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冰墩墩」及「谷爱凌」等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日(14日)表示,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及「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随着北京冬奥会赛事深入展开,今届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及人气高企的归化运动员谷爱凌,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内地有企业及个人恶意抢先注册商标专利,牟取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日(14日)表示,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及「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随着北京冬奥会赛事深入展开,今届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及人气高企的归化运动员谷爱凌,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内地有企业及个人恶意抢先注册商标专利,牟取利益。
本港第五波疫情持续反弹,昨日(4日)新增10683宗确诊个案,包括10490宗本地确诊个案及193宗输入个案,确诊个案连续两日超过万宗。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今日(5日)在一电台节目中表示,根据研究,欧洲批准的第二代新冠疫苗的功效与第一代差不多,而美国批准的第二代疫苗暂时数据不多,因此呼吁市民不要等待第二代疫苗,应该尽快接种。 崔俊明表示,当局可考虑以行政方法,如强制某些高危群组接种疫苗。他指出,有些长者的家人不相信疫苗或不想长者接种,反而令长者处于高危环境。至于幼童接种疫苗,崔俊明指出,现时本港只有科兴疫苗提供予幼童接种,当局应尽快引入多一款疫苗。他指出,如果真的无法引入,可能需要在本港稀释,但进行稀释非常困难。 崔俊明又指,有报道指政府11月可能放宽防疫措施,亦有报道指这一波疫情届时可能完结,他形容这些报道信息较为混乱,会令部分家长不肯带子女接种疫苗。 read more
医院管理局在2018年起推行「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让正轮候换肾、各自家属不脗合捐赠的两个家庭进行交叉换肾,先导计划推出3年多以来,成功完成首宗交叉捐赠。首宗个案在今年6月成功配对,2对病人和家属在9月底前已完成换肾并已经出院。 医管局总行政经理李立业指,现时末期肾病病人除了洗肚和洗血,仍依赖移植肾脏作治疗,近年每年成功的遗体和活体肾脏移植少于80宗,但等待移植的人数达2300人,他们的平均时间约54个月,相信计划能为病人带来希望。 另外,医管局表示,市民可以经医院转介和自愿参加配对捐赠计划,电脑系统每3个月会进行一次配对,若条件符合,经评估及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批核后,医院会安排两组捐赠手术同时进行,医管局亦呼吁病人和家属参与。 read more
首宗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24岁被告唐英杰被指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冲击警方防线、并撞伤3警员。3名国安法案件指定法官今年7月已裁定唐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2罪成立,判唐共监禁9年,另取消其驾驶资格10年。唐早前入禀上诉庭,就其2项定罪和刑期申请上诉,高院今早(26日)开庭作指示聆讯。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把上诉排期在明年3月22日进行,预计需时2天。法官亦下令上诉方在明年1月14日或之前呈交书面陈词,答辩方需于14日内作回应。 唐被判罪成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恐怖活动罪就指他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令3警员重伤。 read more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今日(27日)出席一节目时表示,本港人口下降属于结构性问题,过剩学额问题已陆续浮现,局方会在各校开学后「点人头」,减少多余学额,确保公帑合理运用,同时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令学界有更好的长远规划。 蔡若莲强调,政府如果再不处理,该情况或突然急转直下,对学界的冲击会更大。因应本港学生减少,有办学团体建议透过重置或合并学校的方式处理该问题,如果仍有过剩学额该校就要停办。 蔡若莲提到,由于已没有双非政策,将来大量跨境生来港就读机会较小,至于移民人士来港读书是经过考虑,相信不会「今日去、明日返」。 read more
