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专员胡英明上任首篇随笔谈 创新求变延续半世纪反贪使命

新任廉政专员胡英明上任一个多月,并于今日(19日)发表首篇「专员随笔」。他表示,希望借着自己过往多年管理机构及处理危机的经验,能为廉署带来新动力、新思维,带领廉署再创高峰,一齐守护香港,守护国家。 胡英明在随笔中指出,他要求自己必须在短时间走访廉署总部大楼内各部门及设施,与同事见面交流,初步了解各部门的运作情况,方便日后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掌握廉署核心工作,会定期出席执行处的不同工作会议,深入了解个案跟进及执行处最新运作情况。胡英明衷心感谢副专员及执行处管理人员鼎力协助,帮助他迅速融入团队工作,他稍后亦会将这个工作模式逐步扩展至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和国际合作及机构事务处,增强沟通及提升工作效率。 胡英明强调,早前国家主席习近平来港时提出「四个必须」和「四个希望」,当中提到爱国者治港、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提高治理水平、切实排解民生忧难和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等理念,正好作为他未来五年管理廉署的方针。他亦会秉持着自己「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座右铭,带领廉署上下,在四十多年稳扎的根基上,力求进步,不但致力做好香港本地的肃贪倡廉工作,缔造廉洁公平的良好生活环境,亦会配合国家发展与反腐政策,深化两地廉政建设交流合作,并更进一步将累积得来的成功反贪经验,协助全球反贪伙伴提升反贪能力,强化全球反贪网络。与此同时,会以廉署这香港「金漆招牌」,继续向世界解释香港良好的法治环境,令那些恶意炒作和抹黑香港法治和繁荣稳定的言论,不攻自破。

香港廉署开放日让市民亲身了解反贪工作

廉政公署今日(9日)举办开放日,让市民亲身了解香港的反贪历程及最新的廉政工作。参加者透过导赏安排,参观位于北角的廉署大楼内的多项设施,包括扣留中心、录影会面室、列队认人室和廉署展览厅。廉署人员使用的枪械设备亦同场展出。另外,到访市民亦可以参与多项活动,包括互动游戏和特色「打卡位」等。 廉署开放日2022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的庆祝活动之一。活动由今日开始,在7月的三个周末举行,借此向公众展示廉署「坚决反贪从未改变」的初心,继续与巿民携手维护廉洁、公平和法治等核心价值。廉署早前已透过电脑抽签方式,向公众派发约10000张入场券。已领取入场券的市民,可依据入场券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参与导赏活动。

白韫六当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新任主席

廉政专员白韫六于今日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会员大会,当选为新一任主席。白韫六表示,非常荣幸能代表廉政公署为联合会作出更大贡献,并感谢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一直赞同廉署参与国际反贪事务,并批准他竞选联合会主席。 白韫六说,在担任联合会主席期间,他将会与执行委员会一同努力,持续推展联合会现有的各项计划、落实相关肃贪倡廉倡议,并为联合会制定清晰的发展方向。他领导联合会积极推动三个主要目标,包括透过联合会新设的区域协调机制,深化各成员间的联系及合作;更积极参与不同的国际平台及沟通渠道;以及强化秘书处,为联合会各成员提供更多支援。他期望联合会能成为国际反贪合作的焦点,并在世界反贪事业中担当核心角色。 白韫六又相信,凭借廉署近50年的肃贪倡廉经验,有效的「三管齐下」反贪策略及专业知识,能为全球反贪工作作出贡献。他续指,廉署会继续竭尽全力,在香港履行肃贪倡廉的使命;而作为国际反贪平台的一分子及联合会主席,他期望与全球反贪伙伴共建公平和廉洁的世界。 廉署一直积极参与国际反贪事务,近年更主动向一带一路国家反贪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培训课程。自2017年起,廉署已接触逾60个国家的反贪机构,为超过1000名反贪人员举办共30个相关培训项目。 廉政专员自2008年起便担任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而白韫六则在2012年7月接任,并于2017年开始担任培训委员会的召集人,为联合会成员制订及推行培训活动。

廉署通缉罗冠聪张昆阳等5名已逃往海外港人 涉嫌煽惑他人不投票

立法会选举将于明日(19日)举行。廉政公署今日(18日)表示,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5名人士,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 5名人士为4男1女,包括罗冠聪、张昆阳、李家伟、李轩朗及刘珈汶。当中张昆阳(25岁)、李家伟(25岁)、刘珈汶(26岁)及李轩朗(28岁),均面对一项,违反《条例》第27A(1)条控罪,而张昆阳另面对两项相类罪行。 张昆阳、李家伟、刘珈汶及李轩朗涉嫌于本年12月16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四人之间的讨论,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张昆阳又涉嫌于本年12月15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其两个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两篇贴文,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 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警方通缉、正流亡英国的前香港众志常委罗冠聪,28岁,亦面对一项控罪,违反《条例》第27A(1)条。他涉嫌于或约于本年12月3日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一个网上会议上发言,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 至今拘捕10人、通缉7人 因该五名人士已离开香港,廉署今早(18日)及昨午(17日)分别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五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就有人涉嫌在立法会选举中干犯《条例》第27A条罪行,廉署至今拘捕10人,当中2人已被起诉;另有7人正被通缉,包括上述5人。有关调查现在仍然继续。 廉署表示,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 廉署指出,立法会选举将于明日(12月19日)举行,对于个别人士在互联网持续呼吁他人杯葛有关选举,廉署重申有可能触犯《条例》第27A条。廉署再三提醒市民必须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涉转载许智峰白票帖文 廉署今起诉2人下周二冬至提堂

