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确者上月到访湾仔入境事务大楼2楼 员工须检测
入境处今日(10日)表示,昨日接获卫生防护中心通知,一名市民于10月28日曾短暂到访湾仔入境事务大楼二楼,其后初步确诊新冠病毒。
入境处指,已按卫生防护中心指引彻底清洁和消毒大楼二楼,以及安排相关办事处员工接受检测。
入境处今日(10日)表示,昨日接获卫生防护中心通知,一名市民于10月28日曾短暂到访湾仔入境事务大楼二楼,其后初步确诊新冠病毒。
入境处指,已按卫生防护中心指引彻底清洁和消毒大楼二楼,以及安排相关办事处员工接受检测。
反中乱港分子古思尧被指计划在今年北京冬奥开幕日,抬自制棺材到中联办外示威抗议,但当日清晨已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古否认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古选择不自辩。案件现押后至7月11日作结案陈词,此期间古继续还押惩教看管。 今天控方在庭上播放75岁被告古思尧的录像会面影片,他承认制作棺材以表达对中国政府的不满;又提及西区警民关系科的警员曾到其单位,并叮嘱他不要到中联办,但他没有理会。古在片段中声称他是故意违反《港区国安法》,而选择抬棺材是因为觉得棺材有侮辱的意味及能够造成“新闻爆炸性”,可以吸引国际关注。他又解释,选择在中联办外示威是因为中联办是中国政府设立于香港的情报中心。 案发当日警员带走4名男女协助调查,包括乱港分子“女长毛”雷玉莲、陈劲松、陈意明以及前民主党党员冯竞文。古思尧称,曾向“女长毛”雷玉莲等人透露此行动,但他们没有任何角色,理解他们“尊重我既做法,但就唔会跟我一齐”。另他曾找“社民连”的唐婉清协助撰写采访通知但被拒,故寻求前“社民连”秘书长符伟乐的协助,符答应,并把采访通知发放予传媒。 被告古思尧(75岁),报称兼职船只维修员。他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控罪指,古于今年2月4日,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引起对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以及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read more
2020年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阻碍立会人员执行职务事件,7名时任立法会议员及1名时任议员助理事后被控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工党主席、时任张超雄议员助理郭永健上月承认藐视立法会及妨碍立法会保安2罪,但控辩双方未能就案情达成共识,需召开「纽顿聆讯」传召证人作供。裁判官屈丽雯今(17日)裁定,郭未必有伸手绊倒保安员,结果就2罪判郭入狱14天。 被告郭永健(34岁)承认于2020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1号会议室,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致令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以及抗拒或妨碍正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简广荣。 裁判官首先就「纽顿聆讯」的争议事项、即被告有否伸直左手令事主简广荣绊倒作出裁决。裁判官表示,整个跌倒过程只有大约1秒,所有呈堂片段均拍摄不到被告左手如何触碰简的胸口。但其中一段片段拍到可见到,简开始向后挨时,被告的左手肘仍然屈曲。裁判官因此不能排除简只是失平衡跌倒,而非由被告推跌。 辩方律师在裁决后求情指,被告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曾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年轻时已很关心社会政策,特别关注弱势社群、残疾人士及长者。希望法庭考虑短期监禁或以缓刑处理。裁判官在判刑时就引述案情,指被告案发当时将600多张纸张、分3批掷向正在开会的议员。裁判官指出这属袭击行为,虽然纸张的杀伤力有限,但有相当可能会击中他人,正如时任议会陆颂雄就表示自己曾被纸张击中后脑。案发时内会主席已经空缺近5个月,当日会议要处理急切事务,被告作为议员助理无可能不知道。被告犯案前,会议已数度被混乱打断,浪费了人力和公帑,而被告的行为亦令会议中断近15分钟。裁判官认为非监禁式刑罚不足反映控罪严重性,最后决定判处14天即时监禁。被告在本案前,已因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去年6.4的未经批准集结,而被判监8个月。今天裁判官指本案属不同事件,因此本案刑期须与旧案分期执行。 read more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惟部分免疫功能不全的人士即使接种了新冠疫苗,亦未能产生足够抗体。香港病人组织联盟今日(19日)建议政府为免疫力不足人士提供长效抗体组合注射,有多一个保护自己的选择。 联盟上月以网上问卷形式访问了212名免疫力不足患者,包括患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洗肾病人、曾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等。调查发现,近六成受访者不肯定自己的疾病或正使用的药物或治疗,会否影响新冠疫苗的抗疫效能;逾半受访者曾经因为担心自己免疫力不足,减少至少一半外出次数;超过九成受访者希望,当局能够提供长效抗体组合,以抵抗新冠病毒。 香港大学医学院内科学系临床教授孔繁毅表示,免疫力不足人士无法对新冠疫苗产生足够免疫反应,一旦感染,无法清除体内病毒而增加病毒突变的机会。他又说长效抗体组合注射能大大减低抗药性,医管局已引入但数量有限,目前只免费提供予最高危人士,包括曾接受器官移植或血癌病人,希望可以延伸涵盖范围。 read more
