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彩虹村白雪楼完成强检发现1宗确诊个案




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主席刘宇隆今天(4日)表示,市民不应该因为误以为现有疫苗无法有效防止Omicron变种病毒而拒绝接种。疫苗最大的作用是降低重症及死亡率,而不是预防感染。 刘宇隆表示,现有病例显示,接种疫苗后感染Omicron的患者病征普遍很轻微,相反没有接种疫苗的个案,病情可能会严重十倍以上。他呼吁市民,特别是长者,必须尽快接种疫苗,以免Omicron传入香港后出现大规模传播。 刘宇隆还说,挪威怀疑出现涉及Omicron病毒的“圣诞派对群组”,至少有50人受感染,反映出Omicron的传播力强。市民必须做好社交距离措施,正确戴口罩,同时尽快接种疫苗。 read more
罗兵咸永道预测,截至今年3月底止2021至2022财政年度,香港将录得财政赤字约90亿元,远低于政府早前预测的1,016亿元财赤。其中预期去年经济逐步复苏及税收滞后,利得税及薪俸税将达到2,194亿元,较政府预测多出9.5%。 该行预测,去年股市及楼市畅旺,当局致力改善上市机制,令投资者信心增加,印花税预期达1,161亿元,较政府预测多出26%。期内土地收益预期为1,250亿元,对比政府预测为976亿元,主要来自于中环海滨地皮价格创纪录达到508亿元,以及粉岭与浅水湾地皮出售。该行预期现时港府储备达到9,186亿元,足够15个月支出。 罗兵咸永道香港税务合伙人王晓彦表示,本地疫情反覆,考虑到去年电子消费券计划对经济有正面提振作用,预期政府今年将推出新一轮消费券,计及行政费用减少及新一轮抗疫基金额度可能增加,建议政府今年派发不少于2,500元的消费券;另外建议本年度免税额增加至少10%,以及为近年业务受影响的中小企提供税务抵扣及弹性处理措施等。 罗兵咸永道香港税务合伙人王健华则表示,港府应加快检视大湾区税务优惠,从而更好地衔接区内政策,例如为香港企业大湾区分公司及所投资的固定资产提供香港同等税收优惠;并呼吁当局尽早推出北部都会区蓝图及具体细节,方便更多企业及市民作发展规划。 read more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0日)联同多名司局长,到荃湾出席《施政报告》首场地区咨询会,指政府上月已经展开线上线下的咨询工作,强调非常重视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 咨询会有逾百人出席,分别来自新界多个地区组织或团体。有参会者表示,希望增加公屋供应,将公私营房屋比例调升至8比2;亦有人希望当局放宽过渡性房屋层数限制至6层,以增加单位数量。有出席者希望政府发展郊野公园边陲地带,将能提供不少土地,希望政府多下功夫,缩短公屋轮候时间。 李家超表示,明白市民关心房屋议题,因此政府已经成立2个相关工作小组,强调会以行动为目标,并非空谈,指增建过渡性房屋、重建计划,以及降低强拍门槛等议题,都在工作组的研究范围内。 read more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23日)发表「政府对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的规管」主动调查报告,提出共五项建议。保安局回应指,对其中四项表示欢迎,即消防处检讨打击非法燃油转注特遣队的人手编制、考虑增加突击巡查和与海关及/或警务处采取联合行动的次数、检视相关罚则以提高有关人士对参与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的阻吓力,以及探讨更多元化的宣传和公众教育。消防处已经或正在推行上述相关措施,并会继续在消防安全层面加强执法和宣传,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 申诉专员公署提出的第五项建议,是政府应探讨引入源头管理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以从供应源头着手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正如申诉专员公署在调查报告中指出,柴油市场涉及众多业界经营者及持份者,若要落实建议以期达致从源头打击非法燃油转注活动之效,须同时尽量减低对业界的影响。申诉专员公署在报告中亦指出制订有关改善措施有其复杂性。 在《危险品条例》(第295章)下对危险品的规管制度,条例原意是以发牌的方式规管危险品的制造、贮存、运送及使用,目的是确保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而非就危险品的供应和售卖作出限制。假如按调查报告的第五项建议引入源头管理措施,例如就危险品的供应和售卖作出限制,既不符合《危险品条例》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亦超越其规管范围,更牵涉对整个危险品规管制度的重大改动,牵连甚广。 《危险品条例》所规管的物质类别相当广泛,当中包括许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消费品。因此,规范危险品供应和售卖的建议可能对市民生活和业界营商等造成不便,未能符合政府「利商便民」的原则。 另外,柴油分销商和零售商的规模、营运及操作模式涉及多层性、多样性及多变性等复杂因素,提出从供应源头打击的构思并不切实可行,对遏止非法燃油转注活动的作用亦有限;加上有关建议超越《危险品条例》下对危险品作出规管的原意和目的,并可能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和业界营商,保安局经仔细考虑后未能接纳调查报告的第五项建议。同时,保安局会密切留意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成效,并会适时作出检讨。 read more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19日)在社交网站发文,促请浸会大学校长马上开除视觉艺术院助理教授黄照达。 梁振英指出,黄照达前日在《明报》刊登六格漫画,弄虚作假,抹黑「少年警讯」,警方表示强烈不满。黄照达回应指「点名提及少年警讯,有欠公道」,并表示歉意。 梁振英认为,这不是孤立事件,请浸会大学校长上网看看过去两年黄照达的公开发言。他认为黄照达曾公开鼓动黑暴。 梁振英建议校长上网看看2019年9月27日黄照达接受《新传网》(Symedialab)的访问,上面的截图字幕指黄照达说「我常常在社交网站转载了假新闻」。 梁振英表示,大学校长要管好教职人员,不应让这种人继续荼毒学生,不能再将人家的子女送去监狱,不能说黄照达这些言论是「校外私人活动」,姑息只会养奸,浸大不要变成另一所暴大,黄照达这条马骝尾,该斩,以儆效尤。 read more
