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理大暴动罪成最高判囚5年8月 官指需棒喝集体暴力行为

3人理大暴动罪成最高判囚5年8月 官指需棒喝集体暴力行为

前年11月中,警方围堵理工大学,大批暴徒在校园外围与警方爆发冲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动。法官王诗丽经审讯后裁定25岁厨师、28岁运输工人及25岁侍应暴动罪成;35岁补习老师和厨师另因身藏索带,同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王官今(25日)早在区域法院指涉案暴动十分严重,现场多人投掷汽油弹砖头等,视现场为战场,故判刑需迎头棒喝,阻吓集体暴力行为,判处厨师监禁5年2个月、运输工人判囚5年、侍应判囚5年8个月,补习老师则判囚8个月。

5名被告依次为25岁厨师郭俊明、32岁无业罗炜栋、35岁补习老师姚俊晖、28岁运输工人丁培基、25岁侍应蔡润庭,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另外,郭俊明、姚俊晖分别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王官判刑指暴动罪行十分严重,形容香港为法治社会、和平安定社区,不容许案中集体暴力行为,判刑须大力阻吓,迎头棒喝,防止案件重演,否则社会需付上惨痛代价。王官详列涉案人士行为,指出有数以百计人士在场聚集,投掷汽油弹、砖头等杂物,用竹枝、雨伞组成路障,有人纵火,路面多处起火。王官又引述警员供词,指现场非常混乱危险,警员需面对猛烈攻势,又有警员受袭,而现场亦检获19支汽油弹、打火机及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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