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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瑛续任《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小组法官

政府今日(9月2日)宣布,行政长官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再度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黄国瑛担任《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589章)(条例)下的小组法官,续任任期3年,由2022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感谢黄国瑛过去3年尽心处理执法机关根据条例提出的授权申请,并深信黄国瑛在续任后,会继续联同另外两位小组法官冯骅及潘兆童,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条例所定的规管机制有效运作。 条例提供完备法定架构,规管执法机关所进行的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以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根据条例,小组法官负责审批进行截取通讯和第1类监察的授权申请,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