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基:希望公务员工会接受加薪幅度

香港行政会议早前同意向公务员划一加薪2.5%。有公务员工会昨日指,加薪幅度偏低,未能追上通胀水平,表示失望。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7日)表示,已听到工会的意见,明白公务员过去两年在疫情下工作非常辛苦,强调在作出建议前,已平衡所有因素。他又指,当局认为加薪幅度合适,将继续与工会商讨及解说,希望工会接受相关建议。
另外,陈国基指,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提出的“特首政策组”,正在筹备阶段,当局将适时公布细节。

香港行政会议早前同意向公务员划一加薪2.5%。有公务员工会昨日指,加薪幅度偏低,未能追上通胀水平,表示失望。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7日)表示,已听到工会的意见,明白公务员过去两年在疫情下工作非常辛苦,强调在作出建议前,已平衡所有因素。他又指,当局认为加薪幅度合适,将继续与工会商讨及解说,希望工会接受相关建议。
另外,陈国基指,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提出的“特首政策组”,正在筹备阶段,当局将适时公布细节。
院舍员工的日常核酸检测将加密至隔日一测。劳工及福利局长孙玉菡今日(25日)表示,相关安排是根据最新疫情变化而作出调整。他说,由上月底起要求院舍员工每星期做一次核酸检测后2星期内,4成院舍员工个案都是通过核酸检测发现,反映加密检测是有需要,强调若院舍员工确诊,令院友需要检疫,除了造成染疫风险,亦会增加隔离设施压力。 孙玉菡指出,院舍员工可以选择到社区检测中心做检测,或自行留样本,让检测商上门收集,相信会有足够人手处理,目标在24小时内有检测结果,而快速测试是第一道屏障,员工上班前快测要求会继续保留。至于会否考虑闭环管理院舍员工,孙玉菡指要考虑现实情况,加密核酸检测已可加强保障。 read more
反中乱港分子古思尧被指计划在今年北京冬奥开幕日,抬自制棺材到中联办外示威抗议,但当日清晨已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古否认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古选择不自辩。案件现押后至7月11日作结案陈词,此期间古继续还押惩教看管。 今天控方在庭上播放75岁被告古思尧的录像会面影片,他承认制作棺材以表达对中国政府的不满;又提及西区警民关系科的警员曾到其单位,并叮嘱他不要到中联办,但他没有理会。古在片段中声称他是故意违反《港区国安法》,而选择抬棺材是因为觉得棺材有侮辱的意味及能够造成“新闻爆炸性”,可以吸引国际关注。他又解释,选择在中联办外示威是因为中联办是中国政府设立于香港的情报中心。 案发当日警员带走4名男女协助调查,包括乱港分子“女长毛”雷玉莲、陈劲松、陈意明以及前民主党党员冯竞文。古思尧称,曾向“女长毛”雷玉莲等人透露此行动,但他们没有任何角色,理解他们“尊重我既做法,但就唔会跟我一齐”。另他曾找“社民连”的唐婉清协助撰写采访通知但被拒,故寻求前“社民连”秘书长符伟乐的协助,符答应,并把采访通知发放予传媒。 被告古思尧(75岁),报称兼职船只维修员。他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控罪指,古于今年2月4日,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引起对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以及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read more
即将卸任的立法会财委会主席陈健波今日(31日)在一个电台节目谈及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形容他们很落力想要监察政府,建议他们将重点落在全港性问题,平衡地区议题。 陈健波指,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很多从事地区工作,可能未必明白全港性问题,很多时候将地区议题带入议会。他认为,立法会议员在身份上有所改变,重点亦要有所不同。 财委会去年修订的会议程序,辖下工务或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已讨论过的拨款项目需要得到三名议员联署及过半数委员同意,才能在财委会讨论,新规则被认为是防止「拉布」,有议员则认为门槛太高。陈健波则表示,在现行框架下,新规则是用作守住最后关口,至今只维持半年,相信不会太快作出更改。另外,财委会及多个事务委员会因应有议员加入政府而需重选主席。陈健波则指,以往需完成一届任期才算旧人,认为长远不应只限于旧人才可出任主席。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5日)于立法会会议上表示,去年接获共13859宗网上骗案,较前年10716宗上升29%;至于有关消费券的案件,截至今年4月,警方累计接获458宗案件,当中187宗涉及盗用受害人资料冒领消费券,32宗涉及套现消费券。 邓炳强表示,网上骗案今年首4个月有5582宗,损失金额高达10.01亿港元,其中网购骗案占2585宗,166宗为信用卡盗用;至于损失金额方面,则以网上杂项骗案最多,受害人共损失3.8亿港元。 邓炳强指出,截至今年4月份,警方累计接获458宗与消费券有关的案件,当中187宗涉及盗用受害人资料冒领消费券,32宗涉及套现消费券,其余239宗为拒绝退还因申请人填错资料而存入他人账户的消费券案件。他强调,如发现任何利用不法手段使用消费券,警方必定会采取果断执法行动。 read more
近日本港新冠疫苗接种人数回落,至今接种率仅有约66%,仍未及政府订下目标。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形容香港「谷针」后劲不继,更指目前「教协已倒」,反问香港是否应做好学校全面接种疫苗工作,恢复正常授课。 梁振英今(2日)在facebook举出美国加州强制学童接种疫苗,以及纽约市强制教师接种疫苗的例子,指「教协已倒,我们是不是应该放手做好学校的全面接种疫苗工作,早日正常授课?」 教育局早前更新恢复全面面授课堂要求,只要有7成教职员及成年学生打齐两针满14日、以及7成12至17岁学生接种一剂疫苗满14日,便可恢复全日面授课堂。目前有31间学校申请,上月底有首间学校恢复全日面授课堂。 read more
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今日(19日)举行,港府于罗湖、落马洲、香园围设立3个边境管制站投票站,方便合资格内地港人投票。内地出入境管制部门今日临时启用相对应的罗湖、福田、莲塘口岸,一大早就有不少选民前往相关口岸,排队等候过关及返港投票。其中,莲塘口岸外更是「打晒蛇饼」,现场排起长长的人龙,大批选民正等待返香园围投票站,投下神圣一票,踊跃支持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 read more
