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林郑月娥:已就六大范畴向中央提交策略性文件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率领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宣讲团,昨日分别到特区政府总部和立法会出席宣讲会和讲座。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4日)在行政会议前表示,中央安排高规格宣讲团来港宣讲「十四五」规划机遇,特区政府已安排官员就本港金融、创科及航空工作,向宣讲团介绍,希望获得中央支持。她指除巩固提升金融中心地位外,「十四五」规划首次支持香港成为国际科研创新中心及航空枢纽,政府会积极跟进。 林郑月娥指出,「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八个方面的发展,特区政府都会制定政策及措施,并已就其中六个范畴向中央提交策略性文件,余下的国际科研创新中心及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她亦与相关界别交流收集意见,将会在施政报告详细交代。 林郑月娥续指,在完善国家安全及选举制度工作后,下一步本港应聚焦提升市民生活水平,强调需要各界支持,用好中央支持。 林郑月娥表示,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未有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可以理解,因为中央需要听取很多不同意见。 林郑月娥重申,她的立场是支持将法例纳入基本法,并以本地立法方式实施,以适应本港法律及金融环境,不对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太大影响及避免外国恶意,她会继续向中央反映有关立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会议未有决定,她认为可以理解,但这不等于她不会继续提交意见。 另外,被问及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指民主党全面禁止参选是死路一条,林郑月娥称,议政论政参政是政党存在价值,如果政党拒绝参与,是令人怀疑存在价值及感到奇怪。 林郑月娥说,中央已表示香港选举不是要搞清一色,未来的选举一定可以接受不同政见人士参与,而要求参选人是爱国者亦是天经地义,只要合乎条件就可继续参选。

陈振英:经本地立法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有助澄清误解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提到,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认为透过本地立法在港实施会较为稳妥。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今日(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内地的《反外国制裁法》是框架性条文,相信香港的金融机构、外资公司等,最担心相关法例若在港实施时存在不确定性,认为经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在咨询期间亦可让不同企业表达意见,将不明朗因素减至最少。 陈振英表示,本地立法可让不同持分者充分讨论,形容机构不用做「盲头乌蝇」,可有依据做生意。他又相信,银行业最简单的自保方法,是减少与政治敏感人物往来,令他们使用银行服务时受到限制。陈振英指,普通市民不会受影响,但强调银行业现时仍持观望态度。 另外,自由党党魁钟国斌在同一节目表示,若在港落实《反外国制裁法》,相信外国在考虑制裁中国内地及香港时,会更深思熟虑,因为相关制裁可能会造成骨牌效应,同时影响外国在港企业的利益。他形容外国有武器,香港没有相关武器就会「蚀底」,所以要落实《反外国制裁法》,令外国不会轻举妄动。

林郑月娥:支持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周开会,料将《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首林郑月娥今(10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支持透过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认为做法较稳妥,亦可避免有另有用心的人借机炒作,港府已向中央提交意见,但最终做法仍有待人大常委会决定。她解释,与《港区国安法》由中央直接颁布实施的做法不同,《国安法》为香港而设,在草拟法案阶段已考虑到香港实际情况,并听取特区政府意见。 林郑月娥指,《反外国制裁法》属全国性法律,涉及外交事务,并非香港高度自治事宜,完全符合《基本法》第18条列明,可直接纳入附件三的条件。 她认为,为确保《反外国制裁法》有效全面准确实施,经本地立法实施较为稳妥,立法过程有助澄清相关法例在港实施的程序,更符合香港法例要求,亦可避免外国势力、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借机炒作,企图压制中国发展和破坏本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林郑月娥提到,《港区国安法》由中央直接颁布实施,是由于《国安法》在草拟阶段已充分考虑到在港实施的因素,特区提出的意见绝大部分获采纳,情况与《国歌法》及《反外国制裁法》等全国性法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