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卢锦钦代表全体会员,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祝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祝伟大的中国人民幸福安康!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庆祝大会气势恢宏、盛况空前,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我备受激励和鞭策,倍感自豪和光荣。总书记“七一”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既回顾历史,又面向未来,贯穿闪耀着与时具进、开拓创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光芒。可以说,这篇讲话是中国共产党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集结号,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进的宣言书。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是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讲话激发奋进力量,蕴含在其中的强大精神动力和理想信念,启迪着我们开拓创新、担当作为。 总书记指出,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党紧紧依靠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及其重大意义,更加坚信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决心。 总书记指出,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作为一名商会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商会组织是凝聚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识的重要阵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民营经济腾飞的今天,更没有商会繁荣发展的今天。牢记总书记嘱托,我们除了要做好发展经济的桥梁,更要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坚定信念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展现民营经济人士厚植家国情怀、勇担社会责任的积极作为,持续推进公会改革发展和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 身为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理解领悟,积极带领广大企业会员学习党的一百年奋斗历史,在中央的领导下,香港实现国安立法及新选举制度改革落地,让香港从乱到治实现社会稳定,我们坚定不移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让香港走向稳定繁荣发展新里程!积极融入大湾区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read more
反中乱港组织「民阵」昨日(15日)宣布解散,香港各界纷纷拍手庆祝。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解散」闹剧抹不去「民阵」反中乱港累累罪行》的评论文章指出,「民阵」的解散声明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民阵」解散抹不去他们一些人的累累罪行,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在等着他们。以下为全文: 「民阵」的解散声明,选择在《苹果日报》停刊、「教协」垮台等反中乱港组织纷纷作鸟兽散后的8月15日发表,是预料之中的,几个月来,他们还试图继续作无谓的挣扎,散布「不会解散」的假消息,如今面对法律将至的雷霆一击,终于不敢也不能再欺骗迷惑民众了。以脱卸责任为目的的解散声明,当然应该在香港警方开展正义的执法行动前发表。 作为一个骨子里就基因变异的「政治团体」,「民阵」算是导致香港这些年乱象频生、乱局不断的元凶之一了。其成立于2002年9月,当初成立的目的就是反对香港特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即从一开始就站在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对立面,站在了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对立面,并长期扮演着破坏「一国两制」香港实践、冲击「一国两制」方针底线的角色。「民阵」成立近19年来,按照其在解散声明里的「自供状」,反特区就国家安全立法履行宪制责任,反修建广深港高铁促进两地合作交流,反特区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民生,在非法「占中」、修例风波中更是肆意横行。可以说,「民阵」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反中乱港的历史。 香港社会其实早已看清「民阵」的真实面目。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民阵」煽动发起的所谓示威游行最终都演变为暴力暴动事件。当时,他们所谓履行游行集会自由权利,最后却都违反法律规定、突破警方防线,煽动组织黑衣暴徒实施了打砸破坏行为。