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Omicron BA.4及BA.5病毒将成主流 专家指有条件放宽入境检疫
近日有专家建议放宽疫苗通行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17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对此回应,不同专家持不同意见,或因确诊个案数近日在低位徘徊。林郑月娥说,专家在一篮子考虑因素中提供多点看法,但政府并非被专家带着走,而是在平衡公共卫生需要、经济需要及市民接受程度后,作出最适合做法。她亦对多名专家在过去两年多给予的意见表示感谢。 林郑月娥称,当局仍会坚持推进疫苗接种计划,本月底将落实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目前只有约一半合资格人口接种三针,希望市民积极接种疫苗。 林郑月娥说,通关仍是首要目标,与内地恢复通关必须重新讨论和对接,基础是以去年底已经接近达成的方案去研究。她重申,疫苗接种仍然是抗疫重要手段。接种疫苗不会完全防止被感染,却是减低重症甚至死亡的最有效方法。 read more
特首李家超今日(2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获高等法院批准以项目认许方式,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的黎智英辩护。他昨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律政司今日会申请押后黎智英案件审讯,认为中央是高度重视事件。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表示,以普通人角度分析事件,律政司提出新论点,导致上诉许可不获批,这一结果符合根据旧有案例定下的原则,因此终审法院判决方面没有错。但与此同时,终审法院指律政司提出的论点十分重要,范徐丽泰表示,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存在与外国势力勾结的成分时,是否应该由一个住在海外、无本港执业资格的外籍律师参与案件,这是国际上不曾出现的现象,因此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虽然没有错,但是有违国际惯例。 她续指,在此情况下特首李家超有责任向中央报告事件,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释法,相信国安法立法原意必有指明参与案件审理人员应不存在泄露国家安全机密的可能性,亦应按照国际惯例,采用有足够专业知识的本港执业律师。针对现时情况,黎智英案不能如期审判,范徐丽泰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案件重要性和对香港整个司法系统的影响显著,希望能够尽快释法。被问及香港司法系统是否需要改革,她回应指,无论是终审法院还是行政长官,大家各司其职,并没有做错,只是中国并不存在能够有违国际惯例的特殊性,因此也应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在审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时,只采用有本地执业资格的大律师。 read more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今日(7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不想评论对方是否要立即下台,但徐英伟的行为很疏忽,肯定影响政治前途。 叶刘淑仪指,今次事件“很严重”,徐英伟继续担任局长很有问题,因为会受到传媒、市民等质疑,但他本人已道歉,暂时没有其他事情可做。而且本届官员任期亦只余下几个月,另觅人选不容易。是否要立即把徐英伟辞退,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决定,但现在要找人顶替他亦不容易。 她又说,在新冠变种病毒Omicron的风险下,官员前往宴会、短暂道贺后离开是“无可厚非”,但留下吃饭则有点浪费时间。她指,官员应善用时间多看文件及做政策研究,体察民情。 行政会议成员、民建联叶国谦指,多名官员在疫情下仍出席晚宴是政治敏感度不足。他认为被列为密切接触者的民政事务局长徐英伟,应该要真诚检讨不足之处,但不认为政治问责官员一出问题就需要下台。 read more
自去年9月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安排入境人士于口岸管制站、指定邮政局及经网上申报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因应最新的“疫苗通行证”安排,政府对网上申报平台作技术性修订。政府今日(19日)公布非本地疫苗接种纪录网上申报平台将于明日(20日)重新启动,提供口岸管制站及指定邮政局以外申报非本地疫苗接种纪录的额外渠道。 同时当局提供过渡安排,曾在香港以外地区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在8月31日前可直接出示其非本地疫苗接种纪录及填写指明表格,以进入“疫苗通行证”指明处所,而无需扫描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以确保市民有充足时间申报。以下适用人士明起可透过网上申报平台申报其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并无需到指定邮政局申报。 无需再作申报的人士 (一)已自去年9月起在口岸管制站或指定邮政局申报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及非本地康复记录(如适用)并获发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的人士,如申报的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及非本地康复记录已符合“疫苗通行证”相应的接种要求,可直接使用该二维码作“疫苗通行证”。