近来有人针对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作出无理批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15日)发表网志,表示香港刑事司法制度一直发挥关键作用,确保罪案得以有效侦查、刑事案件获公正并有效率地处理,同时保障各方在过程中的权利。 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控罪绝不含糊 郑若骅指出,有人反覆提出一些毫无事实根据的批评,指称《香港国安法》或其他本地法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控罪「含糊」。《香港国安法》清楚列明构成每项罪行的元素,包括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在普通法制度下,法院审理案件时,可进一步厘清罪行元素。例如在唐英杰案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解释了「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的罪行元素。法庭的裁决理据可随时在网上查阅。 此外,在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告可通过不同的渠道就某项控罪要求提供更详尽清楚的详情,亦可就有欠妥善的控罪作出投诉。法庭会就所有程序问题作出适当的考虑及公平的裁决。 在现行法例下,就保释程序及交付审判程序等审前程序实施报道限制,是为在日后正式审讯时确保公平公正。尽管设有报道限制,相关法律程序都在法庭公开进行,公众人士及传媒均可出席及旁听。被告人亦可向法庭申请解除报道限制,由法庭在平衡被告人的权利与包括公平审讯在内的其他公众利益之间作出考虑及裁决。 公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保释申请 郑若骅说,在保释方面,终审法院在黎智英案中强调,订立《香港国安法》的主要目的至为重要,解释了为何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采用更严格的保释条件。法院并认为是否准予保释的决定,涉及预测及评估,是「法庭运用其判断或评估而作出的司法工作,而非举证责任的应用」。 在某些普通法适用的地区(例如加拿大、南非及澳洲),就部分类别的罪行来说,不但没有规定控方须举证证明拒绝保释的理由,还须由被控人负起举证责任,证明为何不准其保释外出并继续扣押是不合理的。此外,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行政机关获赋权在无需提出检控的情况下进行长时间的拘留,以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例如新加坡的《内部安全令》赋予总统行政权力,可基于国家安全,在不经审判的情况下对疑犯进行最高两年(可延长)的拘留,这同时亦完全排除了保释的可能。在此令下所作的决定不可以被司法覆核,只有在为确保合乎程序要求的情况下属于例外。 坊间流传错误资讯,误以为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因为《香港国安法》而全数被拒保释,事实正正相反,在法院充分考虑《香港国安法》和相关本地法律订明的要求后,有部分被告已被获准保释,例如传媒亦有报道部分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士,当中包括前立法会议员,目前获准保释。 依法行使执法权 郑若骅指,在执行职务时,执法机关会获授权行使某些权力,以便进行调查。例如,他们可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院申请提交令或限制令,以调查有组织罪行或防止疑犯耗散财产。该等命令可由法官在内庭应单方面申请而发出。为防止疑犯销毁证据、耗散犯罪得益或作出其他阻碍调查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有必要透过单方面申请授权,这亦是许多司法管辖区的常见做法。《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的条文,让执法机关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采取类似的措施。然而,我们的刑事司法制度容许受法庭命令影响的一方申请撤销或更改命令,法庭会在审视所有证据后,严格按照适用法律公正无私地作出裁断。 及时进行审讯 郑若骅表示,一般而言,被控以刑事罪行后,案件首先会由裁判法院处理。大部分案件在首度提堂时,控方会请求毋须答辩,因为执法机关需要进一步调查,或需要就审讯作其他准备。未进行答辩的案件会押后再提讯,直至控辩双方通知法庭案件已准备就绪,方会进行审讯。 律政司与执法机关一直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案件得到迅速和有效的处理。我们会主动探讨和跟进促进加快案件处理的方法,例如在案情和证据容许的情况下,寻求把案件合并处理、在审讯前与辩方尽量就案情和证据达成共识,以减省证人并缩短审讯期。 但大家应留意每宗案件由提出检控直至审讯之间所需的时间,要视乎多项因素而定,例如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被告人是否需要时间取得法律意见以考虑其抗辩及与控方进行答辩商讨、辩方是否需要法庭核证翻译文件或提出需要在审讯前先处理的申请(例如申请要求提供更详尽清楚的详情、披露、撤销报道限制、分拆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初级侦讯、释放等)。我必须强调,所有申请均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并充分遵循正当程序。如果被告人,不论是否因应法律意见,无视实际案情而决定提出所有程序性申请,就不能同时投诉审讯有所「延误」,因为这是在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下,被告人充分行使其权利的必然后果。 律师的责任 郑若骅提到,法例订明香港居民有权得到秘密法律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律师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在法庭上为其代理和获得司法补救。与此同时,法律界(包括获准在香港全面执业的海外律师)必须专业地履行职责,并遵守专业操守规则,肩负维护法治的主要责任。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法律执业者的人身安全与其他人一样受法律保障。这个基本保障确保他们应当无惧无偏,专业地行事。诉讼方或其法律代表若受威吓,理应报警并提供所有证据。