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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吁香港同心抗疫同时要坚守国安防线

香港第五波新冠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中央高度重视,要求全国上下支援香港特区的抗疫工作。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今日(2日)在《镜报》发表文章表示,第五波新冠疫情来势凶猛,防疫工作不容松懈,同时要坚守国家安全防线,保持警惕,继续做到滴水不漏,相信在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下,香港必将早日战胜疫情,同时维护大局稳定。他呼吁市民同心同德,支持和配合特区政府的所有防疫抗疫要求,动员自己和身边所有力量,守望相助,将防控疫情定位为全社会的头等大事。 另外,梁振英指出,尽管2019年的「修例风波」过去两年多,香港社会在国家的支持下止暴制乱、恢复平静,但反对势力仍然死心不息。数以千计的年轻人面临司法审判,部分人已刑满出狱,返回社会;罗冠聪等外逃到台湾和欧美的分裂分子,继续勾结外国势力,一方面在国际社会积极活动,通过出书、演讲、游说抹黑中国;另一方面,不断透过社交媒体向香港年轻人定点定向激化、渗透和扩展,企图卷土重来。他们利用香港社会忙于抗疫之机,制造谣言和矛盾,继续煽动和激化香港青少年。社会各界必须高度警惕,防范「孤狼」行动,避免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梁振英又引述报道指,社交群组上出现招募「手足」发动「反政府、撑抗争」选战的贴文,且获得响应,这些事件背后都可能有人煽动甚至策划,不可不防。

邹家成涉违反担保条件保释遭撤销须即时收押

社运人士邹家成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自去年6月准保释候讯后,昨天(12日)到警署报到时被警方国安处拘捕。邹今午(13日)被解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负责处理保释事宜。控方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邹的保释条件已遭违反或相当可能遭违反,要求法庭将他收押。最终法庭认为邹违反保释条件,未能相信他不会再危害国安,故撤销其担保,下令他须还押惩教看管。 邹于去年6月22日在高院法官杜丽冰席前获批保释,当时保释条件为5万港元现金担保、其胞姊5万港元人事担保、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宵禁令、每日到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公众平台,发表可能视为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参与或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及领事等人,以及不得接触初选案的控方证人。法庭今日没有交代会否充公被告的保释金。 初选案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及赵家贤等共47人,他们同被控1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仍处于裁判法院聆讯阶段,等待进行交付高院程序。现时获准保释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余慧明、陈志全及黄子悦。

邹家成再被捕涉保释期间发表危害国安言论

反对派47人涉参与「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今有13人获准保释候讯;其中一名被告邹家成在六月向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申请保释获准。警方国安处今日采取行动拘捕邹家成,指他违反法庭保释条件,即在保释期间发表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和行为,他会被通宵扣查,于周四(13日)下午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邹家成的社交专页指,他于北角警署报到期间被国安处指违反保释条件,被安排录影会谈。邹家成于2021年2月被落案控告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外名,还押4个月后获高等法院在有条件下批准保释。 据悉,邹家成在保释期间,多次在其FB发表政治性言论,包括借「831事件周年」等试图激发市民对政府之仇恨,及借扭曲保安局局长言论,呼吁群众于立法会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鼓动他人不作投票等等,有关言论或被视为违反法庭保释条件。

张剑虹申保释被拒 官指或会继续暗中危害国安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与《苹果日报》五名前高层及三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张上周五在高院申请保释被拒,法官李素兰今(10日)早颁布书面判辞解释,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张剑虹获批保释后,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官在判辞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张剑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控方指《苹果日报》在网上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网上免费英文版的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 张剑虹自2018年2月成为涉案三间公司的董事,亦成为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是《苹果日报》的发行人,负责监督香港及台湾的壹传媒报章杂志。张在各个壹传媒关连公司担任要职,正是为了串谋本案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张亦积极参与制定《苹果日报》的编辑方针,监督《苹果日报》的的日常业务,授权或指示发布涉嫌违法资料,监督报纸及网上版的中文社论文章,监督社论文章的特定主题内容及作者选择,进一步支持涉案的串谋活动,令外国立法对中国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敌对活动。 控方指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台湾壹传媒多次发表文章,毫无根据地指摘香港政府及警方,而本案所涉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可以暗地里秘密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张剑虹仍有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风险和能力。 张剑虹作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文章及影片,故张毋须亲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违法的资料。控方亦指由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迅速谴责香港对张剑虹与《苹果日报》的执法行为及香港国安法,故认为张剑虹及其他共谋者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 法官考虑上述所有因素后,拒绝张剑虹保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