如申报的记录尚未符合“疫苗通行证”相应的接种要求,可到任何本地提供疫苗接种的地点申明其过往接种记录并接种额外剂量,接种后将获发更新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作“疫苗通行证”。 (二)已自去年9月起在口岸管制站或指定邮政局申报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及非本地康复记录(如适用)的人士,如其后于本地接种额外疫苗或于本地感染并康复,可直接透过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记录系统或“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重新下载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记录系统近期已加入新功能,除了支援「智方便」(iAM Smart)用户下载疫苗接种记录,市民亦可在系统网站直接核实个人身份以下载疫苗接种记录。如市民未能确定早前获发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已反映其最新的接种或康复状况,亦可以透过上述功能查核记录,以决定是否需要经网上平台或指定邮政局重新申报其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及非本地康复记录(如适用)。 可使用网上申报平台的人士 (三)只持有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而无需申报任何非本地康复记录的人士,可透过网上申报平台作出申报。完成申报后他们将获发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如符合相应的接种要求,可作“疫苗通行证”之用。 (四)同时持有非本地及本地接种记录但无需申报任何非本地康复记录的人士,可透过网上申报平台作出申报,并同时把非本地接种记录上载到政府的中央疫苗接种记录资料库与其本地接种记录并合,以获得整合非本地与本地针剂的二维码,如符合相应的接种要求,可作「疫苗通行证」之用。如相关人士同时为本地康复人士,其获发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亦将包含其康复身份。 需透过指定邮政局进行申报的人士 (五)如个别人士从未于口岸管制站申报其非本地康复记录但需要申报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证」相应的接种要求,又或个别本地康复人士未曾于本地接种疫苗而只持有尚未申报的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则仍需到指定邮政局申报其非本地康复记录及/或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获取康复记录二维码或反映其康复状况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 非本地接种疫苗网上申报的详细步骤 非本地疫苗接种记录申报平台5月20日推出后,用户可点击登记连结“进行申报”,在申报网页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否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第二剂新冠疫苗的时间、地点、疫苗名称,同时上载相关接种记录的图片,登记完成后即可获发二维码。用户生成二维码后,可下载、保存或打印二维码,然后进入“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在“主页”上半部分向右滑动,点击“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记录”,按照提示扫描刚才的二维码,操作成功后,就可以随时打开“安心出行”应用程式,点击屏幕下方的“电子针卡”,就可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了。 政府在本月初公布,抵港的人士可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以方便短暂停留香港的人士进入“疫苗通行证”指明处所,有效期由抵港日起计180天。由于初期只有18间指定邮政局申办,多区邮局未开门轮候申请人士已大排长龙,虽期后增加人手,但仍然一筹难求。 5月20日起点此可网上申报 read more
Omicron变种病毒杀入社区,爆发多条传播链,社区更出现Delta传播链。中大昨日宣布,由下周一起将实施混合教学安排,除小部分实习、实验室、诊所或工作室课堂及已预定之考试外,所有课堂均以混合模式进行。 中大表示,明白部分人士忧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回校上课或会增加感染风险,所以决定为选择留家抗疫的人士提供网上授课安排。中大又指,所有须接受强制检测、检疫或隔离安排之员工,可向有关学系或部门申请特别工作安排,部门主管可为怀孕或患有长期疾病的员工作出弹性工作安排,例如批准遥距工作。 至于所有毋须接受强制检测、检疫或隔离安排,或并非怀孕或患有长期疾病之教师,中大指他们应亲自回校上课,为出席面授课堂之学生作实体教学。 read more
