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5+初选案冯达浚申保遭拒案件11.29再提堂进行交付高院程序
47名发起或参与去年民主派「35+」初选人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将交付到高院审理,当中的33人仍要还押候审。其中一直被还押的冯达浚今(4日)向高院原讼庭申请保释。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丽冰经开庭后,决定拒绝其保释申请,冯需继续还押。 至于该宗47名人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则将于本月29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并处理把案件交付到高等法院审理的程序。该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他们当中有14人现获准保释,分别为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余慧明及陈志全。其余被告则被下令还押,当中包括因其他案件正在监狱服刑的戴耀廷、梁国雄、黄之锋、区诺轩、朱凯迪和尹兆坚共6人,以及胡志伟、毛孟静、谭文豪和杨岳桥等27名被告。
新家园携手中石化免费送百万口罩料10万人受惠
为持续关爱受疫情影响的基层市民,与市民一道同心抗疫,新家园协会联同中石化今日(4日)举行「关爱家园 美好生活 百万口罩免费送」活动,即日起在全港免费派发100万个KN95口罩给基层市民、的士和小巴司机,预计将有10万人受惠。 活动今日在中石化葵涌石油气站举行启动仪式,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等主持启动仪式,并向现场的基层家庭及的士、小巴司机派发口罩和关爱防疫包。 主办方介绍,持有新家园协会「关爱咭」的会员,可在中石化柴湾油气站、粉岭围油站、上水油站、大棠路油站、荔枝角油站、货柜码头路油站、葵涌石油气站以及新家园协会5个区的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口罩;的士及小巴司机可以在中石化葵涌石油气站、上环石油气站、九龙湾石油气站、马鞍山石油气站、大埔石油气站、元朗石油气站免费领取口罩,每位居民可领取一包共10个口罩。
邮政署加聘人手查验「安心出行」 时薪72元需中四学历
政府于本月起要求市民进入政府设施须使用“安心出行”。邮政署昨日刊登招聘广告,招聘“总务助理”职位,职责列明负责检查进入邮局的人有否使用“安心出行”,以及为公众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提供技术支援。入职需有中四学历,时薪为72元,合约为期三个月,将于下周二(9日)截止申请。 据悉,该职位共有五项职责,包括负责检查进入邮局的人有否使用“安心出行”、为公众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提供技术支援、协助柜位人员处理和核实订明的记录表格、协助管理邮政局公众大堂等的排队情况和解答顾客查询;以及执行其他由上司委派的工作。工作地点包括香港、九龙及新界各区,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五约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以及星期六约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时薪制僱员一般每周工作27至44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 申请者需有中四或同等学历;具备相当于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语文能力;及熟悉操作电脑,并掌握中文和英文文书处理工作。 获聘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合约为期三个月。视乎运作需要,合约届满的员工如工作表现良好可获续约机会。
法律人才招聘计划(实习律师)申请期延至明年1月底
律政司今日(4日)公布,律政司与香港律师会今年7月推出的法律人才招聘计划(实习律师)的截止申请日期将延长至明年1月28日,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申请。 计划获「防疫抗疫基金」资助,为合资格律师事务所新开设的每个实习律师职位,提供每月6800元的薪金津贴,最长为期12个月,实习律师职位上限为130个。
政府员工用假「安心」被捕 聂德权指或被炒
本月起进入政府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日前有数名公务员涉嫌使用假应用程式被捕。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事件若属实,做法不可接受,并会触犯刑事罪行。被问到公务员使用假“安心出行”会否很大机会失去工作,他说:“当然啦!” 有关“安心出行”的规定推出后,惹来不少长者及基层人士批评引起不便。聂德权称,有考虑过有关人士未有智能手机,使用智能手机的普及性不及成年人,但政府考虑措施的需要性而推展。他表示,政府会尽力协助长者使用“安心出行”,若他们未能使用,需要填写资料时,亦会尽量提供方便的安排。 至于会否研发其他技术,是否正同八达通商讨,聂德权则说,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正研究各种方案。 警方周一接获湾仔入境事务大楼职员报案,指有人怀疑使用虚假手机应用程式进入大楼内,到场调查后以涉嫌“行使虚假文书”罪名拘捕四男一女。他们年龄介乎22至45岁,分别是审计署和入境处职员,以及政府外判员工。
