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案 明年3月正式审讯2月21日审前覆核

正在监狱服刑的壹传媒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和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地契使用价值5.16亿港元将军澳工业村地段,并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令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近2,000万港元。3人因此被控欺诈罪,控方早前申请将案件交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有关申请本今(21日)于区院处理。惟《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表示,案件将排期由他审理,若续进行有关争议只会流于学术讨论。双方及后同意就此不再进行讨论,案件亦照原定排期于明年3月14日正式审讯,审期25天,及定于2月21日先进行审前覆核。 本案3名被告为黎智英(74岁)、周达权(63岁)和黄伟强(59岁)。控罪指,3名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借着欺骗,即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未曾在违反于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的情况下使用在将军澳工业村骏盈街8号的处所;以及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是在该租契所容许的情况下,使用或曾经使用该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并以此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去采取行动,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今只有黎及黄出席提讯,周早前已获法庭豁免不用出席是次聆讯。 辩方另表示因黄听力有问题,为了于审讯中能令黄知悉庭上证供,一度申请为黄安排速记员,以便黄能以书面阅读庭上证供。惟法官认为此牵涉复杂问题,包括有关的速记腾本须予法庭及控辩双方皆可看到等,而法庭可安排传译员提供旁述服务,覆述庭内事项予被告听,着辩方或考虑使用此服务设备。经商讨后,辩方将会稍后就有关设备进行测试,再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