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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港青「激进化」如染毒瘾社会对此「无免疫力」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18日)出席「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新书《点‧解‧激进化》发布会时表示,前年「修例风波」致大批青年作出严重违法行为,激进化情况就如同染上毒瘾,需理解背后原因,探讨如何防范,并为受影响的年轻人「去激进化」。 梁振英指,在过去两年,香港有很多假消息,这些对青少年当时产生很大影响,将他们推向火线。最重要的是,社会、家庭和学校,要有意识让青少年了解到,往往他们从社交媒体接触到的这些信息是真假参半的。 梁振英强调,对于年轻人「激进化」产生的后果,香港是没有免疫力的。有了过去两年的教训,香港应该有所警示,希望可以引起社会重视,政府和社会依旧任重道远。

失明港大生政府部门实习 聂德权:祝福其发挥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18日)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今日上午到访公务员事务局法定语文事务部,了解部门工作并与视障的实习同学杨展匡(Kelvin)交流。 他介绍,法定语文事务部为政府各局和部门提供翻译、 传译和审稿服务;就政府内部使用法定语文订立制度;未来两个月的重任,离不开为施政报告作翻译、核对,施政报告往往在最后一刻才定稿,所以时刻分秒必争! 在港大就读的Kelvin是部门今年残疾学生实习计划的实习生,他现时主要翻译及处理行政工作。Kelvin小时候因眼癌而完全失明,但他克服过来,积极学习,醉心于辩论、棋类比赛,亦喜欢打麻雀。 Kelvin之前在中文大学修读中文,现在港大选修政治及香港研究,是希望日后能从事与政府政策相关的工作,房屋及教育政策都是他关心的议题。 聂德权表示:「他乐观、坚毅、勇于尝试、充满热诚的性格及态度,感动了他周遭的同事,也令我动容。因应今天与Kelvin见面,我特别邀请我一位在北京的好朋友,同样是失明人士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杨佳博士,鼓励Kelvin并祝福他。Kelvin实习期快完结,我祝愿他日后在不同岗位也能发挥所长,发光发亮,同时也感谢法定语文事务局同事的努力。」 公务员事务局自2016年起推出为残疾学生而设的实习计划,让年轻人有机会在政府实习。  

今日起香港入境深圳更改限制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周三(18日)发布通知,即日起,由香港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若在当地有居家隔离条件,入境后可向所在的健康驿站申请「7+7+7」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即是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各7日。 原本的防疫措施为,从香港入境深圳的旅客均需要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当局此次更改,将原本的集中隔离时间减至7日,所涉日数同样为21天。 深圳周三调整自香港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旅客入境时需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无感染报告,入境后需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港大学生会成员涉煽恐怖主义被捕 李家超:违法者须依法处置

(李家超:任何人违法必依法处置)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8日)出席立法会会议。是日有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因通过动议「感谢」七一刺警案疑凶被捕,李家超见记者期间,回应相关事件。李家超形容,法律的条文是清晰的,香港是一个守法的城市,任何人如有违法,执法部门都会处理。邓炳强则指,不论任何人、任何身份,只要违法也会拘捕、付法律的代价,学生的身份最多有可能是法庭上的一个求情理由。 李家超: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家超指从政府角度,任何人犯法,首先他们都不希望见到,政府希望共建一个守法的城市。 李家超强调守法重要性,如有人犯法,执法部门必需依法处置。「我们是一个守法的社会,好讲法治精神,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呼吁打算做任何事前,都要从法律角度三思。 被问到如何划分鼓励支持恐怖主义与发表评论的界限,李家超表示法例已非常清晰,香港市民应继续发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化,政府政策中亦明确地规定谁曾作出违法事宜,执法部门必定会采取行动,市民应确保自己所作之事乃合法。 (邓炳强:无论是什么身份犯法都要付出法律代价)   邓炳强:执法行动以证据为本 邓炳强表示,任何人或组织无论是什么身份,犯法都要付出法律代价,身份会不会成为求情原因,这交由法庭决定。他强调,任何人如有违法,执法部门都是根据证据去决定是否拘捕和检控,不会因为特定人士的身份、职业而有所不同,指这样不公平。 邓炳强表示,宣扬恐怖主义是严重罪行,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无辜人士被煽动,从而参加恐怖活动。他又指普通评论不会犯法,但是如果有煽动的成分,可能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但是如果是宣扬,有可能违反国安法27条。 邓炳强表示,本港近月发生多宗与恐怖活动有关的案件,都涉及严重罪行,指有年轻人被误导而参与恐怖活动,政府会全力打击恐怖活动,呼吁社会同心协力,向暴力说不,拒绝英雄化、美化或淡化任何暴力袭击行为,避免年轻人受极端思想荼毒,成为恐吓分子。 斥有人将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 邓炳强指,本地激进组织招揽成员的行径,与国际恐怖主义活动趋势相似,大多利用社交媒体,但亦有迹象显示,有人将恐怖主义思想渗透校园,在校内招揽学生参与恐怖活动。他批评,近年有学生关注组织、政治团体,甚至补习社,肆意向学生灌输不当价值观,散播虚假或具偏见的讯息,意图引起学生对国家及特区政府的憎恨,甚至鼓吹使用暴力及违法行为,以达致政治目的。 邓炳强强调,同情暴力袭击者的人,很容易进一步激化,而变成支持者,继而变成恐怖活动的参与者,形容类似的恐怖主义激化过程,在外地屡见不鲜,市民应引以为戒。 警方主动调查危害国安案件有专人网上巡逻 邓炳强认为,目前仍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透过媒体及文化艺术等软对抗的方式,渗透及荼毒年轻人。政府必定依法严厉对付、加强情报搜集,并全面调查任何在网上散播虚假或不良讯息、企图煽动仇恨或暴力的行为;例如科技罪案科有专人进行网上巡逻和情报搜集,并利用人工智能分析,过往多次利用刑事条例的煽动罪作出拘捕,而民政事务局会认真研究其他国家,对假新闻及假消息的处理方法。 组织违法不会因解散一笔勾销最多「罪孽有所减低」 对于教协及民阵早前先后宣布自行解散,邓炳强则重申,解散并不代表过去的事情可以「一笔勾销」,仍然要为非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但若组织自行解散,可减低对社会的「遗害」及「罪孽」。 邓炳强指出,无论任何个人和组织,触犯国安法,宣扬暴力,与外国组织有不寻常交流,我们一定全力调查,强调即使组织解散,但相关罪行不会一笔勾销,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被问到多个团体举报支联会,局方对事件的跟进及回应,邓炳强回应指对于举报,会作出公平公正,全面性的调查;即使是没有被举报的组织,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局方亦会作出调查及处分。

