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揽炒区员曾锦荣被廉署拘捕涉违选举条例
揽炒派前屯门区议员曾锦荣于2020年立法会选举宣布参选后,在公开场合多次派米送给居民,更将相关照片上载至社交媒体,涉嫌贿选。他的社交账号昨日(11日)发文称,曾锦荣今日被廉政公署上门拘捕,被指涉嫌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曾锦荣曾于2019年胜出屯门龙门选区区议会选举,但在2021年10月区议员宣誓时被裁定宣誓无效,即时丧失议席。
揽炒派前屯门区议员曾锦荣于2020年立法会选举宣布参选后,在公开场合多次派米送给居民,更将相关照片上载至社交媒体,涉嫌贿选。他的社交账号昨日(11日)发文称,曾锦荣今日被廉政公署上门拘捕,被指涉嫌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曾锦荣曾于2019年胜出屯门龙门选区区议会选举,但在2021年10月区议员宣誓时被裁定宣誓无效,即时丧失议席。
首次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历时约一个半小时完结。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在社交平台发文,指今早与三位司长、三位副司长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一起到立法会前厅与议员面对面交流。他说,除介绍各自工作和施政方针外,议员亦提出很多想法和问题,以及对政府的期望和建议。大家坦诚交流,气氛非常好。 李家超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接受其建议,迅速安排交流会,亦感谢各位议员积极参与。李家超说,今次的交流会只是一个起点,期望在行政主导及「爱国者治港」原则下,政府和立法会能更主动交流,将良性的行政立法关系推上新台阶,共同制定更多符合社会利益及市民需要的政策。 李家超与立法会议员交流。(李家超fb图片) 陈国基与立法会议员交流。(李家超fb图片) 陈茂波与立法会议员交流。(李家超fb图片) 林定国与立法会议员交流。(李家超fb图片) 李家超与立法会议员交流。(李家超fb图片) read more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11日)于法律周法治大会中见记者,他认为,本次法律周举办成功。林定国表示,令他最高兴的是本次法律周有来自40个不同国家地区的参与者,线上线下逾八千人参与,并且来自不同地方的参与者都提供了正面反响。他说:「如特首所言,今日是香港重新讲好真实法治故事的一个很好的起点。」 林定国表示,法律周的成功举行反应了香港法治地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各类国际盛事的举办亦说明香港在复常之路中前进。他提到,本次法律周的举行得到国家大力支持,外交部驻港公署及中联办代表都有出席活动甚至发表重要讲话。 被问到黎智英外聘律师一案及相关新闻,林定国强调律政司依法行事,所做的行为都是依据法治,符合法治精神,绝对不会有特别针对性或其他情况。 read more
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5名骨干成员早前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工会正、副主席被控透过儿童绘本煽动仇恨。政府今日(20日)刊宪,指依据《职工会条例》第11条,向该工会发出「拟取消职工会登记通知书」。 有关条例列明,职工会登记局局长在取消任何已登记职工会的登记前,须向该职工会发出不少于两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指明取消该工会登记的理由。 警方7月22日拘捕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5名骨干成员,包括正、副主席,秘书和司库等,其中主席黎雯龄及外务副主席杨逸意早前已各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不准保释,还柙候讯。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已向立法会发出通知,将会在6月15日的立法会会议中提出决议案,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同时将商业登记费下调至每年150元。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5日)在网志中表示,希望周三(8日)的立法会会议可以通过取消强积金对冲的草案,并在6月15日的会议通过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令新上限可以在17日生效。 破欠基金中的欠薪及代通知金现时的上限,由订立至今已经有26年,而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现时的上限,由订立至今亦有10年。对于何有关水平20多年都没有调整,罗致光指,早段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及往后多年的经济收缩引致破欠基金申请数目急增及破欠基金严重亏损;二是由于一宗有关遣散费特惠款项的计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而2015年后,社会出现取消「对冲」讨论,由于取消遣散费与强积金「对冲」,会对破欠基金的支出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项保障范围的检讨便需待取消「对冲」的最终方案确定后才能进行。 罗致光又表示,为争取时间,当现届政府就取消「对冲」的方案已有决定,并当草拟法案的工作接近尾声时,劳工及福利局、劳工处及破欠基金委员会已随即全速开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项水平的检讨。 read more
民主党副主席梁翊婷、党员苏逸恒、李华明,早前被指违反党内守则,未经党同意支持立法会候选人。民主党中委会昨(16日))晚上开会,无视党内呼吁面对现实的声音,居然决定革除梁翊婷及苏逸恒的党籍,亦暂缓执行冻结李华明党籍半年。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声称,民主党过去同意党员参与和支持立法会选举,但3人支持的候选人并非获民主党批准人选,因此违反党内守则。他说,梁翊婷和苏逸恒早前缺席中委会的会议及纪委聆讯,亦对党内纪律不闻不问,认为他们对党内规章欠缺尊重,因此决定革除党籍。至于李华明,民主党纪委会早前提出冻结他的党籍半年;罗健熙表示,李华明有配合出席讨论,有按程序、权利上诉,加上他在党内有不同程度贡献,决定暂缓有关处分。 read more
