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集会被禁 香港保安局:仍参与或鼓动者必被执法

支联会集会被禁 香港保安局:仍参与或鼓动者必被执法

香港警方就支联会计划举行的「六四」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而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亦驳回支联会的上诉。香港保安局指此集会及游行即属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不得参与,或作宣传或公布,否则会触犯法例。

根据《公安条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犯法,最高可判处监禁五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12个月。此外,参与有关活动亦可能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订明的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的相关罪行。

保安局提到法庭最近就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二○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及八月三十一日的公众集会及游行)的裁决显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论涉及暴力与否,均属犯法。涉案人等最终被判处不同的监禁刑期。

保安局提醒市民,不可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如有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香港国安法等,警方会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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