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成涉违反担保条件保释遭撤销须即时收押

社运人士邹家成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自去年6月准保释候讯后,昨天(12日)到警署报到时被警方国安处拘捕。邹今午(13日)被解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负责处理保释事宜。控方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邹的保释条件已遭违反或相当可能遭违反,要求法庭将他收押。最终法庭认为邹违反保释条件,未能相信他不会再危害国安,故撤销其担保,下令他须还押惩教看管。 邹于去年6月22日在高院法官杜丽冰席前获批保释,当时保释条件为5万港元现金担保、其胞姊5万港元人事担保、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宵禁令、每日到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公众平台,发表可能视为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参与或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及领事等人,以及不得接触初选案的控方证人。法庭今日没有交代会否充公被告的保释金。 初选案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及赵家贤等共47人,他们同被控1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仍处于裁判法院聆讯阶段,等待进行交付高院程序。现时获准保释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余慧明、陈志全及黄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