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成违保释条件再还押第2度申保释被拒

因涉参与反对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一名早前获准保释的邹家成被指违反法庭保释条件,早前被警方拘捕还押,法庭撤销其担保还押。他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第二次申请保释覆核。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陈词后,再次拒绝其保释申请。邹继续保留八天保释覆核权利,下月5日再提堂。 被还押的邹由囚车押送到法院。他被指保释期间,多次在其Facebook发表政治性言论,包括借「831事件周年」等试图激发市民对政府之仇恨,及借扭曲保安局局长言论,呼吁群众于立法会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鼓动他人不作投票等等,有关言论或被视为违反法庭保释条件。 涉及同案获准保释的其余14名被告包括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陈志全、余慧明及黄子悦。控方已申请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审讯。

邹家成涉违反担保条件保释遭撤销须即时收押

社运人士邹家成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自去年6月准保释候讯后,昨天(12日)到警署报到时被警方国安处拘捕。邹今午(13日)被解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负责处理保释事宜。控方表示,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邹的保释条件已遭违反或相当可能遭违反,要求法庭将他收押。最终法庭认为邹违反保释条件,未能相信他不会再危害国安,故撤销其担保,下令他须还押惩教看管。 邹于去年6月22日在高院法官杜丽冰席前获批保释,当时保释条件为5万港元现金担保、其胞姊5万港元人事担保、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宵禁令、每日到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公众平台,发表可能视为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参与或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及领事等人,以及不得接触初选案的控方证人。法庭今日没有交代会否充公被告的保释金。 初选案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及赵家贤等共47人,他们同被控1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仍处于裁判法院聆讯阶段,等待进行交付高院程序。现时获准保释的被告共有14人,包括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黄碧云、郑达鸿、彭卓棋、柯耀林、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余慧明、陈志全及黄子悦。

邹家成再被捕涉保释期间发表危害国安言论

反对派47人涉参与「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今有13人获准保释候讯;其中一名被告邹家成在六月向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申请保释获准。警方国安处今日采取行动拘捕邹家成,指他违反法庭保释条件,即在保释期间发表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和行为,他会被通宵扣查,于周四(13日)下午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邹家成的社交专页指,他于北角警署报到期间被国安处指违反保释条件,被安排录影会谈。邹家成于2021年2月被落案控告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外名,还押4个月后获高等法院在有条件下批准保释。 据悉,邹家成在保释期间,多次在其FB发表政治性言论,包括借「831事件周年」等试图激发市民对政府之仇恨,及借扭曲保安局局长言论,呼吁群众于立法会投票日不要出街,疑似鼓动他人不作投票等等,有关言论或被视为违反法庭保释条件。

七一冲立会案刘頴匡拟认暴动押至2023年5月开审

揽炒煽暴「独人」刘頴匡、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及艺人王宗尧等14人,涉2019年7月1日借修例风波在立法会外示威及冲击立法会,被控暴动罪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未有遵守秩序罪。刘頴匡昨日(16日)于区域法院表示拟承认暴动罪,控方已同意不继续起诉其另外一罪,将存档法庭。该案押后至2023年5月29日开审,预期审期为44天。刘的答辩将于同日进行,期间他须还柙。 27岁前「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頴匡、28岁范俊文、24岁邹家成及25岁无业男林锦均同被控于前年7月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参与暴动。林另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损坏立法会综合大楼。刘頴匡及范俊文则另被控一项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除刘頴匡拟认罪外,其余3人则拟否认他们各自的控罪,3人可继续获准保释。 同案其他被控暴动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的10名被告分别为城大编委记者黄家豪、学生罗乐生、运输工人何俊谚、「占旺女村长」毕慧芬、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占旺画家」潘浩超、网媒记者马启聪、艺人王宗尧、地盘工人沉镜乐及吴智勇。 刘頴匡和邹家成另涉嫌揽炒派「35+初选」案,刘頴匡须还柙,邹家成早前则获准有条件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