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200万八达通用户未领消费券余额今起第二次发放

透过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大约200万人未能如期于6月16日领取今年首阶段的第二期消费券。第二期1000港元消费券今日(16日)第二次发放,若以八达通领消费券的市民,在6月30日或之前已累积满“合资格消费”4000港元,今日可领取消费券“尾数”。 若今日仍然未能领到1000港元消费券,或因“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于上月底未达指定要求的4000港元,或有部分消费不属于“合资格消费”。相关市民可在7月31日或之前累积够4000港元“合资格消费”,以便在下一轮即8月16日领取1000港元消费券。 “合资格消费”不包括税款、罚款、牌照费等政府收费,或水、电、煤气等的公用事业收费,公院诊所收费亦不会计算在内。

香港政府拟4月初发首轮5000消费券 第二阶段暑假再分两期发放

香港政府发言人今日(27日)表示,约13万名以八达通收取上一轮消费券的市民,将于3月16日获发余下的1000元消费券,并会在当日陆续收到相关手机短讯通知。相关市民届时可到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消费券,领取限期为9月30日。 发言人表示,鉴于本港近月疫情严峻,有极少部分以八达通收取上一轮消费券的市民,或因疫情关系令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未能赶及于限期前达到4000元的要求,但与之相差并不远。政府决定采取特别安排,在3月16日向所有未获发放尾期1000元消费券的市民发放有关消费券,领取限期同样为9月30日。 市民可透过以下方法查询已发放的消费券金额、未领取的消费券余额和到期日等资料: 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 八达通网站 八达通客户服务热线:2969 5500

300万香港市民今起可领尾期1000元八达通消费券

约300万名于8月1日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因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在11月底已达到4000元,今日(16日)起可获发余下1000元消费券,并将陆续收到相关手机短讯通知。 市民可到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消费券。第三期消费券可弹性运用,无使用期限。 8月1日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即使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在11月底(即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个月)未达到4000元,仍有时间继续消费。只要他们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最迟在明年2月底(即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7个月)达标,仍可赶及于明年3月16日,获发尾期1000元消费券。 此外,8月1日及10月1日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分别获发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费券的市民,其消费券的使用限期将于12月31日同时届满。未使用的消费券余额将在有效期过后自动失效。

消费券最新消息:300万名香港市民周四可领尾期1000元八达通消费券

【5000元消费券/政府电子消费券/八达通/AlipayHK/Wechat pay/拍住赏/Tap & Go】电子消费券踏入最后派发阶段,使用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可以最快于周四(16日)领取最后一期的1,000元消费券,政府预料约有300万名市民。 不过,八达通消费券用户需要先在11月底前累积合资格消费至4000元,才能领取最后一期消费券,若仍未达标,最迟可在明年2月底前成要求,并最迟在明年3月16日获发尾期消费券。 政府于今年8月1日派发首期消费券,成功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并在11月底已达到“合资格消费”4000元要求的约300万名市民,将可在周四获发余下1,000元的消费券,当日会获得手机短讯通知,届时只需要与上两期消费券一样的形式领取就可。 如未消费满4000元最迟明年2月底或之前需达标 在8月1日领取了八达通消费券的市民,若未能达到消费4000元的要求亦不用担心,只要在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7个月内,即最迟明年2月底或之前达标,就可以赶及在明年3月16日获发尾期消费券;如在更早的月份完成要求,则可以在下月的16日发放。 不过,派发消费券期间,有大批长者因登记资料有误或不齐全,未能如期领取首期消费券,当时政府紧急延长补交登记资料的期限,他们于10月1日才能领取首期消费券。该批市民同样需要在他们的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至7个月内达到指定消费金额,即最快1月31日起完成,并可于2月16日领取最后的1,000元消费券。 政府发言人亦提醒,在8月1日及10月1日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分别获发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费券的市民,其消费券的使用限期将于本月尾同时届满,未使用的消费券余额将在有效期过后自动失效。 市民可透过以下方法查询其八达通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 1. 八达通手机App 2. 八达通网站 3. 八达通客户服务热线:2969 5500

首期以八达通领消费券市民最早下月16日获1000元券

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要留意,政府今日(22日)公布,于8月1日最早一批透过八达通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如希望如期在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港元消费券,其「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达到4,000港元。换言之,本月底前要将八达通内的所有消费券金额用完,便可最早获发余下的1,000港元。 港府表示,根据消费券的发放安排,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特定时间内,如其「合资格消费」达到4,000港元,尾期的1,000港元消费券便会在达标后的下一个月16日发放。特定时间是指首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至7个月。 以8月1日获发首期消费券的市民为例,其「合资格消费」如在12月30日或之前(即发券后4个月)达到4,000港元,便可于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港元消费券。这批市民的「合资格消费」最迟亦须于2022年2月28日(即发券后7个月)累积达到4,000港元,才能赶及在2022年3月16日收取尾期消费券。 另一方面,于10月1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根据发放时间表,将于12月1日获发放第二期消费券。其中选择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费券金额为3,000港元。而选择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第二期消费券的金额为2,000港元。他们会在12月1日当天陆续收到获发放第二期消费券的手机短讯或应用程序推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