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求删指定电子平台讯息支联会FB另起炉灶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22日)在网志谈及修例工作表示,修订的两条法例中,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他指「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罗致光网志全文↓↓↓ 近月,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提出了多项法例的修订,显得有些繁忙及紧迫。一般而言,政府提出法例修订,政策局当然要做法律研究,咨询持份者,初步建议通过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政策委员会,在政府内部获取草拟的时间配额,才进入法案草拟工作。完成了法案草拟,还要过三关才可以出台。第一关便是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新一届立法会一月组成,一般事务委员会要二月才开始讨论政策事项。获得事务委员会的支持后,法案便交政府内部的政策委员会通过,再到行政会议。行政会议通过后,便可以刊登《宪报》,将法案交到立法会。上星期三,按立法会《议事规则》我签署预告,政府将于5月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上述修订的两条法例,前者的罚则是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后者的罚则是自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没有调整。换言之是分别为28年及25年没有调整。还不作调整,实在说不过去。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虽然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业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十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并没有下跌的趋势。特别是对一些明显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其中更有持责者多次触犯职安健法例而导致严重意外。可见条例的罚则明显极之缺乏阻吓力。 立法建议 是次的修例工作,可说是十分「浩瀚」,主要原因是罚则有超过20年没有作出修订。细节内容,可参考立法会的资料。在这网志中,我只点出两个环节,一是较少人关注,但是修订最多的部分并涉及230条条文;二是最受到关注,有关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调整罪行的严重程度及最高罚款 上述需要修订的两条条例中,有659条条文涉及广泛的法定职安健要求,包括指定风险消减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三个不同严重级别与相关罚则。这亦是今次在修例草拟工作中,最浩瀚的部分。工作包括检视每一条条文的罚则于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是否合适或需要调整,以及基于过往二十多年的执法经验,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级别是否适当。经过劳工处的同事们,巨细无遗地逐一条文审视及咨询相关业界的意见后,决定建议将160条条文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级别提升,70条条文的严重性级别降低,共230条条文需要调整。 举例来说,《工厂及工业经营(在压缩空气中工作)规例》第21(6)(f)条,要求雇主在医疗室设置供放置食物及热饮的食橱,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非常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轻微”。又如《工厂及工业经营(应呈报工场的防火设备)规例》第5(2)条,规定雇员不得阻塞走火通道,以确保火警发生时,通道畅通无阻;现时罪行的严重性是“严重”,我们建议调整为“非常严重”。 此外,就罚则的调整方面,我们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雇员及雇主的财政能力有分别;二是经歴20多年通胀;及三是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如下表: 现法例最高罚款额 建议最高罚款额 雇主 雇员 轻微违法行为 10,000元 25,000元 10,000元 严重违法行为 5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非常严重违法行为 200,000元 400,000元 150,000元 虽然表面上涉及雇员的最高罚额没有调升,但由于有共90项涉及雇员的条文调高了严重程度,整体的最高罚款额提升了2.2倍,相对雇主的2.4倍。 经循公诉程序定罪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罪行的罚则 基于前文提及有关近十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我们检视了这些案例,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即涉及极高罪责或严重疏忽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个案,我们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并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我们只会针对故意或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建议的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劳工处仔细审视了自二零零九年的检控个案,认为只有七宗个案可以达至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的门槛。 这一部分的修订中涉及的罚则水平有争议性。