「民阵」在前掩护,黑衣暴徒其后行凶,拿游行示威作幌子,以反中乱港为目的, 与反中乱港同行、与外部反华势力同频,才是「民阵」的本质。在解散声明中,「民阵」还寡廉鲜耻地说一直秉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则,而世人共见的是,恰是因为「民阵」选择了违法、选择了失智、选择了暴力,才让香港有了更多的撕裂和动荡,才陷香港750万市民于水火之中。世人所共见的是,在「民阵」煽动的所谓示威游行中,与其同行的只是黎智英、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只是鬼影重重的外部反华势力。哪有什么「公民社会团体的沟通平台」,只有反中乱港活动大台;哪有什么「让世界看见香港」,只有让外部反华势力污染香港;哪有什么「让灯光照耀黑暗」,只有让阴霾笼罩香江;哪有什么「让民主自由种在人心」,只有把无数香港青年送上危途、沦为炮灰。 「民阵」的解散声明很清楚了,就是为了试图逃避法律追责而进行的可耻表演。他们在脱卸责任的同时还幻想继续迷惑煽动市民。什么「人在希望在」,还妄想「潜伏」起来继续组织反中乱港活动吗?什么「撑住公民社会」,还妄想像以前一样煽动民众、实践阴谋吗?什么「香港人加油」,一个致使香港乌烟瘴气、满目疮痍的非法组织有何资格代表香港人?在垂死之际尚叫嚷所谓的「坚守理念,毋忘初衷」,不觉得讽刺滑稽吗?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12日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在收集证据,随时对违法组织依法采取行动,并强调「别以为解散便可逃之夭夭」。「民阵」的声明或许已成为证据之一。 首恶必办。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在防治、制止、惩治反中乱港罪行上,关乎大是大非,关系原则底线,没有商量余地和妥协空间。香港社会早有预期和共识,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收手的,必须为犯下的罪孽「买单」,特区政府必须彻底斩断企图再乱香港的黑手,保卫由乱及治的局面。辞职也罢,退出也罢,解散也罢,抹不去「民阵」一些人的累累罪行。等待他们的,只会是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有关法律的「利剑」落下。 「民阵」解散了,这是很好的事情,许多香港市民已经开始庆祝了。而最让人欣慰的是,在中央和特区各方有力拨乱反正下,人们从「民阵」的声明中看到了反中乱港势力的怯退,看清了反中乱港分子的虚伪,看到了香港走向繁荣稳定的大势,看清了香港今后真正要走的路。曾受「民阵」蛊惑的人,或者曾参与「民阵」非法活动但只是被作为棋子利用的人,应当从「民阵」的解散中觉醒了,在接下来香港的拨乱反正中,唯有拥抱正义和光明,主动配合调查才有出路。 read more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
有八十六年歷史的孔聖堂,上周末(六月五日)重現當年文化交流的盛況。首場國學講座以「香港銅鑼灣掃桿埔孔聖講堂的前世今生及往後的發展路向」為講題,主講嘉賓包括簡永楨先生、丁新豹教授和徐麗葉女士,由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劉智鵬教授主持,吸引近二百名嘉賓及各界文化、學術、保育、傳媒和儒學愛好者等的精英參加,現場坐無虛席,討論氣氛熱烈。 講座目的 孔聖堂佔地十二萬多平方英呎,乃1928年省港富商簡孔昭先生慷概捐出的一幅土地,其後更捐錢及集資興建孔聖講堂,旨在宏揚儒家思想,秉承清末民初盛行的尊崇孔孟教誨精神,喚醒當時香港市民的尊師重道意識,與及抵消上世紀初葉經濟蕭條帶來的不安而導致的絕望。 講堂終於1935年落成,開幕當日,城中名人雅士,紳商巨賈,雲集而至,熱鬧場面,一時無兩。其後,曾到此發表的劃時代碩學名儒不計其數,上世紀香港淪陷日軍前者計有朱汝珍太史、許地山教授、蕭紅女士等等;光復後則有著名學者如郭沫若、錢穆及矛盾等等。自此講堂雖然尚有學者不時蒞臨講學,唯久而久之,此處漸被遺忘,誠屬可惜。 年前捐贈人孔昭公之嫡曾孫簡永楨先生有感於講座剛被特區政府定位為第一級受保護歷史建築物,理應向社會人士重燃八十五年前之初衷,更應將此珍貴文化遺產活化起來,借古喻今,一則市民可欣賞一棟融合山東曲阜孔廟的設計,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日益流行的裝飾主義(Art Deco)及包浩斯(Bauhaus)的簡約理念,而達致有中國古建築物特色、配合鋼筋混凝土實際功能的高效率講堂;二則特意闡述清末民初儒學在香港生根發芽的過程,時至今天,儒學應不再被視爲封建及拘泥的一股手段,而應被視爲學以致用的做人道理,一旦悟其道理,做人處事自可掌握到中庸之道,不卑亦不亢,心安理得。 涵蓋範圍 第一位講者爲簡永楨先生,他從二十世紀初講述其曾祖父孔昭公偕其堂兄弟玉階公及照南公于1909年創辦「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始末,其時孔昭公父親朗山公斥資八萬元,方能促成其事,新公司成立後以孔昭公為單一最大股東,佔47%股份。 1928年孔昭公目睹香港民生艱苦,閒談間與另一殷商曾富先生商議,遂捐地十二餘萬平方英呎地建設孔聖堂,1929年成立籌建委員會,有十四位成員,除簡公外,尚有多年後結為姻親的梁弼予先生、葉蘭泉先生、周俊年先生、鄧肇堅先生等等。 講者特顯為善既要有心,亦要有能力。簡氏家族自辛亥革命後業務蒸蒸日上,及至1920年,先後斥資建成武漢南洋大樓, 1995年被定位為愛國主義基地,1996年被列爲全國文物保護單位,現與黃鶴樓、紅樓合稱為武漢三大名樓。同期亦有建成位於上海外灘的高陽大樓, 1994年被列為上海市第二批優秀歷史建築。此期尚有廣州的「簡園」,毛澤東主席曾造訪十多次,探訪其友人譚延闓 ,此處亦是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所在地,它屬全國重點保護單位,現為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座落地。 