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9个公众泳池今重开 徐英伟:确保公众及员工健康
康文署今日(24日)重开39个公众游泳池,并放宽入场人数上限,由原先可容纳人数的三成放宽至五成。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现场视察时指,放宽人数上限是为了服务更多市民,但同时要确保公众及员工的健康,以及减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徐英伟到访中山纪念公园游泳池,视察康文署在该公众游泳池所采取的特别措施,并与场地职员交谈了解工作情况和流程。徐英伟呼吁适合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同心抗疫。
康文署今日(24日)重开39个公众游泳池,并放宽入场人数上限,由原先可容纳人数的三成放宽至五成。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现场视察时指,放宽人数上限是为了服务更多市民,但同时要确保公众及员工的健康,以及减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徐英伟到访中山纪念公园游泳池,视察康文署在该公众游泳池所采取的特别措施,并与场地职员交谈了解工作情况和流程。徐英伟呼吁适合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同心抗疫。
选举事务处今日(3日)表示,就有报章报道指该处错误地将其他地方选区的候选人简介寄予新界西北地方选区的选民一事,该处确认曾收到一名来自该区的选民的有关通知。得悉上述事件后,选举事务处随即展开调查。一方面与有关合约承办商确认其有否按既定程序包装及寄送候选人简介,同时亦尝试联络与涉事选民同区的其他选民,了解有否出现同样情况。 经初步调查,发现有关合约承办商在包装资料过程中出现人为错误,以致将另一选区的候选人简介错误地寄给数十名选民。目前,选举事务处正安排尽快将正确的候选人简介重新寄送给受影响的选民。就今次事件引起有关选民的不便,处方深表歉意。选举事务处会进一步加强监管合约承办商的工作,防止同样情况再次出现。 read more
民主党副主席梁翊婷、党员苏逸恒、李华明,早前被指违反党内守则,未经党同意支持立法会候选人。民主党中委会昨(16日))晚上开会,无视党内呼吁面对现实的声音,居然决定革除梁翊婷及苏逸恒的党籍,亦暂缓执行冻结李华明党籍半年。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声称,民主党过去同意党员参与和支持立法会选举,但3人支持的候选人并非获民主党批准人选,因此违反党内守则。他说,梁翊婷和苏逸恒早前缺席中委会的会议及纪委聆讯,亦对党内纪律不闻不问,认为他们对党内规章欠缺尊重,因此决定革除党籍。至于李华明,民主党纪委会早前提出冻结他的党籍半年;罗健熙表示,李华明有配合出席讨论,有按程序、权利上诉,加上他在党内有不同程度贡献,决定暂缓有关处分。 read more
香港康文署因应香港回归25周年将举行多项庆祝活动,包括将于维港两岸,设置艺术与科学结合的装置,让巿民参观。康文署亦计划于七一当日,让巿民免费使用部分收费的室内及室外康乐设施。 康文署署长刘明光向传媒简介时提到,这项名为「艺术@维港」的活动,会与私人机构合作,于维港两岸,包括添马公园及尖东海旁等位置,举办展览。 另外,位于北角的油街实现新艺术空间,新扩建部份亦会于明天开幕,当中包括一个立体屏幕,展出两项超像真数码映像,不用立体眼镜,就可见到立体海浪及鲸鱼映象。 香港艺术馆及科学馆亦会有多项展览,联同香港大会堂及香港公共图书馆60周年纪念举行多项活动,以及在多区设花海及花墙,以庆祝回归。刘明光表示,有关活动会由今个月起,直至今年年底举行。 read more
香港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提出,向每名合资格成年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人士,分期发放1万元电子消费券。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7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公布新一轮消费券计划第一阶段的详情。陈茂波宣布,第一阶段5000元消费券将于下月派发,680万名去年已登记领取消费券的市民,不用再办手续就可以自动收到消费券。 陈茂波指出,今年的消费券同样分两期发放,4月会先发放首期5000元,经去年4个发放的储值及支付平台派发,余下的5000元将于年中派发。陈茂波表示,消费券的适用范围同上一轮相同;消费券为了尽快推出,暂时不会放宽至交租或交水电费等。 陈茂波指,现时不适宜提供发放消费券的确实日期,现时太多变数,虽然想愈早愈好,但只能说在四月内。他认为,发放现金涉及手续繁多,亦要市民再度登记,不适宜在疫情推行。又指虽然有保存上一次的资料,但电脑系统需更改,才可确保市民可直接收到消费券。 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表示,第一阶段的消费券会自动落入市民早前登记的电子支付平台帐户,具体日子仍要视乎疫情发展和最新安排决定。如果以WeChat Pay HK、支付宝香港和Tap & Go领取消费券,第一阶段的有效期比去年计划长,有七个月,到10月31日完结。至于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会先获发4000元,只要五月尾至十月尾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款额达到4000元,下月的16日就会收到余下1000元消费券。 王学玲指,如果帐户失效、取消电子钱包、遗失八达通卡,或已向港铁中心退回八达通卡,就要在指定时间内,在同一个支付工具平台重新登记,不能转换平台。