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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隔离令具法律效力确诊者无权选择是否隔离

香港第五波疫情严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10日)上午继续举行记者会,交代抗疫的最新情况。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记者会上表示,当卫生署发出隔离令后,要求确诊者入住隔离设施的时候,隔离令具有法律效力,确诊者应根据指示入住隔离设施,没有权力选择是否进入隔离设施,否则是违法行为。 邓炳强指出,现在隔离设施数目增多,政府希望尽快将更多确诊者送往隔离营,确保未受感染人士的安全。如果确诊人士拒绝配合入住隔离设施,可能会触犯妨碍公职人员的罪行,可以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两个月;如果确诊人士在隔离期间离开隔离地点,亦有机会被罚款5000元及判处监禁6个月。邓炳强指出,执法人员会配合做好执法工作。 邓炳强指出,3月6日起消防处推出专线,让检测呈阳性、症状轻微并有自理能力的患者,透过WhatsApp等平台提交资料,将获安排送入社区隔离设施。邓炳强说,至今收到1.9万相关信息,超过一半未有提供完整资料,至今约1700宗个案经专线转送隔离设施,300宗个案正在安排入住隔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