政府参考了外国经验及多番听取了雇主及雇员的意见,采取了「中间落墨」的方案,我们建议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这与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罚款额1相同,亦是其他已发展国家及地区职安健法例最高罚款额的中游范围。由于职安健条例规管香港各行业,而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2,我们建议在法例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这个最高罚款额订为一千万元水平,相信会在法案审议阶段有不少讨论,我们预期工会的代表会认为是太低,而商会的代表则会认为是太高。 后语 这是一次重大的法例修订,除了要感谢各方所给予的意见,更要感谢曾经参与有关工作的现任及前任劳工处同事,特别是在开始时,愿意承担一次全面的法例检讨所涉及的浩瀚工作,可说是「勇气可嘉」。不过,修订法例工作还未有结束,还要待立法会完成审议,我们不能排除在审议过程中,仍会找出一些需要优化的修订。最后还是要说,修订法例,加强阻吓力,是必须的,但不足以改善职安健,还需要不断调整教育、训练、宣传、巡查和执法的策略。此外,就职安健的法例修订仍有一项优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的工作在下届政府初段才会提交议会,即是要求承建商向劳工处处长呈报规模较小但风险较高的建筑工程,好让劳工处可以及早依据工程的风险作出职安健的巡查。 1《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个别条文的最高罚款额为一千万元。 2根据工业贸易署最新数字,中小企业数目占目前全港企业数目超过98%。 read more
第二场区议员宣誓仪式今早(24日)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涉及九龙区5个区议会共56名现任区议员,当中27名属民主派。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会负责监誓,警方早上在会堂外围一带加强布防。另外,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昨晚(23日)在社交专页发声明,表明拒绝宣誓,换言之将即时被取消区议员资格(DQ)。 九龙区议员今早分作5批分别作出宣誓,油尖旺区率先进行宣誓,其次为深水埗、九龙城、黄大仙、观塘,相关区议员在早上9时许陆续抵达社区会堂,宣誓程序由早上10时至约中午12时完成所有程序,只有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没有出席宣誓仪式,其余55人均有出席。 其中区议员涂谨申在10时许完成宣誓后离开,没有回应记者提问。九龙城区议员郭天立则表示,自从7月有人「放风」令好多人选择离开,但他选择坚持到这一刻,又指无论结果如何,收到政府查询质疑都会据理力争。黄大仙区议员廖成利离开时指,民协会否参选立法会要待明日商量,但指商讨后未必有结果。 九龙城区议员李慧琼表示,每位区议员都按照程序完成宣誓,但强调需要言行一致,相信政府会按照议员过往言行决定是否宣誓有效。她指出立法会宣誓曾有人借着平台搞港独,本次宣誓随《港区国安法》等一系列行动,令议员清楚掌握宣誓的庄严性、重要性。 身兼长沙湾社区发展力量(长社力)主席的李文浩日前已发表声明,指鉴于局势不可预测,为免将来有长社力义工无辜堕入法网或身陷危险,长社力将无限期停止运作,称有关专页发布的所有内容均在他的指示下发出,与其他任何人无关。翻查资料,李文浩上任后与前区议员刘家衡联合开设议员办事处,去年两人在办事处外张贴「蓝丝与狗不得内进」告示惹起轩然大波。 按宣誓机制,未出席宣誓仪式的区议员会被即时DQ,而参考港岛区议员宣誓后,7名涉初选案的区议员被DQ,料九龙区部分人士亦属高危,包括涉同案获准保释的刘伟聪,以及未被起诉的涂谨申。如民政局对部分区议员宣誓有效性存疑,将去信有关人士,要求其提供额外资料再作裁决。 read more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1月21日发表谈话表示,欧洲议会昨天通过所谓涉港决议又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肆意抹黑,并叫嚣制裁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以及相关企业,再次暴露出一些欧洲政客的狂妄自大、偏狭无知和恬不知耻,令人愤慨,更令人鄙夷。 发言人强调,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今天的中国早就告别了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屈辱时代,香港也早已终结了被外国殖民统治的历史。如果还有人认为可以对中国颐指气使、恐吓威胁,那是不自量力!我们要奉劝那些欧洲政客,该从昔日殖民主义的旧梦中醒来了! 发言人指出,欧洲议会那些政客煞有介事地对着香港大谈自由、民主、人权,却没有好好看一看他们自己是怎样奉行自由、民主、人权的:欧洲一些国家性别、种族、宗教歧视和排外主义严重,警察暴力执法和任意拘留事件频发,近年还以国家安全名义打压别国企业正常经营;欧洲一些国家跟随美国“输出民主”,不单造成多国内乱不止、民不聊生,而且对由此产生的难民拒之门外,漠然无视幼童惨死在欧洲边界;欧洲一些国家囤积的新冠肺炎疫苗远超自身需求,而对非洲等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疫苗短缺无动于衷。面对其在自由、民主、人权上的斑斑劣迹,那些欧洲政客还有脸充当“教师爷”、指责别人吗? 发言人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和选举制度完善以来,人们看到的事实是:香港的罪案发生率大幅下降;民调显示超过7成的市民认为新选举制度能够反映民意、能更好维护香港整体利益;2021年母公司在海外及内地的驻港公司数目达9049家,再创历史新高;登记在特区政府新闻发布系统的本地、海外以及网上新闻媒体及从业者数量均有增无减。可见,香港的自由、民主、人权在更安全的环境和更先进更优越的制度安排下得到更充分的保障。铁的事实早就把种种谎言戳穿。但那些欧洲政客或是久戴有色眼镜而不自知,或是为了自己的一点点政治利益而选择跟风作秀甚至甘于被人蒙蔽、甘于当人帮凶,仍然在那信口雌黄、胡说八道,难道不害臊吗? 发言人最后强调,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志坚如磐石,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欧洲议会的制裁叫嚣只会更加激起我们的昂扬斗志和同仇敌忾!对于我们来说,它的所谓涉港决议不过是废纸一张、笑话一个! read more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今日(26日)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面,建议政府为市民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指多个医学研究结果显示,多款疫苗在接种第二剂一段时间后,体内抗体水平明显下跌。 田北辰又递交《施政报告》建议,促请当局成立「公共交通联合管理局」,检讨及调整本港非铁路公共交通的票价机制,认为巴士公司亦要采用与盈利及通胀挂钩的加价机制。田北辰又建议,政府尽快立法设立强制举报虐儿机制,以及落实幼稚园一校一社工等。 read more