油尖旺民政事务处今日联同警务处油麻地分区、卫生署和医疗辅助队在油麻地祥兴大厦进行执法行动。行动中发现7名人士违反强制检测公告遭罚款5000元及收强检令。 今次行动由今日上午约7时30分开始,至上午约10时30分结束。油麻地碧街44至48号祥兴大厦的受检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据政府早前就该大厦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期限内,曾接受新冠毒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相关证明。政府派员于该幢大厦出入口查核受检人士的检测证明,并到大厦内进行检查,确认他们是否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测。 行动中,政府共检查了超过100名受检人士的检测报告,其中七名人士违反强制检测公告。政府已向该等人士处定额罚款5,000元及发出强制检测令,要求他们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政府重申,发出强制检测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尽快堵截病毒病在社区散播,以保障整体的公众卫生安全。应受检人士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适当个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卫生,以及除为进行指明检测外,尽可能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其居住地点并避免外出。 read more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今日(8日)表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一位同住家人确诊新冠病毒。丘应桦现按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指引进行家居检疫,检疫期间会在家工作。 丘应桦一直有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他昨日(7日)曾进行核酸检测,今日亦已进行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均为阴性。他工作时有佩戴口罩及遵守有关防疫措施。 read more
一名警员在黑暴期间被「起底」,涉事青年在报章刊登道歉启事!2020年6月,警方接获举报指一名青年对一名警务人员进行「起底」,将该名警员的个人资料及相片上载到社交网站,令该名警员受到严重滋扰。案件由网络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涉事青年昨日(19日)在多份报章刊登道歉启事。 市民伍灏贤昨日在报章刊登一篇道歉启事,内容称:「承认受社会暴力事件影响在网上披露了一名服务社群逾30年的童军领袖的警务人员身份,并没有考虑到会对该名警务人员造成伤害的后果。本人已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切的反省并深感抱歉。现刊登道歉启事郑重对该名警务人员及其家人及有关的所有警务人员表示最真诚的歉意,并承诺会尊重别人私隐及做一位守法循规的香港市民。」 警方表示,2020年6月,警方收到举报,指一名当时23岁(现年25岁)男子,对一名警务人员进行「起底」,把该名警员的个人资料及相片上载到社交网站。其后有关个人资料于互联网广传,令该名警员受到严重滋扰。案件由网罪科接手调查,并正在咨询律政司意见。据了解,该名警员同时循民事程序跟进事件,涉事人昨日根据要求在报章上刊登道歉启事。 翻查资料,隶属俗称「速龙小队」的警队特别战术小队成员伍×国,于2020年9月18日入禀高等法院,指被人网上「起底」,意图向他作出滋扰及恐吓,要求法庭下令发布者伍灏贤移除有关资讯及停止任何滋扰行为;颁令禁制发布者伍灏贤再针对作出起底及滋扰行为,并作出加重性及惩罚性赔偿。 黑暴至今同类求助逾4000宗 警方续称,自2019年修例事件起,有大量警员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被公开及受到滋扰。由2019年6月至今,警方共接获超过4000宗针对司法人员,政府官员,警员及其家属有关被起底的报案求助。警方积极调查、移除资料,并拘捕及起诉多人涉及起底相关罪行,与私隐专员公署合作对「起底」行为执法。 (来源:香港大公报) read more
香港第二阶段5,000元消费券最快暑假发放,届时营辧商由四间增至六间,市民如不选择“转会”,无须做任何登记手续,香港特区政府会自动核对之前已登记资料,让合资格市民能在指定时间顺利收到消费券。 2022至23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推出新一轮消费券计划,向合资格市民分期发放总额10,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为了纾缓市民因第五波疫情面对的经济压力,政府已在4月7日利用2021年消费券计划的资料,向约630万名市民发放第一阶段的5,000元消费券。获甄选在第二阶段协助发放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会增至六家,包括支付宝香港、BoC Pay、八达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目标是在今年中开始接受登记。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13日)连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林伟乔、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举行记者会公布第二阶段消费券计划详情。 陈茂波表示,市民可于6月23日至7月23日登记领取第二期5000元电子消费券,8月开始分阶段发放,而今次安排大原则是方便运作,并会“鼓励市民转会”,因为今次新增加两家电子支付商。陈茂波透露,消费券推出后成功令个人电子支付户口增加665万个,以及13万户商业登记户口。 他又指,如果市民不想“转会”,不用再登记,政府会于登记截止日后审查市民是否合资格,相信可以方便到部份长者。至于想“转会”市民,可以上网登记或更改资料,政府亦会设立临时服务中心,协助有需要人士登记,届时会有专人帮手。 