如果领取乐悠咭的市民,已退回原本的八达通卡,可致电八达通的热线29695500,办理更新手续。 王学玲指出,政府下午起在旺角、天水围及湾仔设立3个临时服务中心,有消费券秘书处及八达通的职员在场协助,周一至五朝9晚6运作,周六运作至下午1时,但运作时间可能因为疫情而调整,市民亦要先致电185000预约,才可到场。 此外,王学玲透露,在今年第二期的消费券,将会引入更多支付平台,现时正参与的平台不一定有份,当局已透过金管局向合适的支付平台营运商举办简介会,会视乎平台的广泛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引入这些平台。 read more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连同“鸡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叶剑青与石守正,被指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3人共被控4项在选举中作出招致选举开支的非法行为罪,叶及石在同意案情后,获不提证供起诉,就每项控罪自签1万港元及守行为1年。戴耀廷则承认控罪,今午(24日)于湾仔区域法院被判监10个月。 被告为戴耀廷(57岁)、叶剑青(55岁)及石守正(50岁),戴报称退休,其余2人则报称董事。3人被控共4项在选举中作出招致选举开支的非法行为罪。戴耀廷早前因占领中环案被判监16个月,已就该案于去年10月服刑完毕,不过他因另涉民主派「35+」初选案而还押。就本案涉及的控罪指,戴耀廷、叶剑青及石守正,并非候选人或任何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作出非法行为,即在该选举中或在与该选举有关连的情况下,透过鸡蛋同盟有限公司(鸡蛋同盟)招致选举开支共逾25.3万港元,以用于在《明报》及《苹果日报》刊登6个广告。 案情指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3名被告均非立法会选举候选人或任何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戴于同年4月至9月,曾在电台节目、记者会及社交网页介绍“雷动计划”,指目的是“踢走保皇党”,并呼吁市民捐款助刊登广告,及欲招募5万名“䇿略选民”,届时据数据进行投票等。直至涉案日期,《明报》及《苹果日报》先后分别刊登了共6个广告,以宣传雷动计划,并由任鸡蛋同盟董事的叶及石签发共25.3万港元支票,以支付广告费。因雷动计划目的乃促使泛民或非建制候选人于选举中当选,上述6项广告费用由此计划衍生,属选举开支,该届相关候选人亦没有申报该些开支。 法官郭启安判刑时指,戴在案中发布6个广告,涉及广告费25.3万港元、及22名参选人。虽然辩方求情指,戴是基于选举比例代表制度未能公正反映民意而犯本案,但郭官认为讽刺的是戴透过众筹发起雷动计划,亦有损选举公正性,对其他独立及建制候选人不公。法官指即使选举结果不公,戴亦不应以非法方式纠正,就算戴有其个人出于民主正义的考虑、有多么崇高正确的理念,亦应以合法方式争取,但戴行为完全无视法规、于理不合,为维护选举公信力,须判阻吓性刑罚。法官续指,辩方求情时呈上2宗案例,惟2案均为裁判法院案例,与本案规模、策划性、涉及参选人数量和开支费用均不能相提并论。而戴身为法律学者,理应比一般市民更了解法例,故他实难辞其咎;而辩方亦不能以戴粗心大意作求情理由。 惟法官指出,本案有不能忽视的独特之处,指戴所刊登的广告没有直接推举某特定参选人。控方亦非针对案中策略性投票计划,而是针对选举开支申报。戴在选举前已多次解释雷动计划,鸡蛋同盟亦有公布开支。法官另提到,虽然控方称须确立大量证据的出处及真实性,包括一系列录音、片段,但案发于2016年,而警方和律政司在处理2019年社会事件相关的非法集结、纵火等案时,亦毋须用大量时间证实影像片段真实性,故认为控方延误约2年才拘捕及起诉戴,存在不必要的延误。法官将量刑基准定在监禁18个月,戴认罪获减刑3分之1至12个月,另因控方延误起诉而再获2个月扣减,最终判戴监禁10个月。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1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0+3」实施约两星期,见到许多正面的效果。包括机场出入境数字上升,10月平均每日出入境人数较9月上升25%至30%,单计入境人数则上升约3成,其中外国人来港人数更升8成。 李家超提到,近期有许多大型活动及盛事在港安排举办,「0+3」安排下,商务客亦可来港参与更多商务活动,外佣来港工作更畅顺,居于外国人士也可回港探亲。他形容社会气氛「活起来、动起来」,相信各项活动会逐步恢复,经济能更活跃。 李家超又指,知道很多人希望更加放宽,包括提出「0+0」安排,惟须留意不确定因素,包括考虑确诊数字会不会上升、医疗体系是否能应付等问题。他强调要按实际情况稳扎稳打走下一步,但在风险可控,没有意外的情况下,政府的路线图十分清晰,即是给予社会恢复民生及经济活动的最大空间。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8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0+3」推出后举行了不少国际赛事,经济活动亦逐步增加,将有序按情况放宽防疫措施。 李家超指出,上周已再次放宽部分社交距离措施。他表示,10月平均出入境数字较9月上升1.5倍,非香港居民来港亦上升近1.4倍,对香港充满信心。 李家超续指,本港现时出现新变种病毒,或致确诊个案再次上升。对于「免针纸」司法覆核,李家超表示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暂不予置评,他强调推出任何防疫措施都是想将确诊个案减至最低,所以希望市民遵守防疫措施,并对违规者予以谴责。 