港府今日(8日)公布,卫生署署长今日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公布第二批涵盖23项获特别注册委员会认可医学资格的名单,包括中国复旦大学的内外全科医学士课程,为首间获接纳的内地院校。第二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将于本周五(10日)刊宪,同日生效,并将于下周三(15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连同首批于4月底公布并涵盖27项医学资格的名单,委员会至今合共建议承认50项医学资格,并正积极推进其他非本地医学院课程的评审工作,过程中不会剔除任何合乎既定条件的医学资格。委员会期望可尽快分批提交余下的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委员会在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时,会考虑及建议符合以下说明的医学资格,包括有关医学资格属学位或更高程度;颁授该医学资格的团体以国际排名而论,大致上可与任何颁授本地医学资格的大学比拟;有关医学资格的课程的内容、授课语言及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面,大致上可与由任何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比拟。 委员会分批公布认可医学资格名单,能让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尽早循特别注册途径来港于公营医疗机构服务,纾缓现时公营医疗系统医生不足的情况,同时让有意到香港以外地方就读医科的学生参考以作出升学选择。她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邓惠琼教授及各成员努力审议非本地医学院课程,并先后提交两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她有信心委员会能在本年内完成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的工作。 自《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去年刊宪生效后,持认可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循特别注册途径于本港公营医疗机构,即医院管理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并在服务一定年期、取得认可专科资格及通过评核后获得正式注册在港执业。 第二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点此查看首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点此查看第二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read more
针对所谓“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及美个别反华议员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说项,大肆诋毁中央对港政策和香港国安法,甚至无理叫嚣制裁,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敦促有关政客尊重事实、认清大势,立即停止欺世盗名的政治作秀。 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关反中乱港分子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区警方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完全正当正义,任何外部势力不得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个别政客打着“一周年纪念”的名号,抱团对特区政府肆意攻击抹黑,实则是“炒冷饭”为嫌犯包庇开脱,充分坐实了他们与反中乱港分子本就是一丘之貉,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共犯、惯犯! 发言人指出,国安法打击的是一小撮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保护的是全体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随着国安法有效实施和新选举制度成功实践,香港社会秩序安定,市民生活安宁,政治气象为之一新。当前特区政府正在中央坚定支持下,带领社会各界集中精力防疫抗疫,奋力夺取疫情稳控战的胜利。这是香港当前最重要的事项和最大的民生福祉所系。个别外部势力逆时势、违人心,频频跳出来攻击中央和特区政府,企图破坏香港团结稳定、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可鄙可耻,自不量力,注定失败!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我们敦促个别政客反躬自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破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与反中乱港分子沆瀣一气,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否则只能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ad more
https://www.fonfmedia.com/wp-content/uploads/2022/08/71489d5035a542131ceed26380d7be17.mp4 第5波疫情未息。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公布,本港今日(14日)新增4,979宗确诊,包括215宗输入个案;另再多5间院舍现新病例,有紧密接触者要接受检疫。医管局呈报多3人离世,第5波累计9,352人染疫后离世。张又提到,昨日(13日)本地个案中需作出更正,有25宗实为输入个案,昨日的本地个案应为5,123宗,输入则为185宗。张又表示,目前本港二度感染(复阳)个案占整体的1%。 张表示,输入个案中有79宗于7日内发现,当中22宗于社区检测中发现,另有20宗于7天后发现,来自51个国家或地区,包括英国、印度各占31宗。张又指,今日的输入个案中,有22宗是第4至7天于社区中心找到的个案,即医学监察期间确诊,相信为「黄码」个案。她续指,若比例没有变化,理论上会多了输入个案,强调为「意料之内」。由于他们需每日做快测,以及平时要做检酸,希望此安排可加快找到个案,以及减少传播。她又说,原则上不希望「黄码」者有不戴口罩的行为。 另外,变种病毒株的个案有上升,本月11日的初步数字,怀疑是BA.4或BA.5的个案已上升至23.1%;BA.2.12.1的怀疑个案则维持在约7.3%。她相信,社区有患者感染L452R,每5人有1人患Omicron BA.4或BA.5,特别是入院人士及院舍个案。 张竹君表示,今日再多5间老人院舍出现新冠确诊个案,总共有5人染疫,其中共24名院友及员工需要检疫。 出现病例的院舍包括,「元朗嘉颐护老院」有1名员工染疫,9名院友、2名员工需检疫;「救世军白普理慈爱长者之家」1名院友染疫,3院友需检疫;「福苑护老中心」有1名员工染疫,1名院友需检疫;「德昌护老中心(葵兴分院)有限公司」有1名院友染疫,3名院友需检疫;「紫云间隽逸护养院暨长者日间护理单位」则有1名院友染疫,4名院友及2名员工需检疫。 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医疗成效及科技管理)关慧敏今日(14日)表示,过去一日再多3名新冠患者离世,为两男一女,年龄介乎80至89岁,其中两人无打疫苗,1人已打3针。至于昨日(13日)呈报屯门医院5岁大确诊女童,状况危殆仍在深切治疗部留医,其11岁姊姊亦确诊,已打齐针。 死者方面,包括一名无打针的89岁女士,她本身有血压高、曾中风、血脂高,前日(12日)因已有几日不适、没有胃口,去急症室时气喘、严重缺水及呕吐,需要急救,另要插喉来帮助呼吸,入院时确诊,CT值为19.4,即病毒量高,当时有并发心脏病及肾功能衰竭,至昨日过身。另一名死者为80岁老翁,没打针,患肾病,本月9日到急症室,发烧,需闻高分量氧气,肺片已花,并患肺部细菌病,并发炎症及急性肾衰竭。最后一名死者为89岁男士,他已打3针,本身有糖尿、血压高、及心律不正,本月11日在家被家人发现晕倒,到急症室时已没有生命迹象,当日下午证实死亡,个案转交死因庭跟进,当晚得悉其太太确诊,故通知警方及公众殓房员工注意。昨日再发现,该死者曾于8月11日中午曾经去过社区检测中心,CT值为21,惟未知为何会去检测中心。 针对屯门医院确诊女童,当局表示会密切跟进其情况,暂时未收到其变种病毒株结果。而其11岁确诊姊姊有喉咙痛,在同一医院的儿科病房接受治疗,情况稳定。关表示,个案仍在调查中,包括患者中的源头,以及传染关系。