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非法集结案服刑完毕 就“初选”案转赤柱监狱续还柙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因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刑期上诉得直,被判入狱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他在3月初已完成刑期,转到赤柱监狱还押,等候民主派35+初选案审讯。即是他已经坐完23.5个月监嘞! 黄之锋的Facebook贴文话对于牢房度日慨人嚟讲,阅读好多时仅在于消磨时间,或透过小说让自己慨心思能短暂抽离围墙内慨环境,投入到作者所呈现慨故事世界,而呢个系喺过去一年多以嚟相当真实慨经历,但系渠谂喺狱中阅读慨作用绝不限于此,更系有助一个人喺在独处慨状态里建构自我对话慨空间。 壹传媒黎智英等26人,因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而被起诉。其中4名被告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同梁凯晴,早前喺区院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4至10个月不等。 当中黄之锋同梁凯晴喺上月中向上诉庭提出刑期上诉,黄被裁定上诉得直,就本案由监禁10月减刑至8个月,其中6个月刑期同他其他案件慨刑期分期执行,令原本因涉及3案共判囚27.5个月慨黄,总刑期被减至监禁23.5个月。 虽则他所有刑期已完结,但因参与前年民主派35+初选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同案慨部分民主派人士已被还押逾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