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区讲解租管条例 陈帆:保障租户不被收取额外费用

劏房租管条例将于1月22日起生效,每次续租加幅不得多于10%。运房局局长陈帆今日(14日)到大成街街巿的街站视察情况,并与社工一同解答租户的疑问。 距离条例生效还有一星期时间,非政府机构新家园协会设立的地区服务队近日在区内设立咨询站,向劏房租户宣传新条例。有居住在新蒲岗的劏房租户专程到街站,了解自身情况会否得到条例保障。有案主表示,由于孩子在黄大仙上课,加上方便上班关系,故已经在区内的100多平方呎的劏房生活超过五年,而业主除了收取6000多元的租金外,水电费平均开支大约600至700港元,当中电费更是按分标收取每度近1.8元。 陈帆向租户解释,未来条例可以保障到租户不被房东收取额外的费用,并说明若房东收取超过账单金额时,会触犯法例,可以被检控。有租户理解到条例能帮助到租户,但现时最担心房东或业主在新法例下未来不意续租,而迫使租户另觅单位。陈帆呼吁劏房租户在签订新租约时遇到困难,应及早与地区服务队的社工求助,以便得到适切支援。 新家园协会社区发展总监梁秉坚认为,条例即将生效,但仍有不少劏房租户对条例的认识不足,需要短期内增加宣传,一方面保障租户在签订新租约时的权益,另一方面向业主或房东推广新政策,以免误入法网。此外,现时在巿区及新界正兴建不少过渡性房屋,梁秉坚认为,机构除了宣传租管法例之余,可以向有需要的租户介绍其他房屋选择,以改善生活环境。 新家园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协会居住在劏房单位的家庭约有9000户,在深水埗区情况较为突出,有超过4500户家庭居住,港岛区则有近300户家庭,支援居住在劏房家庭的社会服务需求殷切。梁秉坚指出,新家园协会亦积极参与关爱基金推出的「为低收入劏房住户改善家居援助计划」,截至去年11月底,新家园协会处理的总个案数字超过2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