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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公署正告外部干预势力:任何魑魅魍魉都无法阻挡香港拨乱反正的历史大势!

针对美国务卿、加拿大外长、澳洲外长、英国外交部亚洲事务国务大臣及美西方个别议员、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等罔顾是非曲直,对香港警方依法执法说三道四、肆意抹黑,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今日(30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正告外部干预势力立即停止借新闻自由之名干扰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发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刊印、发布煽动刊物即属犯罪。有关人员及媒体长期以来频频刊发煽动违法、鼓吹暴力的不法言论,性质十分恶劣。特区警方依法采取行动,拘捕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之人,是维护国家安全、捍卫香港法治与社会秩序的正义之举、正当之举,香港各界人士拍手称快。只有假借新闻自由的“害群之马”受到依法惩处,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发言人重申,国安法制定实施以来,香港社会恢复安定,发展重回正轨。香港民众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广大市民对香港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外部干预势力一再惺惺作态,频频拿香港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造谣生事、无谓聒噪,打着“与香港站在一起”的虚伪幌子,实则是以所谓“自由”作挡箭牌,与反中乱港分子站在一起,为其谋取法外特权,继续在香港兴风作浪,破坏香港繁荣稳定。这样的政治操弄注定不会得逞! 发言人表示,美西方虚张声势关心香港新闻自由,却对自身斑斑劣迹熟视无睹。在2020年美国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全美抗议示威中,大量报道事实真相的记者遭到美国警方攻击或逮捕。美西方政客把新闻自由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政治工具,合则用,不合则弃,一边限制正当采访活动、打压正义呼声,一边打着新闻自由幌子肆意抹黑攻击别国,这是典型的霸权行径和双重标准。如此言行不一,有何资格和颜面对香港新闻自由评头论足?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不是少数魑魅魍魉为所欲为的“政治秀场”。香港拨乱反正的历史进程不容阻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容阻挡。我们敦促有关机构和无良政客认清事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阻挠特区依法执法,立即停止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立即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江乐士称发布煽动刊物指控恰当 法例非不合时宜

警方国安处揭发网媒《立场新闻》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16个月内发布不少涉嫌利用“假消息”写成具煽动内容的新闻报道及博客文章,昨日拘捕《立场》前任及现任高层等七人。前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江乐士认为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该七名人士属于合适,而有关条例至今仍合法及合时宜。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十条列明,煽动刊物是指“具有煽动意图的刊物”,而“煽动意图”是指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的恶感及敌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江乐士认为如一群人合谋及协议发布煽动刊物,以达到上述煽动意图,“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便属最恰当指控。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订明,“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涉案煽动刊物则予以没收并归予官方。 他指现时被捕七人未被正式起诉,律政司需根据现有证据,去决定有否充足理据提出起诉,改控或加控其他控罪,而现时仍需观察事态发展。对于有声音指“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是殖民时期制定的条例,质疑该罪不合时宜,江乐士反驳指《刑事罪行条例》中的所有罪行,包括谋杀、强奸等罪均在殖民时期制定,其合法性不受影响,本案亦是用正常的法律程序及规则进行,因此不存在任何不公平的问题。 其中一名被捕者、立场新闻署理总编辑林绍桐昨被捕后即时辞职,江乐士认为辞职并不影响林在辞职前所犯的罪行,相信对林的控告及日后保释申请不会有影响。 终院早前公布指,“串谋刊印、发布、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无可避免地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须与其他国安法案件一样,同时考虑到刑事案件及国安法案件的两个保释门槛,以决定有否充足理由相信,如批准涉案被告保释,被告人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 强烈谴责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

警方国安处昨日(29日)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7人,包括“立场新闻”6名高层或前高层,以及正在还柙的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保安局依法冻结“立场新闻”公司约6,100万元资产。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今日(12月30日)发表谈话指出,香港警方依法对涉嫌干犯“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立场新闻”涉案人员实施拘捕,特区政府保安局依法冻结该公司资产,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正义之举。我们对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正义行为表示坚决支持;对外部势力借机抹黑攻击香港国安法、粗暴插手香港事务的恶劣行径表示强烈谴责。 发言人表示,我们注意到,社会各界坚定支持警方执法,认为“立场新闻”披着传媒机构外衣,实质是彻头彻尾的政治组织,在“修例风波”中为黑暴推波助澜,煽动破坏法治,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仍固执反中乱港立场,不断刊发煽动他人使用暴力、甚至分裂国家的文章,涉嫌违法犯罪,警方采取的拘捕行动是在依法办事。“立场新闻”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完全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跟新闻自由没有半点关系。 发言人指出,中国有句古话,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那些打着各种幌子肆意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社会稳定的反中乱港分子,奉劝那些颠倒黑白诋毁香港法治、企图借港遏华的外部势力,尽早认清香港由乱到治、“一国两制”重回正轨的历史大势,认清“自由有底线、违法必受惩”的普世道理,立即停止以任何借口破坏特区法治和香港发展、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林郑月娥:2022年合共推13600伙公营房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30日)见传媒表示,2022年合共可出售的公营房屋单位为13600个,当中8900个为居屋,涉及7个来自港九新界的屋苑。 她说,2022年居屋临时折扣率将以5.1折出售,反映过去几年私人楼价上升,但非业主住户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下降,是2014年复售居屋以来最高折扣,单位售价最低124万元。 另外,政府2022年会出售4700个绿置居单位,临时折扣率为4.1折,是2016年出售绿置居以来最高,单位售价最低79万元,形容对于基层家庭而言是可以置业的机会。