民主党副主席梁翊婷、党员苏逸恒、李华明,早前被指违反党内守则,未经党同意支持立法会候选人。民主党中委会昨(16日))晚上开会,无视党内呼吁面对现实的声音,居然决定革除梁翊婷及苏逸恒的党籍,亦暂缓执行冻结李华明党籍半年。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声称,民主党过去同意党员参与和支持立法会选举,但3人支持的候选人并非获民主党批准人选,因此违反党内守则。他说,梁翊婷和苏逸恒早前缺席中委会的会议及纪委聆讯,亦对党内纪律不闻不问,认为他们对党内规章欠缺尊重,因此决定革除党籍。至于李华明,民主党纪委会早前提出冻结他的党籍半年;罗健熙表示,李华明有配合出席讨论,有按程序、权利上诉,加上他在党内有不同程度贡献,决定暂缓有关处分。 read more
因涉及多宗非法游行案而正在监狱服刑的前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今天(26日)在东区法院再承认参与于2019年9月15日的港岛区非法游行,被裁判官邓少雄判处监禁3个月,当中2个月与其他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换而之陈需加监1个月,连同早前其他案件的刑期,共判囚22个月。 25岁被告陈皓桓承认于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一个在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游行,而该公众游行是根据《公安条例》第17A(2)(a)条而属未经批准集结。 陈答辩时表示:「敢做敢认,我认罪。」当陈被问到是否同意案情时,他则说:「畀人拉我非常同意!咁耐先告,我非常同意!非常同意陈同佳咁耐都未坐监,而我就坐紧监!」 已于今年8月13日宣布解散的乱港组织「民阵」,前年申请于当年9月15日下午3时在铜锣湾举行所谓的游行到中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被警方反对。陈皓桓其后在社交网站声称,将以个人身份到铜锣湾参与,并煽惑群众:「大家一齐2:30东角道集合,一齐游行到终点」,并标签「我有权示威」和「毋须警方批准」。 read more
警方国安处起诉长期反中乱港的支联会7名常委违反香港国安法,其中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及支联会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邹幸彤及4名常委另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今早(1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主理。法庭先处理「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罗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28日再审。李卓人及何俊仁没有保释申请,邹幸彤保释申请被罗官拒绝,邹保留8天覆核权,于9月15日处理保释覆核。 首案被告分别为支联会主席李卓人(64岁,工会干事)、副主席何俊仁(69岁,律师)及邹幸彤(36岁、律师),同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次案5名被告分别为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常委邓岳君(53岁,无业)、梁锦威(36岁,葵青区议员)、陈多伟(57岁,货车司机)及徐汉光(72岁,退休人士),同被控一项「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 控罪指,他们于2021年9月8日,作为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 read more
因伪造和使用虚假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2006年遗嘱、今年7月完成12年刑期的商人陈振聪,早前向内地厦门市法院对华懋慈善基金及一间律师行等8名被告,提出民事诉讼并在本月被驳回。据报,他本周二(21日)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呈交上诉理据陈述书,指初级法院的判决犯上9项错误,预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快可于明年4月安排上诉聆讯。 据报道,陈振聪在上诉状中指出,他为中国公民及香港居民,具有名誉诉讼权利,可享有内地香港有关民事权,因此厦门法院有当然的司法管辖权,而涉及的人格伤害和诽谤亦毋须以书面或语言宣扬。陈又认为初级法院完全忽略了涉案律师的誓章,证明2006年龚如心遗嘱见证人之一王永祥律师曾承认该遗嘱是真确的。 另外,他又指一审法院的裁决事实不清,就双方证据采纳持双重标准,导致严重不公等,希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能拨乱反正,撤销一审判决。陈振聪亦认为,无论民事争产或刑事案中,指他持有的龚如心女士遗嘱属假,全建立于在王永祥律师的伪证基础上,因而作出错误的判决。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