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在香港2021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致辞全文

骆惠宁在香港2021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致辞全文

今日(4日)是“国家宪法日”,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一国两制’”为题的网上座谈会,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今日发表致辞,以下为讲话全文:

在香港2021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致辞

骆惠宁

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这次座谈会聚焦“宪法与‘一国两制’”开展研讨,对于充分认识宪法对“一国两制”实践的根基和保障作用,巩固拓展香港由乱到治的大势,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我有三点意见与大家分享。

第一,宪法确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根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62条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中,第14项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此确立了构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宪制根基。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没有香港基本法,就没有“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就没有香港回归时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宪法的明确规定。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承认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至高地位、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怎么来的,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根深才能叶茂,只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捍卫宪法权威,“一国两制”实践才能保持正确方向。

第二,宪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香港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多次作出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五次解释基本法,从宪制层面解决了一系列特别行政区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有力保障和支持了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大家知道,一段时间,在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下,“反中乱港”势力也在不断滋长,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香港一度出现“港独”猖獗、“黑暴”横行的严峻局面,严重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严重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严重威胁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和国家安全。非常时刻,中央果断出手,全国人大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先后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决定进行相应立法和修法,堵塞了重大法律漏洞,维护了社会安宁,保障了政权安全,带来了香港局势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实践告诉我们,宪法和基本法对“一国两制”实践的保障作用,不仅体现为正常状态的规范调适,更彰显于非常时刻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回溯“一国两制”实践历程,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一次对宪制权力的运用,都向世人昭示了一个真理:要维护香港同胞的整体和根本利益,要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就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驾护航。

第三,宪法引领“一国两制”事业与时俱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在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一国两制”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香港不但不能缺席,而且应当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独特作用。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与保障。为此,要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健全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进一步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完善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同时,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不断增强香港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规范指引下,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有效落实,香港将实现良政善治。这一过程必将是港人当家作主与依法治港有机统一的过程,也必将是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依法保障的过程,是香港社会不断进步和个人不断发展的过程,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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