2023香港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是日,香港將選出176名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及88名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員。新一屆區議會將於明年1月1日履職。據了解,為保證投票公平,特區政府屆時將調派800余人,在各個投票站駐守。 香港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此次區議會選舉是香港重塑區議會、完善地區治理體系後第一場全港性大型選舉,意義重大,被稱為是將“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到特區治理架構的最後一公里。 筆者認為,2023香港區議會選舉是香港完善選舉制度的“收官之戰”,事關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選舉制度完善的最終成果,是“愛國者治港”的具體體現,事關所有香港市民的幸福福祉,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對未來台灣的和平統一也具有潛在的巨大示範效應,不僅對於香港的繁榮穩定,對於整個東南亞地區的穩定與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然而,與香港人民滿懷期望的積極投入到1210區議會選舉的巨大熱情不同,長期堅持“西方意識形態”輸出,“冷戰思維”甚至秉持美國新“印太戰略”的反中亂港勢力與西方反華政客、反華媒體似乎總是不願意看到對香港穩定有利的事,對香港繁榮有利的事,對香港人民有利的事。 最近一個時期以來,反中亂港勢力與西方媒體從來沒有停止對香港1210區議會選舉的抹黑與攻擊,呼籲在中國的香港覆制粘貼所謂“優秀”的美式選舉、西方民主、美國制度,最終達到由美西方主導香港選舉制度,突破香港特區《基本法》對選舉制度的相關規定, 妄圖讓香港人在經歷風雨之後完善選舉制度的努力付諸東流;至少,也要混亂香港市民思想,呼籲排斥“愛國者治港”,讓香港區議會成為“反華代理人”的主場,與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爭奪香港社會基層治理權。 在這些反中亂港輿論的誤導下,部分香港市民也萌生出“形勢大好”“不差我一個人”的錯覺,動搖1210參與選舉投票的決心,這一糊塗想法如及時加以糾正恰好掉入外人彀中,達到了他們深度介入與影響本次區議會選舉的反華政治目的。 歷史已經一再證明,強大的祖國才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長期繁榮穩定的最大保證,只有真心認可與擁護“愛國者治港”香港的明天才會更加絢爛,最近幾天中國“航天天團”在香港再一次引發的“愛國熱”就是香港人民對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最好證明。 本人在此也強烈呼籲,我們一定要積極在12月10日當天參與到1210區議會選舉投票之中,為香港的明天更加美好投下自己莊嚴一票,用我們的行動再一次打破美西方勢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向均羚(作者係重慶政協委員、香港重慶總會常務副會長兼青年委員會主席、全港各區工商聯女企業家聯合會會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read more
卫生署署长林文健今日(31日)下午在疫情记者会上表示,香港可能已处于发生第五波疫情的临界点,形容现时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何能扑熄疫情,依赖市民合作携手抗疫。 林文健表示,全球已经有110个国家出现Omicron变种病毒相关疫情,而截至昨日,本港已有81宗涉及Omicron个案,另有28宗高度怀疑个案,在未来外防输入方面,Omicron个案的压力有增无减。 林文健指出,Omicron病毒较Delta强4至8倍,即使有人感染过新冠病毒及康复人士可再感染。而本港81宗Omicron个案中,有超过6成无病征,证明这种病毒更难侦测。他又说,病毒的免疫逃逸较强,所以疫苗相对效力没有那么高,再加上香港疫苗覆盖的缺口大,约3成人口未接种或未完成接种,呼吁市民尽快接种。 read more
环境及生态局今日(4日)表示,该局局长政务助理李泳嘉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呈阳性。据悉,李泳嘉日常办公主要地点在办公室,工作时有佩戴口罩及遵守有关防疫措施,最近无外游记录。最近一次上班日期为7月29日(上周五)。 当局表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每日有进行新冠病毒快速测试,结果均为阴性。局方已为相关办公室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并遵照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的建议,安排相关职员接受检测。 read more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1日)指,新一年会以香港《普通法》独特优势,对接国家战略。他称这样能增强发展动能。 林家国表示,将发挥优势,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今年将协助筹建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成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以及率领法律界代表团展开外访。 他又指,随着与内地有序全面通关,香港将重拾经济动力,以具活力姿态面对新时代挑战,向世界展示我们蓬勃的生命力、复原力。 read more
