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3人涉6.4非法集结案 官裁煽惑他人及参与2罪表证成立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壹传媒黎智英,去年6月4日不理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会会场外现身,因而被检控。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3人否认控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2罪。案件今日(4日)在区域法院续审,辩方中段陈词指,黎智英在片段中没有直接呼吁公众参与六四集会,故无证据指黎实质作出煽惑他人的行为。但控方反驳指,当时黎智英与支联会等人是同一阵线,在李卓人公开呼吁公众参与集会时,黎举起蜡烛以示支持,已属于煽惑他人的行为。法官胡雅文下午裁定3被告表证成立。案件押后至明日(5日)续审,以待辩方向黎及何索取是否自辩的指示。邹则已表明会出庭自辩。 控罪指,黎智英和邹幸彤于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邹幸彤和何桂蓝另被控于同日同地,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控方先传召康文署经理周燕锋作供。周指康文署因应疫情,在2020年3月28日起宣布关闭大部分康乐设施,有关安排直至同年10月2日才取消。周在六四集会前,已经通知支联会维园设施被关闭。警长李文彬(译音)则指,六四当晚约7时半,铜锣湾记利佐治街及告士打道开始有大批市民出发并前往维园,故附近道路需要关闭直至晚上9时多才回复开通。 辩方有中段陈词,指无证据显示黎智英有作出实际煽惑他人的行为,如他从未说出呼吁公众前往维园的说话。控方陈词则指,当黎智英抵达维园喷水池旁时,即时引来大批记者围观,黎自身经营传媒事业,他定必意识其行为具有号召力。及后黎智英与李卓人、何俊仁等支联会成员交流,一起燃点蜡烛,并支持李卓人的公开演说。虽然黎智英没有进入维园,而是乘私家车离开,但他事后受访指自己「感到鼓舞」,这反映黎知道他出现于维园能够吸引公众,造就当晚六四集会的举行,故才感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