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柏良:1个月后有条件通关初期料设配额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宣布,明起市民不需要再扫「安心出行」,并取消「黄码」。港大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柏良表示,目前香港的防疫策略应是防重症、推动疫苗接种和复常,建议将「安心出行」程式改名为「通关复常」。 何柏良指出,目前市民进入表列处所和医院时仍要探测体温,认为可以取消,当局可透过医院和院舍的登记资料掌握到访者情况。 何柏良又表示,如果新冠疫情在内地和香港都成为「风土病」,港人前往内地的检疫安排料可按部就班取消,估计1个月后香港有条件与广东省或内地大城市免检疫通关,但相信实施初期仍会有配额限制和检测要求。 何柏良指,以香港过去1个月有4%人口感染新冠病毒的比例推算,广东省放宽防疫措施后,或有500万人受感染,当中2万人要住院接受氧气治疗。但他强调,内地在推动疫苗接种和药物准备方面,都比香港年初第五波疫情时做得好,相信疫情不会如香港般严峻。
李家超:将再去信Google就错误国歌置顶提交涉
特区政府早前已要求Google置顶正确国歌,但Google以无法控制算法为由拒绝特区政府要求。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在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表示,国歌属庄重事情,代表法律地位、国家民族尊严及感情,属大是大非及道德问题,政府会严肃跟进,将会再次去信Google提出交涉,并已要求部门跟进。他亦相信Google有方法移除不正确搜寻结果。 被问黎智英案释法事宜,李家超表示交由法庭处理,作为行政长官,现阶段不适合评论。
李家超:按实情推进与内地通关冀尽快达成
内地防疫「新十条」出炉,进一步优化防疫,各界期盼内地与香港尽快恢复免检疫通关。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特区政府对此非常积极推进,目标是希望可以尽快正常通关,但仍要按实际情况来做。 李家超指出,现时内地要关注疫情及考虑相关配套,确保达到新措预期效果,令两地通关可以推行有利安排。他强调,若有任何商讨后的新措施,会第一时间同大家交代。 今日,有港媒称从广东省卫健委相关部门获得消息,最快下月初本港返内地可免检疫,仅实施3日家居监察,即「0+3」。
李家超:明起市民不需再扫「安心出行」 黄码取消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1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传媒时表示,香港经济及社会活动逐渐复常,防疫抗疫措施有新调整。审视数据及分析风险后,明日(14日)开始市民不需要再扫「安心出行」,食肆保留「疫苗通行证」。 此外,李家超指出,当局将取消黄码,确诊就红码,无确诊市民全部为蓝码,包括入境人士。医卫局本着科学为本的原则,按数据调校防疫措施。医卫局局长卢宠茂下午将举行记者会,交代最新安排。 李指有考虑改动风险,取消黄码不会增加社区感染风险,下午宣布相关措施时会将数据风险详细解释。李又指,防疫措施按照疫情发展进行,要根据数据、科学,认为所有人都希望少限制措施。 在与内地通关方面,李表示明白大家想尽快通关,他非常支持内地措施,希望尽快在通关方面会有有利安排。至于农历新年会否通关,李指如可推行优化措施,会积极考虑,他认为深圳及香港政府都会认真审视数据风险,有共识便尽量推进。
消息:下月初香港返內地或「0+3」
随着内地公布优化防疫新十条措施,大幅放宽防疫限制,外界关注内地何时开放边境。周二(13日)有消息指,内地与香港免检疫通关最快可在下月上旬实施,或改为采取「0+3」方式,即入境人士只需要3天居家监察。 内地上月放宽入境检疫至「5+3」,即「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米锋在新十条措施的记者会上曾表示,将逐步推进、加快推进取消或调整入境隔离措施,但当时未透露具体计划。近日传出有广东省深圳市民发现停止运作多时的福田口岸亮灯,引起通关猜测。对此,特区政府回覆港媒查询时表示,仍未掌握开关确实日期。 有媒体早前报道,中国铁路12306官网上12月26日一度出现了5趟深圳北站至香港西九龙站、1趟福田站至香港西九龙站的列车车次表。广东相关部门消息人士透露,内地与香港正积极协商恢复通关事宜,但两地也有共识,要视乎两地防疫进展及医疗负荷等商讨来确定恢复通关时间表。其中,广深港高铁目前也在运行图调试中,要待国家出入境防疫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以及跨境相关交通配套措施的落实。
黎智英案明提讯 谭耀宗:人大会议暂无释法议程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香港国安法,获批聘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辩护,行政长官李家超向中央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法院日前批准案件押后至明日(13日)再提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今日(12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暂无释法议程,委员长会议未有与香港有关的议题,具体原因不清楚。他指,新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在本月27日至30日举行,是处理释法一个很好的机会,他认为如果香港能自己解决会更好。 行政长官李家超上月28日晚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