「香港法律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及其他机遇」宣介座谈会日前在港举行。国家司法部及广东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家推出的多项支持香港法律服务行业政策,帮助香港法律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完善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 自2003年内地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CEPA以来,内地出台了多项对港法律服务业的开放措施。包括为香港律师事务所进入内地设立代表机构;陆续创设密切两地律师业合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律师、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 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最受香港业界关注。国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地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已扩大到全国,更大层面、更大范围发挥合伙联营所作用;取消港方出资不低于30%的限制,降低合伙联营门槛,让更多的香港律所尤其是中小律所能够参与合伙联营并从中受益;允许全国28个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的合伙联营律所承办内地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以本所名义直接聘请内地和港澳律师,更好地发挥联营所作用。 下一步,司法部正积极研究内地与香港律所合伙联营「本地化」有关政策措施。初步考虑是,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与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组建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满3年后,香港律师事务所中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可以作为设立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通过合伙联营「本地化」,进一步提升合伙联营政策的吸引力,最大程度释放这项政策的红利。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相关规定 国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及相关细节。这项执业考试为港澳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舞台。 一是为港澳律师进入内地执业提供了除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外的另一条特殊通道;二是允许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三是允许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9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港澳律师在内地展业提供了新的平台;四是将报名条件中港澳律师执业年限放宽到累计5年以上,充分考虑了港澳青年律师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香港律师在大湾区执业更便利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加紧制定《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办法拟规定,香港法律执业者在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后,经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业,由司法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简化优化执业申请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为港澳律师尽快领取执业证照提供最大便利。同时也会按照《律师法》等有关要求,联动法院等司法机关,确保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享受到与内地律师相同调查权、阅卷权等权利。 目前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广东省展业形式已拓展到5种形式。一是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香港居民(有部分同时为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广东申请律师执业,成为香港居民律师;二是派驻或受聘于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取得合伙联营律师所工作证;三是成为香港律师所驻粤代表处派驻代表;四是受聘于内地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五是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大湾区申请执业,成为大湾区律师。 read more
国安法指定法官履行司法职能屡受滋扰,高等法院及湾仔区域法院昨日(23日)又先后收到可疑信件。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曼琪对此强烈谴责,严斥这种严重违法行为,是对国家安全和香港司法机关作出严重的挑衅,香港法治精神响起警号,情况绝对不能接受,必须立即阻止。 陈曼琪指,法官被暴力恐吓,干犯者除涉嫌违反刑事恐吓外,亦可能因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或是为胁迫特区政府针对人的严重暴力而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恐怖活动罪。她支持法官依法秉行公义、警方严正执法,尽快将凶徒绳之于法,捍卫国家安全、「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 (来源:点新闻)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