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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疑寄自台湾“腐肉”恐吓信 叶刘淑仪报警求助

近日司法机构人员及政界人士收到恐吓信事件频频发生。立法会选举港岛西地方选区候选人、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昨日(24日)晚上亦收到类似信件,而信封邮票来自台湾。叶刘淑仪接受查询指,自己今(25日)早已经报警处理,相信骚扰可能是针对选举工程,“想我唔选”,又或者因为她曾批评过“台独”。她表示,收信后一度担心会否有炭疽菌,近日摆街站亦会小心。 叶刘淑仪接受传媒查询时指,自己昨晚完成街站并吃过晚饭回家后,晚上约9时检阅每日的邮件,发现一封信件摸起来不像一般信件。家佣用剪刀小心剪开后发现,当中有一个胶袋,入面装有类似痰液或其他东西。叶刘随后报警处理,并于今早落口供,胶袋内的物体经警方检验证实是腐肉。 叶刘表示,自己的地址及电话早已被公开,今次收到恐吓信初时错担心会否有毒,例如炭疽菌。她表示,未来落街站亦要小心会否有危险,会多加留意及多找义工陪同。 立法会选举港岛西地方选区候选人还有:陈学锋、方龙飞。  

陈同佳案未了结保安局吁台湾当局勿再政治操弄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曾承诺赴台自首,惟至今仍未兑现,死者潘晓颖母亲昨日(22日)借中秋时节发录音,要求港府重新考虑将案件在港审理,并以「域外法权」方式,冀案件可在今届政府任内处理。保安局回应指,特区政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尽早赴台承担法律责任,这点由始至今都没有改变,并称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许陈同佳赴台,双方警务单位便可随即展开行程安排研究,以认真和务实的态度处理事件,案件便能得到了结。 局方表示,案件发生在台湾,当地政府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证据,包括法理鉴证、闭路电视纪录等,并指出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且香港的法律只容许就针对某案件展开刑事侦查,而取得的证据亦用于该香港案件,港府必须依法办事。   由于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往台湾,保安局认为港府亦没权就自首的事,代陈同佳作决定或安排。   另外,对于潘母质疑警方为陈同佳提供保护及安全屋,该局指不会评论任何人是否受警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