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认煽动罪及洗黑钱罪判囚32个月487万犯罪得益充公

54岁网台节目主持人「杰斯」尹耀升涉嫌于2年前在节目中,发表煽动性言论及处理逾1,032万港元的犯罪得益。他早前承认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和3项洗黑钱罪,今(7日)在区院被判入狱32个月。法官谢沉智慧指,涉案节目上载至YouTube ,流传极广,在当时社会氛围下,被告仍煽惑他人执行私刑、掟汽油弹等,无疑是火上加油,即使《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他仍继续挑战法律,形容案情极之严重。另外,法官下令充公约487万港元犯罪得益,限他于6个月内交款,否则加监5年。 尹耀升被控1项串谋作具意图煽动行为罪,及5项洗黑钱罪,当中2罪是共同控告他和其助手,即本案女被告利宝丽(51岁,保险从业员)。这2罪获准存档法庭,没有法庭准许不得起诉,女被告当庭释放。法官判刑时指,尹利用网上平台煽动他人,而当时社会正经历连串严重暴力事件,尹的行为明显是火上加油,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和治安的风险。法官续指,尹的节目充斥粗言秽语的谩骂,他持续9个月犯案,并非一时之气或卤莽,须予以阻吓性刑罚,以21个月为煽动罪量刑起点。就洗黑钱罪方面,法官称牵涉不同公司持有的户口,架构绝非最简单,遂以12至20个月为3罪的量刑起点。考虑到他认罪、整体量刑原则,下令4罪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32个月监禁。 案情指,尹自2005年以来经营网上频道「杰斯频道」,并在其网站自制网上节目「不上频道」,该频道亦会被上载到YouTube供公众免费观看。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尹总共39次主持节目,每个节目平均吸引3万多观看次数。在他的节目中,他曾要求英、美等国制裁香港主要官员,并要向时任特首林郑月娥施予「死全家族」程度之教训,更形容中国共产党是全世界最邪恶的极权独裁国家,建议观众仿效乌克兰反抗。另外,尹又宣扬香港独立,支持台湾自决,支持潜逃台湾的罪犯,更推动「35+初选」。就洗黑钱罪则涉及共8个户口,包括2名被告的联名帐户。户口自成立后便有原因不明的巨额提存及汇款纪录,有关犯罪得益的价值约1,032万港元。

香港网台主持「杰斯」认1项煽动及3项洗黑钱罪

网台D100主持「杰斯」尹耀升,涉嫌在节目中发表煽动性言论,及处理约1.1千万犯罪得益,被控串谋作出煽动意图作为、洗黑钱等10罪,其女助手利宝丽亦涉其中2项洗黑钱罪。尹耀升今日(9月1日)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煽动罪及其中3项洗黑钱罪。 被告尹耀升(52岁,网台主持),被控4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以及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为首4项控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间,与其他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主持、制作、发布和上载网上节目,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内地及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市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司法、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加深不同阶层民间的恶感及敌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尹另被控3项洗黑钱罪,指他于2020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他在上海商业银行的3个帐户内,相信是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涉及约231万港元及5.6万美元。尹耀升和利宝丽(51岁,保险从业员)另涉2项洗黑钱罪,于同年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联名户口内共约828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