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24起未打针教职员不准入校不获公帑支薪

香港2.24起未打针教职员不准入校不获公帑支薪

政府将会于下月中在政府大楼和办公处所率先推行「疫苗气泡」,下月24日将扩大至康文设施及学校等。香港教育局昨日(20日)向全港学校发出信函,指「疫苗气泡」由2月24日起涵盖学校,所有幼稚园、中小学及补习社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须出示至少已打一针的新冠疫苗记录,才可进入学校。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所有由学校直接雇用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若只接种了一剂疫苗,须在2月24日的8星期内,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种两剂疫苗。。持有效医学证明或怀孕员工可获豁免打针,但仍须3日做一次检测。学校应妥善登记及保存有关疫苗记录的名册,并须于「疫苗气泡」推行之前,尽快通知所有受影响者,即包括所有教职员、校巴营办商、小食部营办商、家长、保姆及义工等有关安排。

发言人说,虽然有关「疫苗气泡」安排并不适用于学生,但教育局呼吁适龄学生尽快接种疫苗,以加强对自身及其他人的保护,日后亦可有更多机会参与学习和课外活动。

局方又指,在「疫苗气泡」措施生效后,所有未接种疫苗的学校雇员(获豁免者除外),将不准于非暂停面授课堂期间,进行任何线上或校外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他们亦不会获发以公帑支付的薪酬。学校管理层并无责任就个别员工没有履行有关「疫苗气泡」的安排,批出员工假期。

局方强调,对于指称不能在「疫苗气泡」安排实施前接种疫苗、担忧疫苗安全及效用、或有健康状况但未能出示有效的相关医学证明书的职员,在一般情况下,学校不应批准其在没有履行有关「疫苗气泡」的安排而申请的假期。若没有接种疫苗的员工强行回校工作,将与未经许可而进入学校者无异,他们或会受到纪律处分,而视乎情况,甚至会面对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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