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根据社团条例向职工盟发信 要求回应收入来源等资料

据了解,香港警方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向职工盟现任及前任等骨干成员发信,要求有关人士在指定限期内,回应一系列问题及提供相关资料。据悉,要求提交的资料包括组织运作、过往活动、收入来源及开支、与属会及外国或境外组织的联系等。职工盟主席黄迺元、副主席邓建华、司库钟松辉亦收到警方信件。至于在囚的前秘书长李卓人,警方会到监狱派信予他。 消息人士指,是次警方要求职工盟提供收支情况,以及与外国或境外组织联系等资料,相信警方可能正就职工盟多年来涉勾结外部势力及收受政治“黑金”,扰乱香港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指控开展调查,亦有理由相信职工盟的属会亦在警方调查范围之内。 事实上,职工盟多年来勾结外部势力的情况不乏事例,其中于1994年至2013年间起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的“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合共1,300万港元的拨款,推动所谓的“民主运动”,当中更有部分拨款注明用于推动违法的“占中”活动。 李卓人妻子邓燕娥出任董事的“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同样自1994年起合共收受美国、德国、挪威等西方组织共1.18亿港元拨款,声言是支持亚洲的劳工运动。随着职工盟宣布解散,“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亦巧合地宣布同时解散。有指邓燕娥已于去年9月低调离港前往英国,极有可能是试图规避执法机关的追查。 2019年5月14日,李卓人与数名泛民前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反对修例美加团”,会晤美国亚洲事务副助理兼亚洲事务高级主管博明(Matt Pottinger),促请白宫就修订《逃犯条例》发出强硬声明,同时促请其他各国亦发类似声明,迫令港府搁置方案。 2020年7月1日,李卓人以视像方式参与美国国会听证会,指《港区国安法》破坏香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变”等承诺,又诬蔑《港区国安法》为香港筑起“断头台”。 2020年1月,职工盟时任主席吴敏儿与副主席徐考澧等人到访民进党总部,展示“光时”等“港独”旗帜及合照,更将照片上载至互联网,并标注“薪火相传”,公然勾结“台独”势力煽独。 另外,职工盟在“黑暴”期间积极推动成立不同界别的工会,有关工会多次联合发起“全港罢工”及鼓动多区的非法集会等大规模反政府活动一煽动仇恨政府。早前有报道指,截至2021年7月,有多达30多个工会的登记地址为职工盟油麻地弥敦道的会址,可见职工盟是黑暴乱港其中一个幕后黑手。 根据《社团条例》第16条,条例对每名干事或管理该社团的人均有约束力,如获送达书面通知的人,没有遵从有关通知的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资料,均属违法。 职工盟成立31年,近年被指为“外国代理人”,力撑“伪工会”骑劫业界分化社会,去年10月初正式通过表决解散,对外声称是不敌“政府压力”,黄迺元、邓建华和钟松辉留任至完成解散工作。虽然宣布解散至今已近5个月,惟职工盟的社团注册依然未见取消。保安局当时指,一个组织及其成员犯下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离职而抹走,警方会全力追究任何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的组织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