另外,本港昨新增呈报4名危殆病人及2名严重病人,现时合共有31名危殆及22名严重病人,当中10名危殆病人正接受深切治疗。 read more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嘉宾:大家好!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宪法日”。39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我高兴地看到,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年都举行“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今天,很荣幸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围绕“宪法和‘一国两制’”这一主题,与大家分享一些体会。 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过去的几十年,“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东方明珠璀璨依然,正展现出更加光明的未来。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许多领域,从政治经济到法律司法、从社会生活到交通往来,特别行政区与国家、与内地其他地区应当建立的制度衔接和有效联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时至今日,“一国两制”的丰富实践已经使我们有经验、有条件、有能力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正在成为新的时代命题。这一时代命题的内涵,就是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不断健全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用制度体系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核心是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概括地说,就是“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这句话,追根溯源,还是要从宪法当中寻找答案。因此,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坚持宪法原则,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我国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有很多方面,具体到“一国两制”实践,我认为,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宪法根本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立国之本。几乎每一个现代国家都有宪法,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实践中,至少有三方面含义: 一是宪法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制依据。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第62条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宪法效力及于特别行政区。正所谓“国家主权所至,宪法效力所及”。 二是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宪法第31条还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据此,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区实行的各方面制度作出规定。 三是宪法为基本法的适用和解释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通过基本法的同时,专门作出一项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宪法和基本法的内容是有机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基本法要以符合宪法、实施宪法为基本前提。 宪法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一国两制”事业建基于宪法、源自于宪法。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首先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坚持单一制原则。 国家结构形式是调整国家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它决定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来源和分配模式。在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对整个国家拥有主权权力和全面管治权,地方权力源自于中央授权。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这一原则在宪法中有充分的体现。宪法序言第11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3条第四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单一制原则在基本法中也有重要体现。香港基本法第1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中有关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等条款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单一制原则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基本准则。深刻理解并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切实遵循这一原则,才能正确地认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准确地把握各项制度机制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 第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62条具体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六项职权,其中最后一项职权规定:“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这些规定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主权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在“一国两制”方针的确立及其实践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现行宪法,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国家宪法中确定下来;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的决定,确认了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实行的基本方针政策;199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香港基本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香港特区实行的各项制度;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作出两项决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几十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过数十项决定、决议和法律解释,专门制定了多部重要法律。