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持黄码不获准上班?政府发布红黄码常见问题解答

今日(12日),本港正式实施由海外及台湾地区抵港的「3+4」检疫,将现时7天的酒店隔离改为3天酒店隔离加4天家居医学监测。为识别较高传播风险的人士,政府同时推出「红黄码」制度,即是在现有的安心出行「疫苗通行证」中加入了「红码」及「黄码」。「红码」适用于确诊者,「黄码」适用于从海外或台湾地区抵港人士,这一新措施已于9日生效。劳福局发布与「疫苗通行证」「红码」及「黄码」防疫措施有关常见问题解答。 问1: 雇主可否拒绝持「黄码」的雇员上班? 答: 雇主应让持「黄码」的雇员上班。无论雇员的工作地点是否属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的处所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处所,雇主应让持「黄码」的雇员在完成酒店强制检疫后上班。「黄码」人士于处所内上班时须严格遵从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独自用膳。雇主如按自身需要,须就个别处所采取额外防疫规定,应与雇员坦诚沟通,协商双方同意的安排。如未能安排持「黄码」的雇员在完成酒店强制检疫后上班,雇主应向雇员支付假如雇员在该期间上班可得的报酬。雇主不能扣除有关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问2: 持「红码」未能上班的雇员会否享有《雇佣条例》下的疾病津贴? 答: 「红码」适用于所有确诊者。他们须同时遵守隔离令,不能离开隔离地点。持「红码」人士因遵守隔离令而缺勤的日子会被视为《雇佣条例》 下的病假日。雇主须向能出示隔离令的合资格雇员提供疾病津贴。

罗致光:现届政府任期将终结 劳工保障未画句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19日)在网志中表示,还有不足两星期,现届政府任期将会终结。但对劳工保障的工作来说,只是一个分号「;」而非一个句号「。」。 罗致光回顾现届政府的劳工保障工作,指自己立法会大会发言中提到的法例次数最多的,肯定是《雇佣条例》。当局7次修订《雇佣条例》,包括将法定侍产假由3天增加至5天;将法定产假由10个星期增加至14个星期;每年法定假日日数由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以及取消强积金「对冲」等,或许是创下一个纪录。 罗致光指,其他完成的修例工作,包括扩大雇员补偿保障至涵盖在「极端情况」下,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致伤亡,及修订破欠条例,调升破欠基金特惠款额上限。至于早前提交增加违法行为罚则,以进一步加强职安健的修例,现已交由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要待下届政府才能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另外,当局亦正在检讨《雇佣条例》中连续受雇定义的工作,完成研究后,会咨询劳顾会,有进展时就会提交立法会讨论。 罗致光又说,自己上任初期曾表示,香港的劳工保障法例相对已发展地区来说属于落后,所以政府政策应偏向劳工。至于最终现届政府有关劳工保障的立法工作是多是少,是偏向劳工,还是偏向商界,就视乎大家站在哪一方看了。

罗致光︰冀修例厘清疫下「不合理解雇」问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早前宣布修例,若雇员不愿接种疫苗而无法上班,将不构成「不合理解雇」。今日(12日)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接受电台采访时表示,政府现正计划修订雇佣条例,以免因抗疫工作引起劳资纠纷。 罗致光表示,会尽快处理主体法例的修订。他说,两年前疫情爆发后已知这方面的问题,但由于立法会会期延后,其他立法工作亦在推进,而现时有新一届立法会开始运作,是时候修改相关法例。而修例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要厘清在强制检测令下,可能有雇主解雇员工,或者涉及不合理解雇,目前有关法例不是写得很清楚,因此要更清楚列明有关细则。 至于当雇主要求员工接种疫苗,而雇员不打针后被解雇,罗致光解释,现时「疫苗通行证」涉及的工种,相关的雇员需要接种疫苗才可工作,如员工没有打针不能工作被解雇,在现时的法例上,已经不视为「不合理解雇」。 此外,有工会关注员工如要申请「不合理解雇」索偿需连续受雇24个月,又认为雇主有机会面临检控才有阻吓力,罗致光说,目前仍在努力研究细节,当局会聆听有关意见,他举例,有孕妇因为喂哺母乳而不接种疫苗,倘若被解雇,雇主会否构成间接歧视是当局需要检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