非法「初选」案47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消息指,律政司日前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向被告发信,表示本案具「涉外因素」,案件毋须由陪审团审理,将由3名法官审理。 就传媒查询有关一宗国安法案件的事宜,律政司发言人今日(17日)表示,香港刑事审讯制度的最根本原则其中就是要确保公平审讯,维持司法公正。律政司司长会按香港国安法相关法律和每宗案件的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而有关条文订明由3名法官组成审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确保公平审讯,秉行司法公义,绝无减损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发言人强调,律政司不会评论正在进行司法程序的个别案件。 read more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位于旺角砵兰街387号的「童乐居」发生虐儿事件,案件至今累积有16人被捕,受虐幼童增至29人。社会福利署今日(17日)派遣专队进驻涉事的幼儿中心,每天实地密切监察中心日常运作,确保中心运作符合服务质素并切实执行有效改善措施,保障儿童得到妥善照顾。 专队成员包括社工、护士和具备监管幼儿中心经验的人员,专队会运作至中心的改善方案和运作情况符合社署要求。 社署早前表示,自事件发生以来,署方已采取连串行动,包括于上月27日派出由20多位临床心理学家、护士、社工等组成的跨专业团队前往中心调查,视察中心运作,检视工作纪录,并逐一观察中心70名儿童的行为、健康和情绪,确保其情况稳定。署方上月28日亦与营办涉事服务单位的机构执行委员会和管理层会面,听取机构汇报事件和跟进工作。 社署还表示已加强巡查中心并继续调查,向机构发出书面警告和纠正指示,要求加强对前线员工的督导和监察,并要求机构于本月25日前提交检讨报告。 read more
立法会选举将于本月19日举行,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新增两条罪行,包括禁止呼吁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及故意妨碍阻止他人投票。廉政专员白韫六今日在电台节目指,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当中有部份人透过社交平台发帖文或转载发布有关讯息;有2宗个案的涉案人不在港,廉署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 另外,白韫六又澄清,相关新增的罪行只规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如果(选民)因为自己自由意志,或者种种原因,填票时变成废票冇刑责。”但他提醒市民,切勿阻碍他人投票或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若万一收到疑似煽动不投票或投白票的讯息亦切勿转载。 廉政专员白韫六今日(4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今次选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后,最大规模的一场选举,廉署自6月起展开宣传教育工作。他又指,今次共有153位候选人,不少亦是首次参选,过去没有选举经验,廉署期望透过教育,包括印刷小册子,提醒候选人注意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例如处理选举经费等。 廉署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 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新增两条罪行,包括禁止呼吁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及故意妨碍阻止他人投票。白韫六指,廉署至今收到9宗涉及呼吁投白票或无效票的举报,当中有部份人透过社交平台发帖文或转载发布有关讯息。另外,有2宗个案的涉案人不在港,廉署会向法庭申请拘捕令。他强调,即使涉案人不在港,申请拘捕令后相关人士一旦返港,便会立即采取行动,“任何人做一啲嘢,可能属于不法手段控制或破坏选举必须执法。” 白韫六:若选民以自由意志投票即使废票亦无刑责 白韫六又澄清,相关新增的罪行只规管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如果(选民)因为自己自由意志,或者种种原因,填票时变成废票冇刑责。”他又提醒市民,切勿阻碍他人投票或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做选民应该做慨嘢,按心仪当选人去选票站投票便可以”,万一收到疑似煽动的讯息亦切勿转载。 廉署会派人到口岸票站监察投票及点票过程 政府日前公布,将在莲塘、罗湖、福田口岸设票站,让身在内地的香港选民投票,票站只让候选人和代理人监票,不设公众包括传媒观察点票。白韫六指出,3个票站位处于香港境内,与市区的票站无异,廉署同样会派人到投票站监察投票以至点票的过程。他又强调,选举条例于境外或境内亦同样有效,“如果有啲选举过程有情况出现,违反选举条例,就算系香港以外慨地方发生都可以跟进”,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可向署方举报。 今次投票日,廉署首次全体总动员,派出约800名前线人员应付突发情况。白韫六指,大部分廉署人员都会到各个投票站视察投票及点票程序,以及处理市民的查询和投诉,有需要时亦会执法,同时加派人手到7个分区办事署,处理热线投诉。廉署亦会在线上监察各个网站及论坛区的内容,以确保今次选举可在公平及廉洁中顺利举行。 白韫六指民研是否违反不可一概以论 白韫六在节目后接受记者提问,针对口岸票站补充指,本港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一直有很好的合作,在内地有个案协查机制,30多年行之有效,“所以唔洗担心,如果我哋需要调查犯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内地相关机构协助我哋。” 香港民意研究所早前调查港人在立法会选举的投票意向,选项包括投白票或不投票,有指问题是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白韫六被问到相关民调是否有违反,他回应指,会否违法须考虑个别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包括考虑民调后如何处理有关数据、发表结果时的形式及发表内容的手法等,再作整体考虑,未来廉署会继续留意及研究。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