香港警方: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被捕 涉违国安法宣扬恐怖主义

警方国安处今早拘捕四名港大学学生会成员,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出,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早前通过决议悼念七一袭警案疑犯,令人咋舌;其会议更通过网络直播,并且事后又向发布其动议,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案件的元素。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 李桂华今日介绍案情表示,警方此次针对七月七日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举办的紧急会议上宣扬恐怖主义,动议本身令人咋舌。警方拘捕四名男子,年龄介乎18至20岁,均为港大学生会干事或评议会会员。 议案通过学生会平台发布 获传媒报道 他说,此次行动是7月16日对港大搜查行动的延续。他称,当时警方持有搜查令,在学生会聘请的律师见证下,在港大搜查,发现了部分CCTV记录、相关文件及电脑资料等。他说,七月七日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召开紧急会议,在会议开始前,为七月一日袭警案中的袭击者默哀,形容他为「香港牺牲」。会议第一个动议是商讨这名袭警者相关事宜,称希望以褒奖形式处理动议,并且将动议记录在学生会议事当中。会议中,有人发言称袭警者是「烈士」,并且对其行动表示赞赏。会议最后又在超过30票赞成,两票弃权,无人反对情况下通过一项议程,「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杀身亡的疑犯,此后通过学生会平台将消息发布,并获得各大媒体报道。 李桂华说,本次拘捕是根据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即属犯罪」。他指出,七月一日发生的袭警案,符合国安法对于恐怖活动的定义,是「针对人的严重暴力」,并且意图达到政治目的;至于「宣扬」,他解释说,具体包括赞扬、辩解、宣传一些主张。 李桂华说,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在会议中,对恐怖袭击有赞扬、辩解,之后又进行宣传,因此适用国安法规定。他说,港大学生会的动议美化、光荣化恐怖主义、无差别袭击,鼓励自杀,完全不符合一般道德标准;通过决议之后又迫不及待向公众发放。 李桂华指出,恐怖主义和仇恨有很大关系。他指出,外国对此类行为亦有法律规定,例如法国法律就有「宽恕恐怖主义」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以判囚五年,而如果在网络世界发放消息,则可以判囚七年;英国2006年亦通过反恐法案,讲明如果鼓励恐怖活动或者散佈恐怖主义,可以判刑最多15年;所以打击宣扬恐怖主义行为,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标准。 香港国安处将约见港大评议会其他人或扣起旅游证件 李桂华回答记者提问时指,港大学生会当日会议有网上直播,会议后又通过学生会附属网络平台发放消息,所以已经具有案件的元素。至于被捕人士在案件中是何种角色,当日与会其他人士有无罪责,他说,被捕人士有担任职务,会议当日亦有发言,而其他人调查还在进行中,警方会继续搞清楚这些人的角色,搞清楚他们投赞成票的想法。至于是否对这些人依照国安法调查,会否收取他们的旅游证件、搜查住所等,李桂华说,警方还在考虑中,要视乎这些人对案件参与程度。 被问到警方行动是否代表不会给予年轻人改过的机会,李桂华表示,执法者选择不多,有人犯法就要处理,若不处理就是渎职,日后要交由法庭处理。至于在街上悼念七一刺警案的市民会否违法,李桂华表示,他们悼念是有机会招致嫌疑,是否涉及赞成、美化恐怖活动,应该要三思。 谈论袭警案不犯法 但不可赞扬恐怖主义 有记者问,市民如果谈论七月一日袭警案是否犯法,李桂华说,案件本身调查还在进行中,市民当然可以谈论这件事,但是如果谈论过程中宣扬恐怖主义则不行,如果赞扬袭警者为社会做贡献、有勇气,就有机会触犯法律。 有记者问警方目前是否已经对七一袭警案正式定性为恐怖袭击,李桂华说,本次拘捕人士是因为他们宣扬恐怖主义,并不一定和具体事件100%相关。他又指出,七一袭警案发生后,许多官员指出事件可能是恐袭,而港大学生会应该可以理解此事可能涉及恐怖主义,而港大学生会在会议中又提及其政治上的看法和要求,这些正是恐怖主义案件的元素。他说,警方认为由足够证据做出拘捕。虽然港大学生会之后道歉,但是犯法就要处理,具体如何处理,则需要交给法庭。 至于转播会议内容是否违法,李桂华回答指,即时转播的人未必清楚会议上内容,因此不属违法,不过如有人知道转播的内容与宣扬恐怖主义有关,而继续转播及企图希望让其他人知道相关内容,「就当然有问题」。 李桂华还提及,七一袭警案此后会交给死因裁判官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