更不用说,任何人都绝不应以失实指控欺骗或误导法庭、警方甚至公众,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所属法律行业的声誉,更可能会触犯法律。 郑若骅强调,香港以拥有公平和成熟的刑事司法体系而闻名。我们的法例清晰明确,加上法庭的判决具备理据,令到我们发展的法学广受尊重。审批保释和其他法庭命令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均在法例中清楚列明,由法庭适当地遵循。被告人有权在提出程序上的申请时行使他们的权利,纵使法律程序或会因此延长,但这是尊重和保障被告人行使权利所须付出的代价。同时,律政司亦已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加快检控程序及确保秉行公义。因此,有关控罪「含糊」、没有被告人获准保释、或由控方造成审判「延误」的说法,只要一经查证,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律政司的独立检控原则受宪制保障,《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相信不仅检控人员需独立行事,法律界所有成员,都应该专业和真诚地履行职责,以无惧无偏之精神维护公平和独立的刑事司法制度。 read more
「安心出行」自2020年11月推出以来,历经25个月,伴随香港市民度过了抗击新冠病毒病疫情的难忘岁月。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今日(11日)在立法会大会表示,「安心出行」停止运作代表一个时代的结束,期望全港市民向前看。 孙东表示,「安心出行」内的检测记录、电子针卡等已转移到「智方便」平台。他指出,目标2年后政府服务全面电子化,并在3年内全面采用「智方便」实现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孙东表示,现时「智方便」已有170万名登记用户,占本港11岁以上人口的逾四分之一,政府将加强推广「智方便」。 read more
立法会今日(23日)召开会议,就鼓励长者应用乐龄科技一事作出讨论。有议员批评现时乐龄科技普及性不高,关注政府会如何加强宣传,又建议政府设立青年大使让青年上门教独居长者使用乐龄科技。政府回应指同意宣传工作重要,承诺会加强在社区推广。 议员李世荣批评现时乐龄科技普及性不高,关注政府会如何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又认为政府早前在湾仔会展举办乐龄科技展览,但部分长者难以长途跋涉到会展参观。为加强长者对乐龄科技认识,他建议政府在社区设立乐龄科技中心。劳福局局长孙玉菡回应指,同意宣传工作重要,承诺会想办法在社区推动乐龄科技,包括向长者提供产品资料,又指现时沙田亦有乐龄科技中心介绍有关产品。 议员林素蔚质疑,计划推行8年才惠及2万多个长者,认为并无关顾大部分居家安老长者,未能让乐龄科技在社区真正「落地」;加上不少老人不懂使用乐龄科技产品,建议政府设立青年大使让青年上门教独居长者使用乐龄科技。劳福局局长孙玉菡回应指,认同老人使用复杂的乐龄科技需要专人教授,指现时亦有不少团体提供相关服务。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8日)上午主持「应对疫情指导及协调组」记者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在记者会表示,政府修订海外及台湾抵港人士检疫安排,相关人士透过机场检测待行及检疫酒店核酸检测阴性后,容许他们入住3日检疫酒店后,以4日居家医学观察替代酒店检疫。 卢宠茂解释说,居家医学观察除监测体温及健康状况外,亦需接受「黄码」限制,不可进入除口罩或聚集的疫苗通行证处所,同时需每日进行快速抗原测试及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间,相关人士在确保戴口罩情况下可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包括搭乘交通工具、上班、进入商场等。 经调整后,海外及台湾抵港人士在指定酒店检疫3晚,在第三日早上会收到核酸检测结果,若为阴性,可在当日获安排离开酒店,返屋企进行4日居家医学观察,直到第7日早上9时。在「3+4」期间,「黄码」生效,直到第7日「黄码」会自动取消。相关人士抵港首日及抵港后第2、4、6、9日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在机场、检疫酒店及检测中心;抵港后10日需每日进行快速测试。 read more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香港国安法,获批聘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辩护,行政长官李家超向中央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黎智英案暂订审讯40日,明年9月25日开审,明年11月21日审结。 李家超今日(20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已就人大释法提请中央,3个中央驻港机构已经表示支持。是次人大释法一定要按照内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他期待中央在该方面尽快作出决定,从而让各界更清晰理解释法结果 read more
特区政府期望最迟明年完成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18日)对此回应表示,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就立法时间表及关注点作回应,现阶段他没有补充。 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接受报章访问时表示,已要求保安局草拟23条的第二稿,尤其针对间谍活动、伪装组织,以及新媒体新科技等手段,希望在今年、最迟明年完成整个工作。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