陈茂波又指,第二期消费券合资格人士,须于6月13日或之前已年满18岁,并扩展受惠范围,包括“暂时不是”但有资格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例如来港专才、专业人士、企业家、来港升学人士等,都可获发半额消费券。 过去一年不在港不能领第二期消费券 至于已移民的港人,陈茂波指今次会收紧合资格居港时期,即只要2021年6月18日、2022年6月12日,是否没有特别原因而长期“不在香港”,即并非海外求学、公司派驻外地等合理原因,将全部视为不符合资格。他亦提到,政府会检视市民是否曾于65岁以前已提早领取强积金,并会检视是否有可能令港府相信无意返回香港等。 有意图离港都不可领取消费券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又补充,今次新增一项条款,是“意图永久离开香港”,届时可能会检查是否已提交申请“以永久离港为由”领取强积金,假如市民可提供不同资料证明自己并非“永久离港”,政府会审核。她又指,假如市民自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都不在香港,政府亦会调查是否已永久离港,另亦会检查市民身份证是否在外地签发。 值得注意是,假如近日才年满18岁,而上一期未符合资格领取第一期消费券,今次新登记时可一次过领取一万元消费券。 至于储值支付工具方面,今次会新增payme、boc pay两间可供选择,假如市民不想“转会”,陈茂波指会简化安排:“什么都不用做,我们就会根据之前递交给我们的资料,做资格审查,审查如无问题,自动会按期发放到帐户内。” 至于从未登记或想“转会”人士,就要上网重新登记,登记日期是6月23日至7月23日,为期一个月,相信有充余时间登记,而无论几时登记收取消费券的时间一样,“大家不用急”。陈茂波又指,如果个别市民上网不方便、或有特别需要,有8个服务中心可以帮手登记。 王学玲表示,不论是新登记或现有登记人,只要合资格,无论是否“转会”,8月7日都可以领取消费券。 八达通又分三期派发 而选择使用八达通的市民,5000元会分三期发放,即8月7日领取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2000元会于10月1日派发,第三期的1000元,则会于派发第一期消费券计起的4至8个月内,合资格使费达到4000元,合资格当天计起下个月16号,会取得第三期1000元。即最早于11月30日前合资格达4000,最早12月16日便可领取最后1000元。 至于其他支付工具,亦会分两期派发,8月7日派发2000元,10月1日派发3000元,最终可“叠加用”,到期日一样,是明年2月28日。 至于新登记人士,可以一次过领取一万元,其中选择用八达通者,需分四期领取,首三期都是3000元,分别是8月7日、10月1日、12月1日,在特定时间内合资格消费够9000元,下个月16日便可领取最后1000元,换言之只要在1月31日或之前,合资格消费达9000元,2月16日便可领取最后1000元。 至于非八达通用户,亦会分三期派发,第一期于8月7日派发3000元,第二期于10月1日派发3000元,第三期于12月1日派发4000元,全部都会于4月30到期届满。 至于登记方法,王学玲指市民无论重新登记或更改登记纪录(即转会),都要透过电子登记平台,即在计划网站进入电子登记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及签发日期,系统会做到简单认证,并列出保安问题做身份认证。 如果选择转会,须填写联络电话号码、上次支付工具、帐户相关号码等,提供完后确认可以提交完成程序。她呼吁市民无论递交新登记或是“转会”,成功登记后都不可再改,故未来有一个月时间登记,方便市民想清楚才选择,“比较下哪个适合自己、再做手续,稳妥点”。 read more
浸会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方仲贤被指于2019年8月在深水埗购买10支雷射笔,又涉在遇查时逃跑,及涉在警员检取手机作证物前重新设定手机,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警务人员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共3罪,早前已被裁定表证成立。案件今日(29日)在区院完成结案陈词,押后至明年2月9日裁决,期间方续准保释。 辩方陈词指被告当时只管有涉案镭射笔9分钟,镭射笔亦没装有电池,不能使用,且被告亦没有购买电池,「渠买左啲笔,9分钟内根本无意图做任何嘢」,强调控方须证明被告于该9分钟内有意图将镭射笔用作攻击性武器,而镭射笔于案发数分钟内能否使用是重要的考虑因素,日后是否加装电池或改装并不需要考虑。辩方又指控方依赖很多与案无关的资料欲证明被告的意图,但有人在暴动中以镭射笔照射他人,不代表被告亦会如此施行,认为控方并未有事实基础来推论被告有此意图。 就着被告面对的抗拒警务人员罪,辩方指控方须证明被告乃明知对方是警员而蓄意地退开,惟警长当日身穿便衣,在被告正在使用手提电话时,上前搭着被告的肩膀,被告在被陌生人搭肩膀的情况下退开实属合理反应,被告当时未必知道对方便是警员。辩方亦质疑该警长经验丰富,认为被告抗拒又不当场以此罪作出拘捕,却待16个月后才起诉被告;且控方亦须证明警长当时乃有合理怀疑而正当地执行职务。至于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辩方则指控方须证明被告重置电话而流失的资料,与调查或控罪相关,「唔可以当系有关」。辩方认为控方并不能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干犯上述罪行。 控罪指,22岁被告方仲贤于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一带,无合法辩解而携有10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方同日在桂林街135号地下外,抗拒警署警长52338;以及同日在侦缉警员8702检取其手提电话为证物作调查案件之前,把该手提电话重新设置。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