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中小学派《施政报告》资料册 林郑网上向37间学校学生介绍内容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月初发表本届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林郑月娥昨日(10日)在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等陪同下到访沙田官立中学,以线上线下形式,向37间学校超过2000名学生,介绍《施政报告》内容,聆听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回应他们的提问。 在个多小时的交流中,学生反应踊跃,共有16位学生发言,其中很多位关心北部都会区发展。其他亦提出有关土地房屋、创新科技、减碳排放、文化艺术,以至“一国两制”、《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国家安全等范畴的意见和问题。 林郑月娥表示,北部都会区是本年度《施政报告》重点,对推动创科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关键作用,并会加强香港与深圳的合作,未来将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并为青年人开拓无限发展空间。她指,香港力争在2050年前达致碳中和,会积极推动深度减碳工作,鼓励青年人积极参与。 特区政府今日表示,林郑月娥特别安排了向全港约1,200所中小学及特殊学校,赠送中文及英文版各一套的《施政报告》资料册,以帮助学生更好掌握香港未来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教育局将于明日(11日)起陆续送递资料册到各学校。 资料册内容包括《施政报告》、《施政报告附篇》、《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报告书》、《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有关《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发展八个中心的便览、拟提交予第七届立法会的立法建议及三份相关单张。
警方消防联合行动模拟铁路举行化生辐核反恐演习
警务处联同消防处及港铁公司,9日于消防及救护学院,举行代号「高垒」的跨部门化生辐核反恐演习。 演习取景消防及救护学院内的模拟铁路站「百胜角」,模拟有人于铁路站内发动化生辐核恐怖袭击。参与单位包括铁路应变部队、东九龙冲锋队、爆炸品处理课及消防处危害物质专队。演习除了测试各单位前线人员应对突发事故及处理化生辐核事故的能力外,亦考验有关同事的临场判断力及专业敏感度,借此提升警方、消防处及港铁公司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 同时,警队学长计划(内地/海外网络)成员、少年警讯会员及消防受训学员亦在演习中扮演市民角色。冀望能借着参与演习,让青少年更深入了解警务工作的挑战和反恐工作。
新西兰被列为中风险地区 11月17日凌晨生效
政府今日(10日)公布,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发展,将指明新西兰为中风险B组指明地区,相关调整由11月17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表示,新西兰当局早前宣布将采取「与病毒共存」政策,并订定完成疫苗接种的目标。当局留意到当地的确诊个案一直有所增加,对本港造成更大输入风险,因此须收紧抵港人士的检疫要求。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必须于酒店隔离14天,期间进行4次检测及其后进行7天自行监察,并于抵港第16及19天检测。未完成接种疫苗的香港居民则须于酒店隔离21天,期间接受6次检测。如未打针,又非香港居民,不得入境。 新西兰是现时唯一的C组指明地区,换言之,从11月17日起,将无任何海外地区被指明为C组指明地区。届时,从海外地区来港,于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的最短检疫期将为14天(即适用于从B组指明地区抵港,并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士的检疫期)。
前区议员叶子祈否认违疫误警滋扰3控罪 案件延至下月覆核
西贡区前区议员叶子祈于今年5月在一辆公共巴士上没有佩戴口罩,早前被票控违反防疫规例,另被控误导警务人员、公众滋扰及故意阻挠巴士司机等3罪。案件今日(1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叶子祈否认3项控罪,排期至12月15日作审前覆核。就违反防疫规例的传票,叶则临时申请暂缓答辩,将于同日再答辩。 被告叶子祈今天由当值律师代表。控方于审讯中传召5名控方证人,引用一条长约44分钟的巴士闭路电视片段及4条总长8分钟的开源片段。 报称无业的26岁被告叶子祈,被控于5月7日在将军澳隧道巴士转乘站提供虚假资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内不佩戴口罩,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图误导警员叶智泓;及于同日在将军澳隧道796C巴士上没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责任,对公众造成滋扰,而这种疏忽的后果是危害公众的健康与舒适。 故意阻挠巴士司机罪则指叶因无戴口罩,无合理辩解下故意妨碍、阻挠或或分散司机的注意力,违反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57条。传票则指叶在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法例I第3(1)(b)条指明的期间内,在登上或身处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没有佩戴口罩。
张剑虹申保释被拒 官指或会继续暗中危害国安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与《苹果日报》五名前高层及三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张上周五在高院申请保释被拒,法官李素兰今(10日)早颁布书面判辞解释,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张剑虹获批保释后,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官在判辞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张剑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控方指《苹果日报》在网上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网上免费英文版的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 张剑虹自2018年2月成为涉案三间公司的董事,亦成为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是《苹果日报》的发行人,负责监督香港及台湾的壹传媒报章杂志。张在各个壹传媒关连公司担任要职,正是为了串谋本案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张亦积极参与制定《苹果日报》的编辑方针,监督《苹果日报》的的日常业务,授权或指示发布涉嫌违法资料,监督报纸及网上版的中文社论文章,监督社论文章的特定主题内容及作者选择,进一步支持涉案的串谋活动,令外国立法对中国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敌对活动。 控方指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台湾壹传媒多次发表文章,毫无根据地指摘香港政府及警方,而本案所涉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可以暗地里秘密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张剑虹仍有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风险和能力。 张剑虹作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文章及影片,故张毋须亲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违法的资料。控方亦指由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迅速谴责香港对张剑虹与《苹果日报》的执法行为及香港国安法,故认为张剑虹及其他共谋者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上述所有因素后,拒绝张剑虹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