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诉2人,控告他们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期间,于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2人获准保释,于下周二(21日)冬至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早前就有关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展开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今日分案起诉其中2名早前被捕人士,有关调查现在仍然继续。 被告陈健民,36岁,销售员;及梁月嫦,65岁,办公室助理;各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作出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1)条。 控罪指陈健民及梁月嫦涉嫌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或12月16日期间,在立法会选举中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2人的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峰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一个贴文,而该贴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其选票,致使该选票在立法会选举中被视为无效。 廉署11月底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许智峰及丘文俊。2人涉嫌分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贴文,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廉署再拘捕4人涉煽惑他人投白票及不投票

消息指,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他涉嫌煽动他人于立法会选举投白票。苏浚锋的个人社交平台于10月底曾经转载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呼吁选民投白票的帖文。 (消息指,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因涉嫌煽动他人投白票,被廉政公署拘捕)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15日)再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四名人士,指他们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廉署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至今就该罪行共拘捕10人。 廉署表示,今日被捕的四名人士为三男一女,年龄介乎22岁至58岁。被捕人士涉嫌在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于互联网转载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贴文。廉署于行动中检走数部手提电话及两部电脑,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廉署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廉署再次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廉署提到,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 廉署早前分别拘捕6人,同样涉嫌煽动他人于立法会选举投白票。《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 创立逾半世纪的中文大学学生会拒绝校方要求独立注册、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今年10月宣布解散,属下多个组织网站亦悉数关闭。

香港廉署再拘捕3人涉转载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香港廉政公署昨日(9日)拘捕3人,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据了解,3人涉转载正被警方及廉署通缉、流亡海外的前议员许智峰的文章。廉署上月亦曾采取执法行动,拘捕另外3名人士涉嫌干犯该罪行。 3名今日被廉署拘捕的人士为2男1女,年龄介乎22岁至57岁,他们涉嫌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违反《条例》第27A条,于互联网转载煽惑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廉署于行动中检走数部手提电话,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12月19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港元。 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廉署果断通缉许智峰丘文俊获各界支持

廉政公署昨日(29日)通缉逃窜海外的许智峯及丘文俊,指二人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投白票及不投票,违反选举条例。选期将至,廉政公署行动获各界认同,认为有助向社会发放正面信息,时机合适,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今日(30日)表示,今年年初立法会上辩论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时,广大社会已经深入讨论及知晓,任何人透过任何形式的公开通讯 (例如通过互联网或社交平台) 传播讯息煽惑他人投废票或不投票是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判监三年。 陈晓峰认为廉政公署处理手法合法、果断,市民应该尽公民责任行使权利投票,并举报任何意图以煽惑行为操纵选举、施加压力阻挠其他人正常投票、破坏选举公信力的人士,阻止其“落毒”蚕食来届立法会为市民谋幸福的力量。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黄玉山指出,《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条注明:“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特区政府重要官员以至特首林郑月娥多次公开提醒市民,任何人都不应该煽动投白票或不投票,全球化之下,任何人都可以在海外利用互联网及社交媒体发表言论,衍生不少违法问题,许丘二人逃窜海外,因而变得肆无忌惮,发出明显违法的言论,廉政公署是有法律理据之下採用行动。 黄玉山继指,过去香港选举发生不少事情,完善选举制度后,竞选活动正有序进行,不同政治光谱的人士都有参选,他期望今次选举得到各界支持,更多的选民到场投票,部门在行动时机合适,有助带正面信息,并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委会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蔡毅表示,许丘二人于今年10月29日开始在社交媒体煽动市民投白票及不投票,事件发生后,廉署需时进行侦查,亦需谘询律政司意见,时机恰当,儘管未知外国势力会否介入及阻挠,通缉令发出后,正常程序上当局可向国际刑警求救协助,将二人捉拿归案,相信廉署今次行动对乱港份子有阻吓作用,提醒市民要遵守选举法例。 蔡毅认为,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得益的是香港市民,许丘二人的言论有可能已经影响其支持者,当局除了检控工作,亦应该加强宣传,让市民明白投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参与投票。    

选委会选举|廉署接6宗投诉包括公开煽动人不投票投废票

廉政公署专员白韫六今日(24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刚过去的选委会选举,廉署暂时收到6宗投诉,较以往的选举少,其中5宗裁定为可跟进,包括有人公开煽动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已要求涉事社交平台负责人将涉嫌违法的资料下架。 他指,廉署在投票日有派人巡视票站及点票中心,检视「关爱队」等新措施的执行情况,没有发现异常,廉署在12月的立法会选举,将采取相同措施。白韫六指,廉署针对选举的执法行动,一定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不会考虑候选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