read more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1月3日晚在湾仔湾景大厦西班牙餐厅举行生日派对,出席宾客中涉一宗确诊及一宗初步确诊个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胡健民有份出席生日派对。胡健民今早(8日)发表声明指,1月3日晚上短暂逗留聚会。鉴于有出席者涉及变异病毒株的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或初步阳性检测个案,已按卫生防护中心安排,入住竹篙湾检疫中心接受隔离。 胡健民指,香港现时疫情严峻,就事件为抗疫工作带来额外负担向社会致歉。已汲取教训,往后加倍警惕。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早上率领三名司长及三名副司长,到立法会前厅与议员进行“前厅交流会”。李家超在交流会后见记者,表示满意今日的成果。 李家超感谢出席交流会的议员积极、坦诚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实际问题,认为第一次交流会已有这个效果,有信心未来持续沟通,可以令政策及法律更符合市民需要。他又指,在行政主导及爱国者治港原则下,今日交流会只是第一步,未来可以一变十、十变一百、一百变无限,令行政立法关系推上无限的台阶。他指,自已由副局长做到特首,经历丰富,期望司局长也能有同样的得着,最好的分享就是以身作则,出席第一次交流会。 李家超又特别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迅速安排首次交流会。梁君彦则称,今日的交流会有效率、有成果,建立行政立法的新常态。 read more
7月1日铜锣湾发生刺警事件。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传媒撰文,指出有关行为属于恐怖主义行为。她说,《国安法》明文禁止「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有关罪行并不构成侵犯言论自由,又引用欧洲、英国及法国的反恐法例和案例指出,任何人公开为具体或不具体的恐怖主义行为辩解,即属犯罪,而为恐怖主义行为辩解包括对有关行为作出正面评价、合理化、或颂扬美化有关行为,而为犯案者辩解亦可被视为恐怖主义行为辩解。 郑若骅表示,有言论指「针对平民发动的袭击才属于恐怖主义,若针对的是政权、代表政权的政府机构或执法人员,便不属于恐怖主义」,她指这种看法明显是荒谬,而且欠缺法理基础。 郑若骅表示,《国安法》没有界定何谓恐怖主义,但她引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一五六六(二○○四)号决议,指出「以在公众或某一群体或某些个人中引起恐慌、恫吓人民或逼使政府或国际组织采取或不采取行动为宗旨,意图造成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或劫持人质的犯罪行为,包括针对平民的此种行为,均为有关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范围内界定的犯法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于政治、哲学、意识形态、种族、族裔、宗教上的考虑或其他类似性质的考虑而视为正当行为,并吁请各国防止此类行为发生,如果未能加以防止,则确保按其严重性质予以惩罚」。 她指,恐怖主义的主要特征是通过严重的暴力、破坏或其他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胁逼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或其他主张;《国安法》第二十四条「恐怖活动罪」的定义反映了这些主要特征。 郑若骅又表示,《国安法》第三章第三节订立各项恐怖活动相关罪行,包括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对于何谓「宣扬」,她引用内地学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 提出以下理解:「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也构成独立的犯罪,这里所说的『宣扬』是指为恐怖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宣传、辩护或者颂扬的行为,在『宣扬恐怖主义』问题上,任何人不得以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报道自由等理由,对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信念或理论进行鼓吹或者辩解,不得为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揽炒』口号和主张进行宣传或者喝采。」 郑若骅指出,禁止宣扬或鼓吹恐怖主义,包括任何为恐怖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宣传、辩解或者颂扬美化的行为,常见于各国的反恐法例。她列举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的决议、英国《二○○六年恐怖主义法案》以及法国《刑法典》的条文,当中法国有「宽恕恐怖主义罪」,规定任何人公开为具体或不具体的恐怖主义行为辩解,即属犯罪,可判处五年监禁。 她引用九一一事件后一个案例,一名漫画家在美国「九一一」恐怖袭击发生两天后,在周刊上发布一幅戏仿有关事件的卡通,并附有含嘲讽意味的文字(意指有关事件是梦境成真),该漫画家被法国当局控以「宽恕恐怖主义罪」,并被法国法庭定罪,该漫画家以言论自由上诉至欧洲人权法院亦不成功。 郑若骅期望市民对恐怖活动及宣扬恐怖主义的言行有所警惕,并减低这些言行对市民,尤其是年轻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