孔昭公既然有心亦有能力,遂有條件捐地建立孔聖堂。 時至今天,講者認爲講堂所涵蓋的範圍理應不只局限於儒學及有關類別,當可擴大至諸子百家,甚至氣候變化對人類的影響,人工智能及慈善學等等。香港有不同級次的受政府保護建築物,但能夠受保護之餘又可將之活化而對市民有永久裨益者則為數不多也。 第二位講者乃丁新豹教授,他獨步史壇,譽滿香江,細談清室遜位遺老抵港後,繼續鼓吹中國傳統禮教,設立孔教學院,先後成立學海書樓,港大中文學院等,以賴際熙牽頭,繼續傳揚孔孟學說。當時港大中文系教席,尚有清朝遺老溫肅及區大典等人物。 康有為主張把儒學轉化成宗教,直與西方宗教勢力抗衡,其忠實支持者有陳煥章,此君乃前清進士,後取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 丁教授細道金文泰港督(1925-30)洞悉儒家倫理有助於穩定香港民心,平衡蘇俄布爾什維克主義不利英廷統治香港的作用,是故港英政府也接受之。 第三位講者乃代表利安建築師事務所(Leigh & Orange)的首席董事徐麗葉女士。利安創于1874年,孔聖堂可謂他們戰前的一項驕人之作。1930年,彼等夥拍當時極負盛名的獨立建築師譚肇康先生,撮合中西建築設計的優點,完成香港鮮有的一項新嘗試。譚則師亦有其它抱負,他曾參加孫中山先生的同盟會,亦曾挺身不顧一切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撿拾屍骸,其後傳為佳話。徐女士最噲炙人口之談乃孔聖講堂既有中式建築之風格,内則蘊藏西方裝飾主義(Art Deco)及包浩斯(Bauhaus)的元素,效果恰到好處,不會令人產生不倫不類之感。 堂董會主席的願景 孔聖堂堂董會主席兼中學校監溫偉麟先生表示,這個講座系列一方面可以傳承儒學,另一方面多做集思廣益的工作,因為香港這個時間十分需要這方面的配合,特別是向年青人講解「唯善」的重要,帶起多方面的討論。 為傳承儒學和貫徹社會責任,孔聖堂未來計劃的講座內容,包括由馬逢國議員主講的「十四五規劃中的香港定位」,丁新豹教授主講的「銅鑼灣的歷史足跡」和前天文台長岑智明先生主講的「氣候變化的三世書」。 出席嘉賓 當日列席嘉賓近200人,近年來鮮見矣。其中有立法局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先生,特區政府文物保育專員蔣志豪先生,康文署副署長楊芷蘭女士,古物咨詢委員會主席蘇彰德先生,古物古蹟辦事處執行秘書蕭麗娟女士,保良局總監王倩儀女士,儒學權威危丁明教授及道教專才游子安教授等等。 後話 本年6月5號於孔聖講堂舉行的孔聖講堂簡孔昭先生紀念啓動講座,料可促進廣大香港市民對孔聖講堂及其象徵價值發生興趣,亦可體會到簡孔昭先生的後人及孔聖堂仝人致力將此甚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築物活化的意願及決心,就正如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曹勁女士所云:「共享文化,共享遺產,共享責任」。 為了達此目標,必須官民理念一致,方能事半功倍。 read more
香港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将在约两个月后举行,选委会界别分组临时投票人登记册今日(18日)发表。 选委会界别临时投票人登记册载有7800名投票人,五大界别中,第二界别的教育界选民最多,有约1700人,占整体团体选民三成二,多间大学、中小学及幼稚园都有登记;第三界别新增的基层社团,有约400名选民,占该界别中最多,这些团体包括「现代妈咪组」、「开心一族」、「大角咀之友」 、「锦田乒乓球会」、「中国剪纸协会」等;第五界别新增的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有450名个人选民,包括全国青联副主席梁宏正、霍启刚、导演高志森、民建联叶傲冬等。 法律界30个列明团体全部登记成为选民,包括大律师公会、律师会、中律协等;社福界有141名团体选民,包括仁济医院、小童群益会等;由医学界及卫生服务界合并成的医学及卫生服务界有80名团体选民,其中约40间是医院;选民人数最少的是第一界别的香港雇主联合会,只有18个团体选民。 read more
院舍员工的日常核酸检测将加密至隔日一测。劳工及福利局长孙玉菡今日(25日)表示,相关安排是根据最新疫情变化而作出调整。他说,由上月底起要求院舍员工每星期做一次核酸检测后2星期内,4成院舍员工个案都是通过核酸检测发现,反映加密检测是有需要,强调若院舍员工确诊,令院友需要检疫,除了造成染疫风险,亦会增加隔离设施压力。 孙玉菡指出,院舍员工可以选择到社区检测中心做检测,或自行留样本,让检测商上门收集,相信会有足够人手处理,目标在24小时内有检测结果,而快速测试是第一道屏障,员工上班前快测要求会继续保留。至于会否考虑闭环管理院舍员工,孙玉菡指要考虑现实情况,加密核酸检测已可加强保障。 read more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各位朋友: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宪法日”线上座谈会。 为了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一四年十一月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十二月四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已经是香港第五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市民除了通过电视或网上直播收看外,亦可以在政府网页重温座谈会的精彩内容,深入研读各位嘉宾讲者的分享。 今年,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为座谈会担任主讲嘉宾,分享他对“宪法与‘一国两制’”的精辟见解。张勇副主任是法律专家,长期从事与“一国两制”相关的法律工作,由他作为今天的主讲嘉宾实在令座谈会生色不少。