终院裁定倘协议共同参与暴动须负更严重法律责任
终审法院早前开庭,审理2016年及2019年2宗暴动案件的最终上诉,就暴动及非法集结罪中,参与者是否需有共同目的、及有关伙同犯罪的法律原则作出终极裁断。终院今早(4日)颁下判词,驳回2016年旺暴案卢健民的上诉。 至于参与者是否需有共同目的及有关伙同犯罪的法律原则方面,终院裁定法律上并无规定要求参与人士之间必须共享某些额外的共同目的。终院亦裁定并非身处非法集结或暴动现场的人不可视为该等罪行的主犯,而且即使被告人在现场,基本形式的「共同犯罪计划」原则不适用于非法集结及暴动罪。 不过终院强调,不论被告是否身处现场,推动、鼓励或促进非法集结或暴动的行为,均可以按「重犯罪行」及「不完整罪行」判处及被判以与主犯一样的惩罚。终院又指如该些参与者曾协议共同参与该些非法集结或暴动,且预见实行该共同计划时有人会干犯更严重罪行,可能会据「共同犯罪计划」负上更严重法律责任。至于单纯身处非法集结及暴动现场,并不会招致任何法律责任。 首宗暴动案在2016年大年初一晚至初二凌晨(2月8至9日)在旺角发生,上诉人卢建民被裁定与其他人共同行事,裁定他罪名成立,判监7年。第二宗案件则在2019年7月28日在中西区发生,该案上诉人汤伟雄初审被判暴动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就法律观点提出上诉,高院上诉庭裁定,不论被告是否在场,共同犯罪计划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暴动及非法集结控罪。卢汤2人均不满判决,因此上诉至终院,终院则将2案一并处理。
暴动案「伙同犯罪」争议终审法院今裁决
前年7月28日暴动罪脱夫妇中的汤伟雄以及2016年旺角暴动罪成判囚7年的被告卢建民,2案早前终极上诉至终审法院,争议暴动及非法集结罪中「伙同犯罪」原则是否适用等,裁决或影响日后2罪定罪门槛,影响数以百计暴动案件裁决,案件今日(4日)早将于终审法院公布判决。 案件争议包括是否须证明暴动群众为「共同目的」而聚集,以及暴动和非法集结罪中「伙同犯罪」原则是否适用等,由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及非常任岑耀信勋爵共同审理。 律政司一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指近年犯案集结非常流动,参与者较以前更富经验,有首脑有把风有物资补给,参与者之间自发地建立共识,事前在网上或Telegram等达成协议,如不套用「伙同犯罪」原则,则会使相关法例失效。
在港初创公司逾3700间 邱腾华:本港对初创公司有吸引力
政府下周展开第3针新冠疫苗接种安排,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早(4日)出席活动时致词指,现时70岁以上的长者接种比例只得3成多,而他们属于高风险感染人士,接下来政府有各种方便长者接种疫苗的方法,包括在本月下旬推出疫苗接种车,希望到各区为长者接种疫苗。 聂指出,政府将在下周四(11日)起为特定组别人士接种第3剂疫苗,会分为两大组别,第一批包括免疫力较弱人士,而第二批属高风险的人士,包括60岁或以上长者、长期病患者、医护人员、口岸工作人士、跨境运输人士等。至于市民接种第3针疫苗时,可以因应自己情况选择接种那一种疫苗,而政府亦会安排推广接种第3针疫苗。
何柏良促政府主动联络合资格市民接种加强剂
政府宣布为合资格的特定组别人士免费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柏良今日(4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一般市民未必了解自己是否属于优先接种疫苗加强剂的特殊群组,建议政府主动联络相关人士,例如根据接种纪录,通知在6个月前已完成接种两剂疫苗的60岁以上人士,预约接种加强剂。 有消息指香港机场将分隔管理来往内地和其他地点的旅客,何柏良认为有关做法有助减低交叉感染风险,有助加强内地对本港的防疫信心,建议政府应安排检疫酒店工作人员、跨境流动及免检疫人士接种第3剂疫苗加强剂。
医管局料约10万覆诊病人需打第三针
政府宣布为合资格的特定组别人士免费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当中包括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人士。医管局总行政经理刘家献今日(4日)在一个电视节目预计,在医管局覆诊的相关组别人士约有9万至10万,他们可向医生取得接种加强剂的证明书,在打完第二针新冠疫苗的4周后接种第三针。至于未能在短期内覆诊的病人,医管局会邮寄书面证明书。 刘家献指,会留意接种的人数会否增加,及是否需要增加更多地方替有需要人士接种。此外,他亦表示,医管局已有96%医护人员已接种首两剂疫苗,接种率理想,会陆续安排他们打第三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