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 钟翰林

钟翰林认分裂国家洗黑钱 判囚43个月

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被指发布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资讯,并处理属犯罪得益的众筹款项。他在3星期前于区域法院承认《港区国安法》中之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洗黑钱罪,今天(23日)被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判处即时监禁43个月。 法官陈广池在判刑后,表示早前他收到电话滋扰一事,已有一名五旬人士被捕。惟上周他却再接到变本加厉的暴力恐吓。他强调「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并指做出如此事项的「仁兄」若被捕,届时切勿「戴头盔,够胆做就够胆认,咁先系有种慨中国人」。法官又谓此种行为是可悲、可耻及可笑,并认为不会是爱香港的人做出如此行为,「无理由拆自己间屋」,亦似乎看低警方的刑侦能力。法官又指应对任何恐吓司法人员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指做出如行为的人不但或干犯刑事恐吓,亦有可能干反了《港区国安法》的恐怖主义行为。 现年20岁之被告钟翰林,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他承认的洗黑钱罪,则指他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处理其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的帐户内约13.5万元犯罪得益。 钟原本另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以及一项涉及处理汇丰银行户口存款的洗黑钱罪,但法庭决定将这两项控罪搁置于法庭存档,未得批准不予继续检控。

钟翰林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罪 答辩狡辩遭官驳斥:不要发表政治宣言

「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早前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分裂国家及2项洗黑钱罪。经控辩双方认罪协商,钟翰林今(3日)早在区域法院承认1项分裂国家及1项洗黑钱罪。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审理,控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钟就分裂国家罪答辩时狡辩称:「我问心无愧。」即遭陈广池警告,不要发表政治宣言。 19岁被告钟翰林被控在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间,涉嫌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钟另外被控于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涉嫌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至于2项洗黑钱罪,指他于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间,以钟翰林的名义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帐户内总值约13万5千多元款项;以及于2018年1月2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间,以钟翰林的名义在汇丰银行的帐户内总值58万2千多元款项,涉嫌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钟翰林拟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案押明天区院审理

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涉嫌于网上发布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资讯,并且处理逾70万港元被指是犯罪得益的众筹款项,因而遭控告一项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分裂国家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以及2项洗黑钱罪。案件原定今早(2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惟控方指双方达成认罪协商,钟将承认分裂国家及一项洗黑钱罪,因需时处理案情,案件遂押后至明天(3日)才进行正式答辩,钟续还押看管。 19岁被告钟翰林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他另被控于2020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即意图引起憎恨、藐视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订的事项、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至于2项洗黑钱罪,则指他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处理其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的帐户内的13.34万港元;及于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处理其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帐户内的58.28万港元,而该两笔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