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仅27%反修例案被捕者遭检控 1172人被定罪

香港仅27%反修例案被捕者遭检控 1172人被定罪

涉及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及《港区国安法》而被捕的人士者众,截至今年2月共10,277人涉反修例案件被捕,惟当中仅27.3%即2,804人被检控。而截至今年,国安法被捕有175人,当中64%即112人和5间公司被检控。

反修例逾千人被定罪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截至2022年2月28日,反修例运动相关违法事件中,警方共拘捕10,277人,当中2,804人被检控,占被捕人数27.3%,其中1,172人被定罪,占被检控人数41.8%,另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审讯中。但警务处未有备存相关案件的被还押候审和获准保释外出的统计数字。局方指,截至2022年3月31日,《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后,共175人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捕,当中112人(占被拘捕的人数的64%)及5间公司被检控,至今完成审讯的全部8人均被定罪,而被还押候审及获准保释外出的分别有78人和59人。

两类案件审讯期比一般刑事案长三成

狄志远另问及两类案件的检控时长,对于还押候审超过一年的被捕人士,当局会否尽可能不反对他们保释候审。邓炳强回覆指,每宗案件由提出检控直至审讯之间所需的时间,视乎多项因素而定,例如案件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被告人是否需要时间征询法律意见以考虑答辩、辩方是否需要法庭核证翻译文件等。

邓炳强指,法庭一直积极和优先处理反修例事件和《香港国安法》相关的案件,并尽量为每宗较复杂和涉及大量被告的案件订定最早的审期,但从首次提讯到结案所需的处理时间,取决于多项因素,当中许多并非司法机构所能控制。

过去两年约90宗已在区域法院审结的反修例事件案件中,于裁判法院首次提讯至于区域法院审结,一般需时300至400多天,比其他刑事案件长约30%,因两类案件涉众多被告、法律代表、传媒及旁听公众,并牵涉大量用作呈堂证据的录像, 故须20至30日以上,较长的审讯日数,但当局没有备存相关由提出检控直至审讯时间的统计数字。

他又指,法庭将优先并加快处理两类案件,截至今年2月底,各级法院接获的反修例运动相关案件中,逾八成已结案。未来一至两年须处理余下约190宗于区域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中八成五的案件已排期于2022至2023年开审。而各级法院共接获85宗《国安法》相关案件,大部分与保释有关,其中七成五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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