了。以脱卸责任为目的的解散声明,当然应该在香港警方开展正义的执法行动前发表。 作为一个骨子里就基因变异的「政治团体」,「民阵」算是导致香港这些年乱象频生、乱局不断的元凶之一了。其成立于2002年9月,当初成立的目的就是反对香港特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即从一开始就站在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对立面,站在了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对立面,并长期扮演着破坏「一国两制」香港实践、冲击「一国两制」方针底线的角色。「民阵」成立近19年来,按照其在解散声明里的「自供状」,反特区就国家安全立法履行宪制责任,反修建广深港高铁促进两地合作交流,反特区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民生,在非法「占中」、修例风波中更是肆意横行。可以说,「民阵」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反中乱港的历史。 香港社会其实早已看清「民阵」的真实面目。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民阵」煽动发起的所谓示威游行最终都演变为暴力暴动事件。当时,他们所谓履行游行集会自由权利,最后却都违反法律规定、突破警方防线,煽动组织黑衣暴徒实施了打砸破坏行为。「民阵」在前掩护,黑衣暴徒其后行凶,拿游行示威作幌子,以反中乱港为目的, 与反中乱港同行、与外部反华势力同频,才是「民阵」的本质。在解散声明中,「民阵」还寡廉鲜耻地说一直秉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而世人共见的是,恰是因为「民阵」选择了违法、选择了失智、选择了暴力,才让香港有了更多的撕裂和动荡,才陷香港750万市民于水火之中。世人所共见的是,在「民阵」煽动的所谓示威游行中,与其同行的只是黎智英、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只是鬼影重重的外部反华势力。哪有什么「公民社会团体的沟通平台」,只有反中乱港活动大台;哪有什么「让世界看见香港」,只有让外部反华势力污染香港;哪有什么「让灯光照耀黑暗」,只有让阴霾笼罩香江;哪有什么「让民主自由种在人心」,只有把无数香港青年送上危途、沦为炮灰。 「民阵」的解散声明很清楚了,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什么「人在希望在」,还妄想「潜伏」起来继续组织反中乱港活动吗?什么「撑住公民社会」,还妄想像以前一样煽动民众、实践阴谋吗?什么「香港人加油」,一个致使香港乌烟瘴气、满目疮痍的非法组织有何资格代表香港人?在垂死之际尚叫嚷所谓的「坚守理念,毋忘初衷」,不觉得讽刺滑稽吗?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12日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在收集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并强调「别以为解散便可逃之夭夭」。「民阵」的声明或许已成为证据之一。 首恶必办。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在防治、制止、惩治反中乱港罪行上,关乎大是大非,关系原则底线,没有商量余地和妥协空间。香港社会早有预期和共识,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收手的,必须为犯下的罪孽「买单」,特区政府必须彻底斩断企图再乱香港的黑手,保卫由乱及治的局面。辞职也罢,退出也罢,解散也罢,抹不去「民阵」一些人的累累罪行。等待他们的,只会是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落下。 「民阵」解散了,这是很好的事情,许多香港市民已经开始庆祝了。而最让人欣慰的是,在中央和特区各方有力拨乱反正下,人们从「民阵」的声明中看到了反中乱港势力的怯退,看清了反中乱港分子的虚伪,看到了香港走向繁荣稳定的大势,看清了香港今后真正要走的路。曾受「民阵」蛊惑的人,或者曾参与「民阵」非法活动但只是被作为棋子利用的人,应当从「民阵」的解散中觉醒了,在接下来香港的拨乱反正中,唯有拥抱正义和光明,主动配合调查才有出路。 read more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7月1日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经民联昨日(4日)下午举办座谈会,深入学习和领会习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座谈会的包括经民联监事会主席林建岳、荣誉主席梁君彦、主席卢伟国、副主席林健锋、梁美芬、青委会副主席陆瀚民、经民联立法会议员陈祖恒和数十位经民联青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地区骨干成员。各成员在会上踊跃发言,就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并就如何将习主席重要讲话的精神融汇到各自的工作领域,更好地推动香港经济民生、房屋事务、青年事务等工作进行热烈讨论。 监事会主席林建岳在会上分享了对习近平重要讲话的三个体会:一、习主席的讲话表明「一国两制」将长期坚持,给香港社会一颗很大的「定心丸」,令香港各界深感鼓舞;二、「四个必须」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习主席更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保持普通法制度,大大地加强了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三、讲话向特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寄予殷切期望,更是下达了重大的要求。习主席要求香港重点提升发展动力和竞争力,重点突破民生难题,维护社会团结和谐,为香港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习主席还专门提出要特别关心年轻人,显示习主席对香港青年的关爱,经民联将会为青年多搭桥铺路,协助年轻人拥抱粤港澳大湾区,放飞梦想,贡献国家,成就自身。 荣誉主席梁君彦在会上表示,今次习主席的讲话清楚表明「一国两制」没有任何改变的理由,必须长期坚持,希望经民联的成员可以全力对外向社会宣扬这个讯息。