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美娟:正检讨地区行政新设组织需具广泛代表性

行政长官李家超上月曾表示地区行政改革必须在下次区议会选举前决定。对此,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今日(2日)表示,当局正进行地区行政检讨工作,目前未有定案。 麦美娟指,《基本法》第97条订明,特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政府有关地区管理和事务的咨询。不论未来的区域组织如何产生,其都需要具有广泛代表性,熟悉地区事务。 麦美娟早前曾强调,地区行政检讨属该局重要任务之一,相关工作并不是要限制某些人士参与区域组织。 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早前提到,希望重组区议会,否则很多地区环境卫生问题无人跟进。麦美娟回应指,地区的民政专员及团队正就很多地区事务进行工作,地区亦有分区委员会及各地区组织,例如防火委员会等,正与当局合作做地区事务,若有人觉得地区活动可加强,欢迎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