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站偷拍两女裙底前《苹果》记者认罪下月判刑

前《苹果》记者及前有线记者丘庭亮,涉嫌今年9月在尖沙咀港铁站1条扶手电梯用手机偷拍2名女子裙底,遭现场便衣警员察觉及拘捕。丘被控1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他今天(23日)在九龙城法院认罪。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事发后已6次会见精神科医生,积极面对他精神及心理上的问题。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5日宣布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感化报告。 22岁被告丘庭亮,今日承认一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铁站近B2出口的扶手电梯作出性质猥亵、淫亵及令人憎恶的有违公德行为,即以一部手机电话的摄像镜头拍摄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案情指,当日便衣警员在尖沙咀港铁站便衣巡逻期间,看见被告四处张望,形迹可疑,其后被告跟随女子X及Y,当2女行上案发扶手电梯时,警员看见被告将手机放近两女裙底拍摄;被告在B2出口外被警员截停,警诫下,被告承认出于性满足而犯案,希望可以给予机会。警方在被告手机中发现一段长1分38秒的影片,拍摄到女子的脚及大腿部分。

何俊仁梁国雄朱凯迪等12人当庭认非法集结罪

支联会去年6月初举办非法集会后,共26名揽炒派人士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早前已认罪判囚。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及朱凯迪等12人今(9日)早于区域法院承认全数明知而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案件由法官胡雅文主理,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各承认1项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7人连同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迪及杨森再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中2名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庭,法庭已发出拘捕令。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则早前分别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4至10个月不等。本案其余不认罪被告的案件订于10月13日预审,并于11月1日开审,审期预计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