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申押后黎智英案审讯 黎方反对申请
律政司今日(29日)表示,已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致函原讼法庭申请押后原定本周四(12月1日)的审讯。据悉,律政司申请押后案件7天,以待处理释法事宜,而黎智英一方已回覆法庭反对申请,正等候法庭进一步指示。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律政司不服决定,就此多次上诉。本月21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上诉申请上周五(25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押后至昨日下午裁决。终审法院3名法官昨日下午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的申请。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向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释法。
范徐丽泰:终院判决有违国际惯例 国安案件应采用本港大律师
特首李家超今日(2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获高等法院批准以项目认许方式,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的黎智英辩护。他昨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律政司今日会申请押后黎智英案件审讯,认为中央是高度重视事件。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表示,以普通人角度分析事件,律政司提出新论点,导致上诉许可不获批,这一结果符合根据旧有案例定下的原则,因此终审法院判决方面没有错。但与此同时,终审法院指律政司提出的论点十分重要,范徐丽泰表示,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存在与外国势力勾结的成分时,是否应该由一个住在海外、无本港执业资格的外籍律师参与案件,这是国际上不曾出现的现象,因此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虽然没有错,但是有违国际惯例。 她续指,在此情况下特首李家超有责任向中央报告事件,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释法,相信国安法立法原意必有指明参与案件审理人员应不存在泄露国家安全机密的可能性,亦应按照国际惯例,采用有足够专业知识的本港执业律师。针对现时情况,黎智英案不能如期审判,范徐丽泰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案件重要性和对香港整个司法系统的影响显著,希望能够尽快释法。被问及香港司法系统是否需要改革,她回应指,无论是终审法院还是行政长官,大家各司其职,并没有做错,只是中国并不存在能够有违国际惯例的特殊性,因此也应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在审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时,只采用有本地执业资格的大律师。
杜淦堃:不认可释法常态化说法 不同界别有声音是常情
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就香港国安法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29日)会见传媒,回应特区政府就黎智英案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家法作出释法一事。 杜淦堃表示,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定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可按情况在适当时候行使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的时候,将无可避免引起外界对香港法制讨论及批评。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公会希望国安法条文内尚有不明确的地方将来可以由香港法院厘清,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中人大释法有关权力应审慎地行使。 杜淦堃指出,昨日终审法庭颁布裁决书中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全力捍卫国家安全,按照国安法有效地采取行动,以防止、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及活动并施与惩罚,公会坚信香港法院与法律界将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维持法治及保障司法独立。 有记者关注黎智英的选择律师权利会否受剥削。杜淦堃回应指,香港有足够人才,大律师公会在香港亦有足够的会员处理国安法的案件,公会一直不认为聘请海外御用大律师对案件有明显贡献,他亦看不到黎智英聘请大律师的权利有被影响,黎智英现时能否聘请外籍律师受到人大常委会决定影响,可是他的律师团队本身经验丰富,当中几位代表更是有资深经验的大律师及律师,相信并不用担心。 杜淦堃续指,虽然香港回归以后曾有多次释法,可是今次是国安法第一次释法,社会亦有不少讨论,这不是常发生的事,他不同意坊间有指释法常态化说法。他认为海外大律师参与涉及公众利益的诉讼时,在不同界别有声音是常情,公会强调司法独立,外界对行使裁决权不受干预的信心十分重要。公会对法庭昨天的裁决表示尊重,国安法订明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解释权,他有信心法庭可以给予被告公平的审讯机会。
被问何时完成释法程序 谭惠珠:人大常委会12月底将开会
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今日(29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很尊重法庭裁决,李家超作为特首及国安委主席,有责任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制及机制建设,与法院审理案件是各司其职。至于估计何时会完成释法程序,谭惠珠表示,相信会快,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底开会,如果将案件押后至明年审讯,估计人大常委会未必需要开临时会议。 在立法原意问题上,谭惠珠表示,全国人大会议当年就国安法的说明,已提到坚决反对外国及其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尽量不要让危害国家安全执行的事情发生。谭惠珠表示,自国安法订立后,已不止一次看到有外国议会或政客,藉其影响力干预本港司法情况。 被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次释法,会否考虑扩大禁止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参与涉及国安元素的煽动罪案件等,谭惠珠认为提问具逻辑性,应考虑一个范围,一切要交由人大常委会考虑,当然亦会顾及范围不要太广。
香港大律师公会:不认为今次事件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行政长官李家超就香港国安法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权,有关权力应该审慎地行使。他表示,释法无可避免会引起对香港法制的讨论和批评,但香港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希望香港国安法尚有不明确之处,未来可由香港法院厘清。 杜淦堃表示,今次释法与以往做法一样,都是按现行机制处理问题,不认为今次事件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他又表示,香港有足够的法律人才处理案件审讯,不认同事件会影响被告聘请律师的权利。杜淦堃又指,终审法院的判辞已表明,法院全力捍卫国家安全,公会坚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维持法治,保障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