可以说,“一国两制”事业从伟大构想到生动实践,再到各方面制度机制的构建完善,都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的。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棵“生命之树”,使“一国两制”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依靠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为“一国两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宪制支撑和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港。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法律上的最高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香港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实施管治,与之相适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得以确立。”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行政区的有效治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特别行政区回归以来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始终把特别行政区放在依宪治国的总体格局中审视和把握,始终坚持依法治港,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多次立法解释,阐明基本法条款含义,稳妥解决了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居留权、行政长官任期、任职宣誓以及国家豁免等重大问题,解疑释惑,定分止争。再例如,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有效解决了内地与特别行政区之间“一地两检”等管辖权问题,促进了人员交流、经贸往来和共同发展。特别是近两年,面对“修例风波”带来的危及国家安全和“爱国者治港”等重大原则的严峻复杂局势,中央审时度势,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严格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定程式,运用“决定加立法”、“决定加修法”等法治方式妥善应对,稳妥处理。 宪法和基本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要继续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向前发展。 第五,坚持宪法监督。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制度是保证国家主权统一和法治统一的基本制度。宪法第62条第二项和第67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宪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尊重和实施、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能否得到全面准确地适用和遵守,这是“一国两制”下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重要方式。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特别行政区有特殊性,也有共同性。比如,在立法权监督方面,我国实行统一而分层次的立法制度,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合宪性和合法性审查。这一宪法监督制度同样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立法,香港基本法第1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同时,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审查范围和纠正方式上,对特别行政区立法作了特殊的安排。 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宪法监督制度同样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甚至抵触宪法和基本法的问题,以保证新构建的制度机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以上“五个坚持”既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也是在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过程中需要坚持和恪守的宪法原则。“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这同样适用于“一国两制”事业。只有不断地推进“一国两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式化,发挥好法治化制度体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确保“一国两制”行得稳、走得顺、走得远,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过去两年,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确保“爱国者治港”的选举制度日臻完善,这些都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正是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香港特区开启了由乱到治、由治转兴的新的发展时期。我相信,在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轨道上,坚持宪法原则,不断完善各个领域的制度机制,开创“一国两制”事业新局面! 谢谢大家。 read more
本港与内地恢复免检疫通关,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表示,据了解,特区政府正向内地争取下月首个星期撤销通关配额,期望到时可一并开放罗湖口岸,惟罗湖口岸旅检大楼在装修,如局部开放可能现人龙,当局正思考如何应对。 田北辰建议,港铁东铁线透过班次调节前往罗湖口岸人流。根据过往经验,7成使用罗湖口岸的人都是香港居民,早上繁忙时段准备跨境北上的人居多,晚上繁忙时段人流就相反,相信东铁线可应付。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