香港友好协进会:支持警方维护国安严正执法

香港友好协进会今日(30日)发出声明,支持警方维护国家安全严正执法。精心呵护香港今天来之不易的稳定环境、朗朗晴天,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协进会认为,12月29日上午,香港警队国家安全处拘捕《立场新闻》六名现任及前任高层,对其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第10条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落案起诉。本会坚决支持警方为维护国家安全严正执法。 协进会表示,《立场新闻》长期利用传媒机构的外衣,不断刊登充满恶意、具煽动性的文章,企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法治与秩序。香港基本法和国安法明确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但任何权利自由都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的底线。任何滥用新闻媒体破坏新闻自由、污染新闻自由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协进会指出,《香港国安法》全面实施后,香港社会重回正轨,新闻自由得以在法治环境下得到充分保障。过去种种借新闻自由为名,实则操纵媒体、污蔑抹黑的乱象一去不复返。本会坚决支持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坚决支持依法查禁和惩处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社会秩序的违法机构及个人,精心呵护香港今天来之不易的稳定环境、朗朗晴天,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港警已正式起诉钟沛权及林绍桐下午提堂

警方国家安全处剑指《立场新闻》,昨(29日)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7人,其中6为《立场新闻》高层或前高层,另1人则为正在还押的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警方国安处今(30日)落案控告起诉钟沛权、林绍桐及《立场新闻》各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国安处亦向涉案公司派递检控书,通告该公司违反上述罪行及要求有关公司派代表出席提讯,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至于周达智、吴霭仪、方敏生、何韵诗则被通宵扣查,料稍后获准保释。 被捕的钟沛权、周达智、吴霭仪、方敏生、何韵诗、林绍桐(34岁至73岁),前5人为《立场》前董事,林则为署任总编辑,涉嫌提供平台发布煽动性文章,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煽动意图罪,警方昨搜查他们的住所及《立场》位于观塘的办公室。据悉,林绍桐即时辞任署任总编辑一职。 至于陈沛敏则为钟沛权的妻子,她因曾在《立场》撰文,昨早在大榄惩教所被捕。有消息指,《立场》其他部分董事不在港。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回应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故不会评论,但她强调并非整顿反对派媒体,纯粹只是执法工作,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执法行为不会因为机构或个人身份而改变,亦非针对个别立场的团体。 被问到何谓发布煽动刊物,以及对已认识多年的方敏生被捕有何看法,林郑指煽动是法律语言难以即场解释,称不会表达对某被捕人士的看法,重申言论自由并非没有制约,并批评有人以新闻作包装而进行违法行为。她又指,每次发生类似事件,均有西方机构及政府妄下定律,更要求港府释放被捕人士,斥有关行为是漠视法治的行为,不分是非黑白。

港府:拘捕《立场新闻》高层无关新闻自由西方诋毁反映双标

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就《立场新闻》的编辑及时任董事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颇和失实的言论或报道,政府发言人今日(30日)回应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必定依法处理,警方针对《立场新闻》的执法行动,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根据证据而采取的。 发言人表示,言论和新闻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香港国安法第4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该等权利和自由。然而,言论和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等自由是可以为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 发言人续指,警方今次的行动是针对被捕人士的犯罪行为,与新闻和出版自由完全无关。对于美西方政府、传媒和组织试图扭曲事实,恶意诋毁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是粗暴干预香港的事务,以及反映他们的双重标准,特区政府深表遗憾。 发言人最后表示,在过去一年,市民回复正常生活,国家安全风险减退,这些成效得来不易。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

林郑月娥:「新闻自由」不是违法的保护罩

警方国安处昨日以涉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多名《立场新闻》高层或前高层人员,《立场新闻》下午即宣布停止运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30日)见记者时表示,不评论正被执法机关调查的个案,但强调新闻自由和民主发展不能成为违法的保护罩。 对于有记者提问中称警方行动是「整顿反对派媒体」,林郑反驳指,今次行动纯粹是执法工作,和新闻媒体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她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要维护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会因为个人或机构的身份而有所改变,有关行动并非针对某些媒体或媒体的立场。 林郑指出,警方采取行动必定基于长时间的调查搜证,由律政司作出独立检控决定,再交由法庭按照法律及证据作出裁决,而自称第四权的传媒亦不能凌驾法律。她又批评,一些西方组织甚至政府机构,在不了解香港法律和不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就妄下定论,甚至要求特区政府「释放被捕人士」,斥责这些人是在践踏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