在主题演讲后,励进教育中心主席范徐丽泰女士将为我们主持对谈环节,与两位本地嘉宾交流意见,他们分别是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兼任教授雷鼎鸣,以及原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相信两位嘉宾的真知灼见能让大家获益良多。 今天座谈会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主题,适逢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因此今天的讨论来得特别及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今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十四五规划纲要》,当中有关香港的部分而与今天主题有关的包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国情教育,以及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香港于回归祖国后能够持续繁荣稳定,实有赖成功落实独一无二的“一国两制”方针。我们在明年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及庆祝“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同时,亦必须深化社会各界,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宪法及基本法的正确认识,并全力维护“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宪制秩序。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31条和62条作出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通过基本法,并通过基本法赋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职责。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并与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因此,所有香港市民均有责任尊重和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核心的宪制秩序。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经过四年多的体会,特别是二○一九年下半年因“修例风波”引起的“黑暴”冲击,我们应当更掌握习主席当时语重心长提出如何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习主席说要坚持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要维护四个“始终”: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始终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中至关重要的是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 当我们对“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后,可以发现从“反国民教育”、非法“占中”、鼓吹“港独”,到“修例风波”期间的乱象,根源都是因为我们回归祖国一段时期以来,未有真正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犹幸在香港面对困难时,中央果断应对。最近,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当中指出中央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上,中央根据《宪法》赋予权力分别于去年六月和今年三月颁布及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都是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解决问题的重大举措,体现对“一国两制”初心的坚持;任何诬蔑中央这两大举措是破坏“一国两制”,都是无稽之谈,都会不攻自破。 在此重要日子,我想和大家重温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在基本法颁布30周年高峰论坛上所提到的五点:第一,要始终坚持站在国家立场上来看待基本法;第二,要了解基本法的宪制性地位是宪法赋予的;第三,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第四,基本法的所有规定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第五,要始终坚持从“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来实施基本法。我认为以上五点正是宪法及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关系的精髓。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完善,香港社会已经重回正轨,特区政府将能够更聚焦经济和民生事务,改善市民生活,并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将于两星期后举行。在新一届立法会就任后,我相信行政立法关系将会更加畅顺,为香港开启良政善治的新局面。 最后,我衷心感谢中联办及励进教育中心对今天座谈会的大力支持,并期待几位嘉宾接下来的分享。谢谢大家。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