他又指出,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个必须」中,第二点指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个良性互动需要一直遵从,并需要思考在行政主导下,如何达至习主席提出的「四点希望」提出好意见,以大局发展为重,协助特区政府施政。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表示,习近平主席的讲话是一锤定音,确立「一国两制」方针是不会变、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说明了只要在「一国两制」下走正确的道路,并不存在2047年需要改变的问题,因为「一国两制」是好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卢伟国又指出,习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两者相结合,清晰点明了「一国」与「两制」是在相互统一之下,有「一国」的根和本,才有「两制」的枝繁叶茂。 read more
12月10日 (星期日) 是區議會選舉投票日,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的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半至晚上10時半 (另設於懲教院所的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為上午9時正至下午4時正);而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的投票時間則為上午8時半至下午2時半。 日前,不少朋友向筆者瞭解區議會選舉的投票安排,筆者發覺,原來不少選民未察覺自己因未有及時回覆選舉事務處,致使其選民資格被取消,也有不少選民誤以為在選舉日中,可以投兩票去支持兩名候選人,其實正確的理解為,在這次地區直選中,採取雙議席單票制,每名選民只可投一票支持一名候選人,每個選區排名首兩位的候選人當選;另有選民未知道重新劃分後自己所屬的選區,也有選民不知道選區有多少名候選人和誰是候選人,甚至乎只聽過空降的候選人姓名,而對他們的背景不太熟悉;此外,個別選民也不太清楚個別地區工作者已轉了軌道,循間接選舉參選。 另外,鑑於有不少港人在內地城市工作和生活,他們也十分希望履行公民責任投票,香港特區政府在是次區議會一般選舉採取特別安排,設立「鄰近邊境投票站」,以便利身在內地城市的香港選民在選舉日回到香港投票,兩個票站地點分別為距離上水港鐵站路程5分鐘的兩所中學,分別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和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為確保投票有序進行,所有參與鄰近邊境投票站安排的選民,必須預先登記,並適用於地區直選選民,但不適用於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最高登記名額為38000個,以先到先得形式分配名額。 每名候選人均是愛國愛港,選民可以考慮他們過去的政績表現、服務紀錄、是否長期在紮根社區服務、在疫情期間和水浸期間仍然堅守崗位等要素,去決定心儀候選人,因為平時勤奮和熟悉社區的候選人,傾向在當選後仍然留守社區,他們過去沒有隱形、撤出或空降,沒有投機,給予選民信心和存在感。選民宜考慮在疫情期間,地區工作者是否無影無縱,讓是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到社區每層每戶分發防疫物資;或在颱風和黑色暴信警告前後,到地區協助居民和社區,例如處理塌樹報告、清理瘀塞的溝渠等;當然也有選民會支持年輕力壯、具承擔、有幹勁的候選人,把他們送進區議會,讓他們一個平台服務居民。 我們要欣賞長期服務地區的候選人,他們早出晚歸,個別地區工作者更犧牲了照顧家人、和家人相處的寶貴時間,為社區奉獻無私精神和青春。無論支持無政黨候選人還是具政團背景的政客,請各位選民善用手中神聖的一票,在選舉日踴躍投票,身體力行,支持勤奮誠懇具承擔的候選人。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read more
特区政府正考虑推出「安心出行」实名制,并仿效内地或澳门实行「红黄码」,入境检疫人士或获发「黄码」以作识别,限制他们到访高风险处所。行政会议成员、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24日)在一个电视节目建议研究扩大红黄码系统中「黄码」的应用。包括扩阔至密切接触者或收到强制检疫令人士,达致精准抗疫。 高永文指,政府早前提出,引入「红黄码」系统后入境检疫人士会获发黄码识别,他建议在红黄码系统试行第一阶段后,可以考虑扩大「黄码」应用,令密切接触者或受到强制检疫令人士均获发「黄码」,达致精准抗疫。他亦认同「安心出行」应实行实名制,相信特区政府会谨慎决定。 他又指,原本支持以全民强检方式,达致清零遏制疫情,惟考虑到现时市民无法承受禁足等措施造成经济影响,因此政府无法实行全民强检,应以精准抗疫方式应对。 read more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1日)指,新一年会以香港《普通法》独特优势,对接国家战略。他称这样能增强发展动能。 林家国表示,将发挥优势,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今年将协助筹建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成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以及率领法律界代表团展开外访。 他又指,随着与内地有序全面通关,香港将重拾经济动力,以具活力姿态面对新时代挑战,向世界展示我们蓬勃的生命力、复原力。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5日)主持新一届行政会议首次例行会议。李家超于会议前率领行政会议全体非官守议员,在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地下演讲厅会见传媒。新一届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首先感谢特首李家超的任命,她表示,今次16位非官守议员拥有丰富经验,是在立法、法律、医疗、金融等领域非常资深的专家。今次以个人身份被委任,有责任向政府提出最佳意见。 叶刘淑仪最后承诺,未来五年,全体非官守议员一定尽自己最大努力提出最佳意见,配合行政长官工作。她相信,大家通力合作,在特首李家超领导下,香港一定有更好发挥。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